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就緒,執行我計劃的日子終於來了,我在兄嫂的目送下從東京車站搭乘下行列車。當火車抵達山北車站後,本該繼續坐到下關的我,偷偷在此下車。沒多久,就混進上行列車的三等車廂返回東京了。
在山北車站等待火車期間,我在車站的廁所裏將大腿上唯一能區別哥哥和我的黑痣用刀尖挖掉了。一旦這麼做,哥哥和我就完全一樣了,若說哥哥在我正巧有黑痣的地方受了傷,那也並非完全不可能的事。
抵達東京車站時天正好亮了,時間是我事先計劃好的。
我換上早在出發前就已定做,和哥哥天天穿的大島家常服完全一樣的衣服——內衣、腰帶和木屐也都事先備妥——算準時間前往哥哥家。我一邊小心提防不讓任何人發現,一邊翻越屋後的木板牆潛入哥哥家寬敞的庭園。由於清晨天色尚暗,完全不用擔心被家中用人發現,得以一路通行無阻地走到庭園角落的古井旁。
這口古井正是促使我犯罪的最後一把推力。早在很久以前,這口井便因井水幹涸廢棄不用,哥哥說院子裏有這種陷阱實在危險,打算最近就把井填平。井旁甚至已堆起小山狀的泥土,隻等園丁有空隨時動手填井。於是,我在兩三天前,就找過那名園丁,命他一定要在今天——我偷偷潛入的這天——早上動工。
我蹲身躲在灌木叢中,耐心等待。我迫不及待地等著習慣在每天早上洗完臉後邊做深呼吸邊在院子散步的哥哥走近。
我已昏了頭,仿佛罹患瘧疾般,全身不停地哆嗦,濕冷的汗水自腋下緩緩滑向手臂。這難熬的時刻,簡直度日如年。就在我憑感覺猜想似乎已苦等三個小時之際,遠處響起木屐聲。
在聲音的主人現身前,不知有多少次我幾乎拔腿想逃,但是僅存的些許理智適時地阻止了我。
我苦候已久的犧牲者總算來到我藏身的樹叢前。我迅速衝上去,以事先準備好的細繩從後往哥哥——那個和我一模一樣的雙胞胎——脖子上一纏,並死命勒緊。哥哥雖被勒住脖子,仍試圖向後扭頭認清敵人的真麵目。我使出渾身力氣阻止他轉頭,但瀕死的他脖子仿佛裝了副力道超強的發條,一點兒一點兒地往我的方向轉過來。終於,那脹得通紅的脖子——和我自己的分毫不差——半轉向我,用已翻白的眼角的餘光認出我來,刹那間他臉上浮現出驚愕的表情——我想我大概至死也忘不了他當時的表情——緊接著,他不再掙紮,很快就頹然斷氣。而我費了很大的工夫,才把我那僵直得仿佛失去神經的雙手從絞殺的姿勢扳回原狀。
然後,我用力踩穩顫抖的雙腳,將倒在地上的屍體拖到一旁的古井,再推到井底。我撿起地上的木板,將堆在旁邊的泥土沙沙沙地撥落井中,直到完全覆蓋住哥哥的屍身。
倘若有旁觀者在場,想必會認為那是一場驚悚無比的白晝噩夢,因為一個男人竟一言不發地把另一個跟他一模一樣的男人——服裝相同,體格相同,甚至連長相也完全相同的男人勒斃。
對,沒錯,這就是我所犯下的弑兄大罪。您一定很驚訝我怎能毫不愧疚地殺死唯一的親兄弟吧!您說得沒錯,但依我的立場來說,正因為是兄弟,反而更會激發殺意。不知您有沒有這樣的體會,人有時會不自覺地憎惡血親。關於這種情緒,小說經常描寫,應該還不至於是我個人的感覺,那種情感比起對外人的憎恨更難以忍受。對我們這種長相完全一樣的雙胞胎而言,更是極度難耐。就算沒有其他原因,單是麵對相貌相同的親手足,就已足夠讓人萌生殺意了。我這個懦夫,之所以能麵不改色地殺了哥哥,想來就是因為這種憎惡的情感作祟吧。
好了,我用泥土把屍體掩埋後,仍舊蹲在原地不動。靜靜等了三十分鍾後,女傭帶園丁來了。我膽怯地登上初次扮演兄長的舞台,盡量以若無其事的口吻說:“噢,師傅,你來得真早,我正想幫你們一點兒小忙呢!
哈哈……今天應該就能填平吧?那就拜托你了!”說完,我緩緩起身,模仿哥哥的步伐走進屋裏。
之後一切進展順利。那一整天,我都窩在哥哥的書房,一門心思地研究哥哥的日記和收支簿——我宣稱要前往朝鮮之前就已調查過一切,唯獨剩這兩樣。晚上麵對妻子——昨日仍是哥哥的嫂子,如今卻已成為我妻子的女人——我一點兒也不擔心被她發現,我以哥哥平日的姿態和她談笑風生。
那天深夜,我甚至大膽地進入嫂子的臥房。不過,對此我略感不安,因為無從得知哥哥在夫妻閨房裏的習慣。但我至少確信一點,我自戀地認定即便她發現事情的真相,也不可能讓我這個舊情人鋃鐺入獄。於是,我得以從容拉開嫂子臥房的紙門。幸運的是,嫂子一點兒也沒發現是我,我甚至因此犯下了通奸罪。
接下來的一年,我過著人人稱羨的幸福生活。擁有花不完的錢,擁有以前深愛的女人,即使我的欲望再貪婪,那一年也絲毫沒有不滿足的感覺——雖然那段期間,哥哥的亡魂不時困擾著我——但一年的時間,對於事事三分鍾熱度的我來說已是奇跡。一年後,我漸漸對嫂子感到厭煩。我的老毛病又犯了,再次過起花天酒地的生活。這個也不要,那個也不滿,極盡所能地奢侈浪費,花錢如流水,這樣下去,就算有再多財產也會轉眼成空。眼看著債台日益高築。當我再也沒有錢可揮霍時,啊,我又犯下第二樁罪行。
第二樁罪可算是第一樁罪的衍生品。當我決心殺死兄長時,我早已考慮過這事兒。我的想法是,如果我可以完全取代兄長的角色,那麼以前的我不管犯下什麼滔天大罪,對於已成為兄長的我來說,都不會有任何影響。換言之,前往朝鮮後就音訊杳然的弟弟,縱使回到日本,殺人也好搶劫也罷,那都是弟弟犯下的罪行,隻要不被逮捕,扮演兄長的我都不會有任何危險。
不料,我犯下第一樁罪行後不久,便有了驚人的發現,借助這個發現,竟致使第二樁犯罪的可能性大大提高。
某天,我小心翼翼地模仿兄長的筆跡,在兄長的日記本上以兄長的身份寫當天的日記。這是扮演兄長的我非做不可的惱人日課之一。寫完日記,我像往常一樣,把自己寫的部分與兄長以前寫的內容相互比對。突然,一個驚人的畫麵倏然映入眼簾,在兄長寫的某一頁角落,赫然出現一枚清晰的指紋。我察覺到自己因疏忽而忽略了一個大問題,當下不由得一驚。我一直深信自己和兄長唯一的區別就是腿上的黑痣,如今我才知道自己大錯特錯。指紋這種東西每個人都不一樣,就算是雙胞胎也絕不可能有相同的指紋,這是我以前曾經聽說的事。看到日記本上兄長生前留下的指紋,我擔心起日後會不會因為指紋而露出馬腳,不禁愀然變色。
我悄悄買來放大鏡,詳細比對日記本上的指紋與我自己按在其他紙上的指紋。哥哥的指紋和我某根手指的指紋乍看之下幾乎一模一樣,但若仔細比對每一根線條,確實有不同之處。
奇怪的是,整體感覺幾乎一樣的兩枚指紋,細節卻截然不同。
為了謹慎起見,我不動聲色地采集了嫂子和女傭的指紋觀察,沒想到連比對都不用,一看就不像。所以,日記本上的顯然就是兄長留下的指紋,難怪會跟我的指紋相似。我倆本就是過分相像的雙胞胎,即便如此仍出現細微差異,比如指紋就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