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與愛,隔了十萬八千裏的距離。
喜歡和愛有什麼區別?
喜歡可以是愛的基礎。我喜歡你,才能愛你。我喜歡你卻並非就是我愛你。就如你少年時候喜歡的那個人,你喜歡她的風格,她的麵容,她的活潑,她的氣質,這些,都是表麵的,是沒有經過痛苦煎熬和苦難錘煉的。這種喜歡,就是在好感的基礎上加進了一些私人感情,比友誼長,比愛情短,就是這種狀況。
喜歡就如甜蜜素,隻要加進來,隻要夠甜就可以。好比一個兒童說,我喜歡喜羊羊,我喜歡奧利奧,這種喜歡,是可以針對任何人的,條件一換,內容一改,隨時可以替換。喜歡是可以始終遊離在外的,像《西西裏的美麗傳說》裏的男主角,喜歡一個人,或許僅僅因為她的美麗,她的風韻,喜歡她那種樣子,但卻從沒走進她的生活,不管多深刻,卻始終隻是心理活動——在那個時刻,有那麼一個人,讓你投入進去,讓你有所寄托。
你發現沒。你年少的戀愛,大多都隻是停留在喜歡的程度上。喜歡她那種範。喜歡她的與眾不同。喜歡她美好的樣子。但其實,對她壓根就不了解。也沒有深入地交流。就單純地覺得她好。要真的千回百轉後,你或許覺得,她並不值得你喜歡。要真的交往之後,你或許沒有那麼愛。但正因為不夠深入,你才對朦朧有虛幻喜歡得一塌糊塗。
“我喜歡林誌玲,喜歡沈星……”一個哥們年少的時候把安徽電視台一個女主持當夢中情人,長大後喜歡這些女明星,但是,你能說那是愛嗎?喜歡就是成千上萬個粉絲對偶像的感情,是隔著距離的,可以永遠安全。但愛,卻是,你必須走進偶像的生活,深刻地影響他,並讓他與你發生不可磨滅的印記。
喜歡一個人,我可以一直輕鬆,灑脫。我喜歡你,但是,你不喜歡我,沒問題,我換一個人喜歡就是。愛,如果那個人不愛你,你便會遭受巨大的打擊,深深地墮落,徹底地傷心,那是因為,你寄托的感情更深。
喜歡,可以不必有責任。莫言小說《白狗秋千架》裏,暖問“我”,如果那時候我去找你,你會要我嗎?“我”說要。其實是騙人的。如果要現在都會要。所以,喜歡就是,你好看的時候我喜歡你,你破相了,我就不要你了。愛則是,哪怕你破相了殘疾了,我也會陪伴在你身邊。不是因為責任。而是因為我願意。
喜歡,可以不付出。但愛,一定會有付出。喜歡與愛,隔了十萬八千裏的距離。所以,下次,如果你為一個人煩惱,你一定要忖清楚,你對他到底是喜歡,還是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