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張犯罪審判結果記錄單上清楚地記載著,那些犯了同樣罪行的人,在百般抵賴、拒不承認之後都遭受了更重的判罰。結果是,犯罪嫌疑人在看到這張犯罪審判結果記錄單之後,內心的防線一下子就崩塌了,接著就一五一十地說出了自己的犯罪經過。這個拒不承認自己犯罪的人,之所以能夠很快就將自己的犯罪經過交代清楚,很大的一個原因就是他從安東尼·韋斯特布魯克那裏感受到了逼迫——“如果你不交代你的犯罪經過,那麼將會得到和那些人一樣重的懲罰。”
對大多數人來說,在競爭中去逼迫對手是很難做到的一件事情。因為人們總是希望在愉快的氣氛中去做事。可是,我們應該明白的是,對待競爭對手仁慈,就是變相對自己殘忍。因此,我們應該向FBI學習,學習他們是如何讓自己變得理性起來,懂得用逼迫的手段去搞定對手的。
(1)讓自己多一分理性,少一分感性,該逼迫之時千萬不要仁慈。
很多人之所以不能夠理性地去對待競爭對手,其中很大的一個原因就是他們太過於感性——他們非常感性,總是寄希望於別人能夠像自己一樣,在非常友善的氣氛中拋棄成見,達成合作,結果卻總是成為“感性的犧牲品”。
美國聯邦調查局的資深心理學家安德烈·布雷克認為:“保持足夠的理性,是一個人少受傷害的重要條件。如果一個人在現實生活中總是太過感性,那麼在生活中吃虧的就會總是他,而占便宜的卻總是自己的對手。”誠如安德烈·布雷克所言,對於每一個人來說,要想贏得競爭,就應該積極地去為自己爭取條件,而不是寄希望於對手的妥協。
讓自己多一分理性,少一分感性,這是使我們在競爭中能夠狠下心來逼迫對手的關鍵做法。試想一下,一個理性的人,還會對對手仁慈嗎?答案肯定是否定的。所以說,讓自己多一分理性,少一分感性,該逼迫對手之時就逼迫,是我們成功贏得競爭的關鍵。
(2)逼迫也要講方法,一味“硬來”並不是最好的選擇。
美國聯邦調查局的警官特蘭特·格勒黑說:“犯罪嫌疑人也是有尊嚴的,我們在審訊的過程中會盡可能地照顧到他們的情緒,不會以太過強硬的手段去逼迫他們交代犯罪經過。因為有時候一磅的逼迫遠遠比一噸的逼迫要有用得多。”
在日常生活中,總有很多人試圖以“霸王硬上弓”的方式逼迫他人遵從自己的想法,其結果卻是引來更大力量的反抗。要知道,做任何事情的時候都應該講究方法,因為講究方法能夠讓我們節省更多的精力,並且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所以說,逼迫也要講方法,一味“硬來”並不是最好的選擇。那麼,我們可以采用哪些方法呢?
①“一手大棒,一手胡蘿卜”。
在逼迫對手的過程當中,可以采用一邊逼迫一邊勸說的方法,即“一手大棒,一手胡蘿卜”,讓競爭對手在感到壓力的時候也找到釋放壓力的出口,從而接受我們的意見,讓我們實現自己的目標。
②方法一定要合理,並且要在合理之下“巧”用方法。
眾所周知,做任何一件事情都需要用方法,而且用方法一定要合理。同樣,逼迫對手說出真實意圖之時也要使用合理的方法,方法不合理,那麼對手很可能就會因此而發怒,從而導致出現“魚死網破”的局麵。此外,在使用方法的過程中,一定要記得使用一個巧妙的方法——“四兩撥千斤”的手法往往能夠收獲更大的效果。
7.預言對手的多種結果,控製對手的心理情緒
美國聯邦調查局的高級警官韋斯特·卡爾菲特說:“每一個人的內心深處都有很多脆弱點,你的每一次試探都很有可能抓住他們的脆弱點,從而控製他們的心理情緒,找出你想要的真相。”在遭遇競爭的時候,麵對紛亂複雜的局勢之時,我們不妨像韋斯特·卡爾菲特說的那樣去做——預言競爭對手的多種結果,找到對方心理上最為脆弱的地方,從而成功地控製對手的心理情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