和書商簽訂一個出版合同,對方要求在合同上不但要簽名而且要蓋章,回家翻箱倒櫃也沒找到自己的人名章來。晚上開著車在城裏晃悠了大半個小時,好不容易找到一家刻字店,店主卻不在,詢問了一番,得知現在凡是打字複印的地方都可以刻章,這樣的地方可到處都是,果然,在一家複印社裏,小姑娘收了錢之後鑽進一間屋子裏,沒用十分鍾便給我刻好了章。
這樣的速度讓我有點不能接受,十幾年前,要刻這樣一個章,是很鄭重的一件事情,要尋找一位很好的刻字師傅,把名字寫給他,約好取章的時間,最快的速度也要等到第二天,如果急用的話,不但要對師傅說好話,還要看他心情如何,如果師傅同意,可以原地立等兩三個小時,看師傅戴著老花眼睛,用纏著膠布的看上去很是滄桑的手,一筆一畫地刻,這個等待的過程,很有些儀式感,幸福中有些焦灼。
當時的刻章是手工操作,現在已經是電子機械化了。以前刻的章會當做寶貝一樣收藏起來,不管是使用還是保存都很小心,因為這章蓋上去意味著承諾和責任,萬一丟了的話會心神不寧很長一段時間。現在電子刻出來的章,用料變了,字跡看上去也工整了許多,就是拿在手裏有些心虛,上麵明明印著自己的名字,可總覺得這章是假的,不好意思拿出去用。
“空口無憑,立此為證”,在簽名遠沒有現在這麼應用廣泛的時代,寫個字據蓋個章,用在私人合約時基本上算很權威了。當年的學生和年輕人,對刻章這一行為也非常迷戀,教室裏的課桌、公園裏的樹木、亭子的頂梁、城牆的磚頭,無不留下一行行一串串刀刻斧鑿的痕跡。許多談戀愛的小夥子為示忠誠,經常用小刀把女朋友的昵稱刻在自己胳膊上,這種單方麵蓋章的合同雖然蠻橫但很奏效,許多既感動又心疼的女孩便半推半就地接受了。
年輕時我認為所謂的海誓山盟,必須像《摩西十戒》那樣刻在石板上才算數,如果我去做個商人,一定會很合格,因為我確信隻有白紙黑字、簽字畫押的東西才是值得信任的。之所以一直沒能做成商人,大概和我不能堅持原則相關——別人空口允諾的事情我也會當真,這可就不好玩了。所以,這些年我一直對自己進行的心理訓練是:凡事不要忙著先當真,蓋章的事情都有可能是忽悠,別說張口就來的東西了。
北京有個著名的咖啡館叫雕刻時光,可惜我沒有去過,但這並不妨礙每次聽到這個名字便心生向往。時光最容易流逝,無論用什麼方式都無法將之挽留,雕刻時光更是一種虛無的浪漫主義體現,相比之下,頗具中國特色的“×××到此一遊”更具現實主義色彩。
那個新刻的人名章用過一次就被我收藏了起來。收起來前我在一張潔白的紙上,端端正正地留下了一個印,看著紅色方塊裏的那幾個字如同麵對熟悉的陌生人,在這個世界上有時候我們真的以兩種形式存在著,一個是給自己看的,一個是給別人看的,兩者得到統一的時候不多,那個時刻往往因為短暫而顯得分外隆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