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
這一章的“仁”明顯是指仁心——愛心,因而全章是說明,仁,也即人作為人的最基本的心理情感,對於外在的禮樂製度的基礎作用:人是因為有愛人之心,所以能夠遵守禮製,如果沒有愛人之心,就不能克己複禮,禮製對人就形同虛設,毫無意義了。廣義的“禮”是包括“樂”在內的,孔子將“禮”和“樂”並列著說,隻是為了加強語氣。
在本書第一章我們曾經說過,中國人是把道德看作自己作為人的本質的,而道德行為,在孔子時代的人看來,就是合符禮製的行為,反過來,禮製就是道德。這個思想,同我們說的“人是社會的動物”,大體上相一致,因為禮是當時社會各種製度、組織、規範等的總稱,人的社會性也就表現為行為符合禮製,即受禮製的約束。所以當時的人那樣看重禮,認為有道德就是行為符合禮製,違禮就是不道德,其實質是看重自己是個人,不願降為動物。即使有時也自覺違禮而行,那也不是一般地反對這個思想,隻是不願意遵守那個具體的禮儀規定。“八佾舞於庭”的季氏,也一定不會反對孔子關於“據於德”的主張,一定同意“人而不仁,如禮何”這個提法的。
因此可以推測,道德概念的形成和禮製的自覺建立是同時的,也即“德”字由一般地表示可以從價值上去加以評價的個人品質,發展為特指人的美德的過程,和人際關係、個人社會行為完全受傳統、風習的約束變為主要由自覺製定的禮製來規範的過程,是同步的。因此也就可以設想,最初製訂禮製完全是為了實際需要而采取的應對措施,並沒有多少理論指導,就是說,不是自覺地根據某個基本原則製定的,即使到了周公製禮的時候,恐怕也是如此。所以孔子十分推崇的周禮,寫下來也不過是“長長的一串禮單”(馮友蘭語),看不出貫徹於其中的理論根據,頂多可以說,製訂者必定相信,大家都照它行事,人際關係就會和諧,社會就會安定,天下就會太平。當然,我們還要加一句:統治者就能照舊統治下去。這也就是“禮之用,和為貴”。所以,“和”不是製“禮”的根據,隻是製禮者和複禮者企望的目的,即追求的社會效用。
前麵說到,從禮的產生看,它的本質是“讓”,這是比“和”這個從其社會作用方麵說的本質更為深刻的本質。現在要問,處在矛盾衝突中的人們為什麼竟願意“讓”了呢?可以用既然製服不了對方,各方為了自己的利益就都隻好讓、不能不讓來解釋。但這當然隻是一方麵的原因,必還有另一方麵的原因,那就是處在矛盾衝突中的人也能夠把對方看作和自己一樣的人,因而能夠體認到對方這時的心理情感,於是產生同情之心,從而感覺到如果不作一點讓步,將不但達不到目的,而且有某種“不對”,於是進而生發一種“不忍”之心。顯然,沒有這種同情心、不忍之心,是終於不會作出讓步的。這種同情心、不忍之心,可說是最廣義的愛人之心,孔子也用傳統的“仁”來稱呼之,這就極大地擴充了傳統“仁”概念的外延,把它從眾多德目中提升出來而成為指謂它們之共同原因、根據的範疇,並且同時用它來說明禮的最深刻的本質,這就道出了人之所以遵守禮製的根本的、自身中的原因,從而為禮建立了一個理論基礎,也指明了教人自覺依禮行事的基本途徑。自然,還可用它來規定最高的人格和理想社會的政治狀況。這是孔子對於周禮的最大貢獻和發展。
楊伯峻在注釋2-22章的“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時說:“這‘而’字不能當‘如果’講。不說‘人無信’,而說‘人而無信’者,表示‘人’字要作一讀。”對於這一章中的“而”字,也要這樣看待,所以他將“人而不仁”譯為“作為一個人,卻沒有愛人之心”。後一句“如禮何?”是“禮(對他)還有什麼意義”的意思,所以李澤厚譯為:“講什麼禮?”我以為都是譯得很準確的。確實,一個人毫無愛人之心,根本不把他人當人看,他還有什麼事不能做?他做事還有什麼顧忌,還會講什麼規矩?
3-8子夏問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為絢兮。’何謂也?”子曰:“繪事後素。”
曰:“禮後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與言詩已矣。”
這章中沒有“仁”字,但實是說的“仁”,仁與禮的關係。子夏念了《詩經》中三句詩,問孔子是什麼意思,孔子回答說:“繪事後素。”子貢立刻聯想、領悟到“禮後乎”,於是孔子讚揚子貢說:“給予我啟發的是你卜商呀,現在可以同你討論《詩經》了”(這裏“起”的含義是“開啟”、“啟發”)。這說的究竟是什麼意思?就我見到過的注釋,以馮友蘭先生的解說最為清楚、明白,可能也最準確:“在這段記載裏,主要的一句話是‘禮後乎’,後於什麼呢?就是後於仁。比如繪畫,必須先有一個潔白的底子,然後才可以在上麵施加色彩。這就是‘繪事後素’。就是說,潔白的底子在先,繪畫的彩色在後。這就是‘素以為絢’。就是說,潔白的底子是彩色的條件。子貢因為這一句詩而悟到‘禮後乎’。人必須有真性情,真情實感才可以行‘禮’,仁先禮後。孔子對於子貢的這一理解,大加讚賞。”李澤厚的理解和馮先生的差不多:“‘禮如是花朵’,也需先有白絹(心理情感)作底子才能畫出。總之,內心情感(仁)是外在體製(禮)的基礎……一方麵,禮是表示、傳達情感,同時又是給情感以確定的形式而成為儀文典式。‘仁內禮外’從而‘仁先禮後’,似成定論。”因此,這一章仍然是說“依於仁”、“人而不仁,如禮何”。當然,“仁先禮後”主要是從二者的邏輯關係說的,從時間上說,也如李先生說的,“二者實是同時並進之曆史成果,人性內容(仁)與人文儀式(禮)在起源上本不可分割:人性情感必須放置於特定形式才可能鑄造成就。”這一點,我們前麵也已作了說明。
由以上兩章和我們的討論可以知道,在孔子那裏,“仁”是個人的“心”、“情”,是人的行為的發動者、指令者,因而是個人的“仁心狀況”決定著他行為的基本方向,即促使他對客觀存在的多種可能的具體行為方式作出價值評判,然後據以作出最後的行為選擇。所以“仁”是自律的。“禮”作為規範體係,是社會基於社會發展的要求而製定的、期望所有社會成員共同遵守的確定的行為模式。所以對個人來說是外在的、他律的,是否會被個人實際接受、遵循,決定於他內在的“仁心的選擇”。因此,如果說“仁”和“禮”是一對矛盾,反映的乃是個人和社會的矛盾,個人自律傾向和社會對個人要求的矛盾。就是為了解決這個矛盾,孔子用“愛人”來規定“仁”,又把“禮”解釋為本是幫助個人立於社會(“不學禮,無以立”)並促使人際關係和諧(“禮之用,和為貴”)的,即是為個人謀利益又能讓個人表愛的東西。這樣,二者就達到了統一:個人的“仁心”要憑借踐履社會的禮製來體現、確證;社會的禮製要通過個人的“仁心”選擇來生效、實行。所以從個人方麵看,仁和禮之間是兼有本質(內在根據)和現象(外在表現)、內容和形式、自律性和他律性等多重關係的。張岱年、朱貽庭先生對這二者的關係表述得比較簡潔,但不失準確性:“一方麵,‘仁’是‘禮’的心理基礎;另一方麵,‘禮’是‘仁’的行為節度,兩者統一,溶為一體。”(《中國傳統倫理思想史》,第46頁。)
6-30子貢曰:“如有博施於民而能濟眾,何如?可謂仁乎?”子曰:“何事於仁,必也聖乎?堯舜其猶病諸!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
這一章的“仁”不是指愛人之心,而是指“仁者”,但它關於仁者的說法證明著“仁”是指愛人之心,最廣義的“仁者”就是有愛心的人。子貢問一個人如果能夠普遍給人民以實惠,使人民的生活水平得以提高,是否就可稱為仁者了,孔子不但加以肯定,還說做到了這一步,那就超過了一般的仁者(“何事於仁”相當於“何止於仁”),應稱為“聖”了,連堯舜都還不能說百分之百地做到了——這個“病”應是“貧困”的意思,指還有不足、欠缺之處。為什麼呢?因為仁者不過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的人,即自己想立身於社會就幫助別人也立身於社會,自己希望顯要發達就幫助別人也能顯要發達的人。這就是說,一般的仁者隻是把自己看作和別人一樣的人,平等的人,能夠將心比心,承認別人的欲求和自己的欲求具有同樣的合理性,因此願意幫助別人去實現他們的欲求,僅此而已。而一個人要是已經在實際上“博施於民而能濟眾”了,那當然不僅證明他確實具有仁者的愛心,必須承認他是仁者,而且還要說他超過了仁者。這樣的大有事功的仁者,應有一個更高的稱呼,那就是“聖者”。
從這裏可以知道,孔子對仁者的基本規定停留於心理情感的層麵,沒有事功方麵的要求,因為個人事功的大小主要取決於才能,而且受製於客觀的條件。但孔子又並不隻講動機而不問效果,所以對於大有事功的仁者,給予一個更高的稱謂。前麵我們說過,在對人的道德評價方麵,孔子雖然強調動機的方麵,但基本上是動機與效果統一論者,這裏又提供了一個例證。從這段話還可以看出,仁者的愛心,即仁,主要不是指親愛之心,更不含敬愛的意思,而僅是指把他人當作和自己一樣的人來對待這樣一種情感,以及這情感必然生發的或相伴的心理傾向,因此,“仁”與“恕”、“同情心”最為接近,用“仁慈”、“慈愛”、“同情心”等詞來翻譯,大致是可以的,對於自己並不尊敬、愛慕,甚至有些厭惡的人,也仍然可以存有“仁”所意味的愛心,就是說,這些人也不在仁心指向的對象之外。
這章最後兩句說,“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楊伯峻譯作“能夠就眼下的事實選擇例子一步步去做,可以說是實踐仁道的方法了”,李澤厚的譯文意思差不多,隻是精煉些:“從近處做起,可以說是實行仁的方法。”這種理解同上文的意思不相連貫。上文隻是解釋一般仁者與聖者的區別,以說明“仁”的基本規定,不是講如何去“實行”仁或仁道,怎麼突然跳到該如何實行仁了呢?我以為,這個“近”既不是指“眼下的事實”,也不是指“近處”,而就是指“自己”。自己是最近的了。所以全句是說:對於別人遇到事情時會產生怎樣的心理感情,隻要自己設身處地地想一想,就可以體會到,這樣就會對他人產生同情、關愛之心,也即有“仁”了,所以這是“仁之方”,也就是仁心生發之途。康有為對這兩句的注釋說:“譬,喻也。方,術也。近取諸身,以己所欲譬之他人,知其所欲亦猶是也,然後推其所欲以及於人,則恕之事而仁之術也。”這樣解釋“能近取譬”才是中肯的,才與上文相銜接,才也同時說明了“能近取譬”是“仁之方也”的理由。
7-30子曰:“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這一章可以看作前一章的補充,是“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的直接推論。為什麼我想要仁,仁就來了呢?不就因為隻要把他人當作和自己一樣的人,設身處地地體會他人的心情,就會立刻產生同情關愛之心嗎?可見孔子認為,僅就有仁心而言,仁不遠人,是很容易求得的。但這隻是人成為“仁者”的根據、基礎。《論語》中還有許多關於仁的論述,說明仁是很難達到的,人要通過艱苦的努力,具備很多很高的德性,才能稱為“仁者”。
4-4子曰:“苟誌於仁,無惡也。”
這一章的“仁”也是指“仁者”,“苟誌於仁”是說如果決心努力成為仁者。仁心,即愛人之心,是“能近取譬”即可以生發的,不必努力去“誌於”。但全章仍然是在說明仁的基本含義是“愛人”。
這一章楊伯峻的譯文是:“假如立定誌向實行仁德,總沒有壞處。”這理解恐怕不正確,對仁的褒揚太不夠了,譯文的語氣還給人一種印象,似乎有人認為仁可能導致壞事,這一定不合客觀事實,也不合孔子的思想實際。我以為,這個“惡”字如果理解為“好惡”的“惡”,全章的意思就是說一個人要是決心成為仁者,那就會愛一切人,對任何人都不會產生厭惡之心了。僅從仁者愛人這定義和本章文字看,這理解應該可以成立。但在另一個地方(4-3)孔子又說“唯仁者能好人,能惡人”,如果不對“惡人”作特別的解釋,兩處說法就矛盾了。所以我認定這“惡”字應是“善惡”的“惡”,指“壞事”。李澤厚將這章譯為“真決心努力於仁,也就不會做壞事了”,是譯得很好的。為什麼呢?因為壞事就是傷害他人的事,既然對他人懷有愛心,怎麼還會做傷害他人的事呢?這“做壞事”自然是指的故意去做壞事。純粹從結果上看,有好心、愛心也可能實際上做了壞事,但那與人的仁不仁沒有關係。
以上兩章說明,盡管孔子隻說了一句“性相近,習相遠”,沒有明確主張“性善論”,但實際上是性善論者。在他看來,人皆有仁心,仁心即愛心,有愛心則不會有意做壞事,這不是說人性本善嗎?所以有的英譯者把“仁”譯為“善”,是有道理的。
19-6子夏曰:“博學而篤誌,切問而近思,仁在其中矣。”
“博學而篤誌”,是說廣泛學習,堅守誌向,這沒有問題。“切問而近思”是什麼意思?楊伯峻的譯文是:“懇切地發問,多考慮當前的問題。”李澤厚的差不多:“誠懇提問,認真思考。”按這理解,前後二句就不相連貫了:“懇切”(“誠懇”)是對別人的態度,插在博學、篤誌和近思之間,顯得牽強、突兀,而且不是從同一角度說明“仁”了。我以為,子夏這話全落在一個“學”字上,即不是並列地說四件事,“篤誌”、“切問”、“近思”也都是講要如何學,“仁在其中矣”乃是說仁就在這樣的“學”中。所以前兩句是說,學習要廣博,而且要“篤誌”地即矢誌不懈地努力堅持下去,並且切近地進行“問思”,就是說,不空談不著邊際的大道理,要聯係自己的實際去思考學習的內容。問的和思的都是學的內容,就不必是問別人,更不會是思別的事,問和思其實是同一個過程,同一回事(在古人和一般人看來,思是無聲的語言,就是在心裏自問自答)。因此,“切問而近思”應就是“切近地問思”,“切近”乃是指聯係自己的實際。這樣解釋,兩句意思就完整、貫通了。為什麼這樣學就“仁”在其中了呢?這隻要知道,孔子所謂的“學”乃是學做人的道理,學如何成為君子、仁人,就足夠了。所以子貢這話不過是說:隻要聯係自己實際不懈地努力學習,就一定能求得仁,成為仁者。
這是子貢對求“仁”的一種理解,對於“仁”是什麼,他不必同時加以解釋,但僅就“仁在其中矣”分析,這個“仁”不是指“仁者”,而是指“仁者的德性”,這種“德性”當然是懂得做人的道理又努力實踐後必定會產生和逐漸增強的。這個意義上的“仁”可以稱為“仁德”,楊伯峻就常把這個“仁”和其他許多章中的“仁”譯為仁德。我則把這個意義的仁或仁德並人“仁心”之中。
12-2仲弓問仁。子曰:“出門如見大賓,使民如承大祭。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在邦無怨,在家無怨。”
仲弓曰:“雍雖不敏,請事斯語矣。”
從孔子的回答看,這是針對做官的人求“仁”而發的,因為隻有做官的人才有“使民”、“在邦”的問題。“如見大賓”,“如承大祭”都不過是比喻,說明做事必須循規蹈矩,十分嚴肅認真、小心謹慎。“出門”和“在邦”同義,指在外也即上朝工作的時候,與之相對而言的“在家”是指閑暇休息的時候。“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為仁之方”,自然對平民百姓和當政官員都是適用的。由此可知,仲弓問的是當官的人該如何表現才算是具有仁愛之心,即這裏的“仁”是指仁心,或者說“仁德”。
從這一章看來,仁的最基本的規定性,或者說表現,就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亦即把他人看作和自己同樣的、平等的人,將心比心,設身處地地去了解、體諒他人的難處和需求,從而對他人產生同情心和給予幫助的欲望。在這情感的支配下,人自然會有我們至今提倡的敬業精神,工作嚴肅認真,小心謹慎。因為消極地說,誰也不希望身邊的工作人員對工作抱著與這相反的態度,因而敬業精神是從“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種仁心自然生發出來的要求;積極地說,一個人想要最大限度地幫助他人,根本的途徑也就是搞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我們今天提倡敬業精神,是以“為人民服務”作理論基礎的,但與孔子的仁的理論一點不衝突,所以在宣傳、培育敬業精神時,孔子的教誨不失為很有價值的傳統資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