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門羅的三個重要標簽(3)(1 / 2)

與阿特伍德才華橫溢的四麵出擊不同,門羅的寫作顯得非常專一:她隻創作短篇,而且,她的對象也是純粹的安大略小鎮生活。因此門羅也常為認為是地域作家。門羅近60年的創作生涯幾乎都立足於其熟悉的加拿大土地,並致力於對“加拿大的民族性”的文學建構。除卻第一次婚姻期間在英屬哥倫布尼亞省生活的20年,門羅一生中大部分的時間都在她最親切的安大略小鎮中生活、寫作,甚至距離自己的出生地不到20英裏。門羅的作品承襲了加拿大文學強調民族文學身份的意識傳統,具體而言就是安大略傳統,並構建了一個西臨休倫湖,南接休利湖,北起格德裏奇,東至倫敦(加拿大)的“門羅地域”(Munro·Tract),帶著強烈的地域意識和曆史關懷,體現出獨特的“加拿大性”。其中對於加拿大文化安全的考量始終是門羅最重要的哲學思考之一。在典型的“門羅地域”中,英裔的清教徒與法裔的天主教徒之間長期的文化對峙與衝突,清教內部不同教派之間的差異與摩擦,具有強同化力的美國文化對加拿大文化的威脅,都使得“加拿大性”不斷處於多影響的博弈之下。今年6月,加拿大安大略的崔林文學獎剛剛宣布門羅的《美好生活》獲獎。評審團這樣評價門羅的寫作:“門羅被認為是加拿大文壇最重要的作家的確實至名歸,人們隻要翻開《美好生活》就難以釋手。”在崔林文學獎的頒獎晚會上,門羅本人在致謝辭中也特別強調了其作為加拿大作家的文化身份,並對加拿大文學的發展充滿了自豪感:“我非常激動。這真的太好了。現在這個國家有這麼多優秀的作家。當我剛剛開始寫作的時候,我們的人數還很少,而且,很多人不相信會有很多人加入我們。結果我們團結在了一起,並且證明了他們錯了。加拿大作家確實是存在的,現在這個房間裏聚集了這麼多優秀的加拿大作家。我為你們所有人驕傲。”現在,隨著門羅最終贏得了諾貝爾文學獎的肯定,加拿大文學必然會在世界範圍內收獲更多的關注和肯定。

作為女性作家的門羅

我生命中的兩種呼喚……選擇經營婚姻做個好母親呢,還是選擇藝術家的黑色生活?

——艾麗絲·門羅

作為諾貝爾文學獎曆史上的第13位女性獲獎者,艾麗絲·門羅雖然從未宣稱過自己是女性主義作家,但是,作為出生於20世紀30年代的女性,門羅本人完整地經曆了女性主義運動的三個主要階段,同時不可否認的是,她的作品,極大多數都采用了女性的視角,表達了獨特的女性藝術家的成長經驗。門羅在文學上獲得的成就,對於所有的女性作家確實都是極大的鼓勵。

與她同時代的女性作家一樣,門羅在爭取作家身份的過程中,必須常常向自己作為女兒、妻子與母親的傳統女性身份做出妥協。“作家”(author)這個詞其實在英文中與“權力”(authority)一詞同根,因此,在門羅最初向作家的理想前進的時候,她也是在爭取個人的權力或者說話語權。但同時,門羅也常常受到自己女性身份的困擾,因為在父權社會,“女性”一詞總是暗示著從屬性與低劣性,因而與“作家”所暗示的權力與領導力似乎並不容易融合。事實上,門羅曾經親身經曆過與男性作家競爭而慘敗的痛苦記憶。20世紀50年代末,門羅曾經向加拿大藝術委員會申請寫作項目經費,但最後並沒有成功。事後,門羅認識到她的失敗很重要的原因是因為她在申請書上寫著想用項目經費雇傭保姆,這樣她就可以有更多的時間從事寫作;而一個男性作家則會申請經費用做“風土人情考察”之類更為堂皇的理由。在門羅開始寫作的年代,讓男性幫忙家務還是一件不可想象的事。女性必須首先服務於家庭,承擔照顧丈夫、撫養子女的繁重家務,讓她的丈夫和孩子吃得好,穿得好,其次才能將剩餘的時間發展個人的愛好。而門羅婚後不久就很快成為了母親,並且是三個孩子的母親,因此,在創作的早期,母親的職責確實占據了門羅大部分的時間並使她徹底筋疲力盡。門羅在填寫寫作經費申請的時候,從一個女性的角度,認為雇傭保姆這樣的願望非常自然,但她忽視了一個重要的文化事實,傳統觀念中的作家“應該”是一位男性角色,因此根本無需考慮做飯洗衣、看養孩子之類的“女性”責任。事實上,直至今天的項目申報,雇傭保姆這樣的理由依然是不登大雅之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