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雜篇·寓言第二十七(3)(2 / 2)

上麵關於末句含義的討論表明,這一章的寓意不能從陽子居方麵去體認,例如總結出諸如“知錯就改”、“從善如流”之類的教誨來,而應該從“舍者”們對待他的態度的改變方麵去領會。《感悟》就從這方麵著眼,說:以前是“舍人對他敬而遠之,所謂‘執席’、‘執巾櫛’、‘避席’、‘避灶’,都說明陽子居在道外的自滿和傲慢。而受教後‘與之爭席’而打成一片的情景,則說明他確實心悟而行改,如同換了個人一樣。這種描述,把道內道外境界本質不同,極其生動地展現出來,給人以無限的回味”。作者所寄寓的,怕也就是這意思。按這領會,本篇最後這一章就是舉例式地說明:你以“天倪的方式”待人,人也將以同樣的方式待你,人人都如此,世界就和諧了,社會就太平了,個人就真正地擺脫了“日以心鬥”的可悲的生活,獲得“逍遙”、自由了。

最後我要說的是:整個這一篇,是頭一章用議論,也即以卮言的形式,交代出全篇主旨,然後連續用四五個寓言,形象地展開、深化主題,最後通過一個普通的事例,將這主題思想指示的理想生活現實化,告訴讀者、人們:實現這理想其實是很容易的,用《老子》的話說就是:“吾言甚易知,甚易行。”因此,我不能不說:《今注》認定“《寓言》篇,由七篇文字雜纂而成。各節意義不相關聯”,實乃注譯者因為沒有讀懂原文而作出的錯誤論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