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章(1 / 3)

魏樹斌幾天沒接到成誌超的電話,又知他周末回了省城,周一也沒回來,就意識到情況可能有變。眼下是成誌超的一道坎,好比西天取經路上的一個磨難,是火焰山,又是通天河。成誌超可比唐三藏,他的目標是修成正果位列仙班,而不是一路斬妖擒魔,所以他在取經路上才不時的猶猶豫豫,遇到矛盾繞道走。斬妖擒魔的活計是孫猴子的,孫猴子沒有更多的奢望,他的火眼金睛裏容不得妖魔鬼魅,見了就要打殺,有時還要受些委屈,被念念緊箍咒語,甚至被攆回花果山。魏樹斌心底難免生出一些怨忿和委屈,我現在是什麼?是孫猴子嗎?

魏樹斌剛才打去電話,通了,卻沒人接,手機也關著,便越發認定了自己的猜測。成誌超已回到縣裏,小車進了縣委大院就沒出來,他肯定在樓裏。我的電話他為什麼不接?按理說,就是人機分離,過一會成誌超看是他的來電號碼,也應該返撥回來。可電話卻一直沒有返回,那隻能說明他在故意回避。他在回避什麼?

魏樹斌的電話可絕不僅僅是對決策者的試探,他有重要的事情要請示。

公安人員處理事情,自有公安人員的職業經驗和角度。魏樹斌知道,縣人事局的檔案一封,如果不出大的意外,便等於抓獲了案件的物證,即使檔案另做了手腳,已將那些偽造的領導簽字撤出並銷毀,他手上也還抓著那封寫給趙喜林的信,那可是鐵證如山誰也休想抵賴的。他擔心的是人證。鄒森是仿領導簽字的重要嫌疑人,但隻要人事局的檔案一封,勢必打草驚蛇,鄒森成了驚槍的兔子,隨時可能順著壟溝逃遁而去。這麼大的世界,如同漫山坡上的叢叢荒草莽莽樹林,哪裏藏不下一隻兔子,又怎好輕易捕獲,真要出現那種局麵,即便認定檔案有弊,那也將極其被動。隻有物證而無人證,還是缺少定罪的足夠依據,法律在犯罪的認定上,隻認證據,別無商量。那樣一來,鄒森身後的那些人就要偷著樂了,他們可以按照《刑事訴訟法》所確立的“無罪推定原則”而逍遙法外,頂多承擔工作中的贖職失察之責。

這一點,魏樹斌在帶人去人事局之前就已想到,並采取了防範措施,對鄒森實行了暗中布控。這布控也很是費了一番腦筋的。吉崗縣公安局雖不缺偵察員,但缺的是能讓魏樹斌一無所疑徹底放心的心腹幹將。當然,不能懷疑縣裏的公安幹警都與腐敗勢力有勾連,但魏樹斌來局裏隻一年多,心思多放在日常工作上,他知道縣裏的人事關係複雜,卻不可能對那種複雜有了如指掌的洞察,執行布控任務的幹警真要出點差錯,那就前功盡棄,追悔莫及。為保萬無一失,魏樹斌隻好回老家請黑水縣公安局支持,選出兩位精明強幹的偵察員聽他調遣。那些老朋友老搭擋很給他麵子,理解他的難處,讓他親自點將。但有了人,又缺錢。兄弟局已派出得力幹將支持,總不好再讓人家連辦案經費也自掏腰包吧?北方各縣的經濟情況所差無幾,又都處於保生存求發展的關鍵時期,難免羅鍋子上山,錢(前)緊。偵察員要吃飯,要住宿,必要時還要跟蹤追擊,兵馬未動,糧草先行。案子沒明朗,就是局裏有錢,這筆費用也不敢支出,出了就要暴露目標。魏樹斌再私下張羅錢,不敢跟縣局的同誌借,就去找親戚朋友哭窮,編謊說家裏一時有了難處,還一再叮囑,這事千萬不能跟他老婆說,等一兩月,保證如數奉還。弄得那些親戚朋友們也好不奇怪,樹斌不是背著媳婦做事的人呀,他這是怎麼了?

這些事,魏樹斌雖可以跟成誌超說,但他沒說,一字沒提。說了有什麼用?那本是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情,上級領導定方向,拿主意,自己是執行,執行任務喊苦叫難有什麼意思?他讓從黑水縣請來的兩位偵察員一個扮作修鞋的,設點在縣交通局對麵;一個扮作修理自行車的,則守在鄒森家附近。兩人白天練攤,夜裏住進一家小旅店,還要輪流著出去,到鄒森家附近轉悠,隻怕這隻兔子夜裏逃竄。兩位偵察員敬重著昔日的老領導,很是盡職盡責,白天風吹,夜裏挨凍,都無怨言。但那練攤也不容易,雖不計較掙多掙少,但城管部門卻不時來查來攆,就是城管人員一時懈怠,附近的修車匠修鞋匠也要投訴抗議,逼著城管人員來罰款轟人。偵察員給魏樹斌打電話,說老局長,你就不能找人疏通一下?魏樹斌苦笑,說我疏通什麼,一疏通就要暴露目標。認罰吧,他們要多少,你們就給多少,千萬不能跟人家打架爭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