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緊追不舍(3 / 3)

雖然邦德隻看到側影——紅紅的嘴唇,飄動的黑色頭發,和頭上戴著的粉紅色頭巾,但是從她揚頭姿式,他知道她一定很美麗。一個女子單獨駕車超過一個在時髦汽車裏的男子,這使他覺得受到了挑戰。邦德心想,也許今天會出現愛情。也許他會在羅亞河美麗的風光中去追趕那個女孩,一直追到吃午飯的時候,到河邊空曠的飯店裏,在花園的葡萄架子下,一同吃油煎魚,喝冰涼的飲料,然後兩輛車子相伴而行,直到黃昏。然後來到橄欖林,在那裏蟋蟀在靛青色的薄暮裏歌唱,他們發現彼此都一見鍾情,共同奔向目的地。

也許第二天,她把汽車留在旅館的車房裏,她坐在他的車上,一同出去。

他們避開大道駕著車子慢慢行走,向西駛去。

他一直想去的地方是哪兒?想起來了,是萊斯包克斯附近的一個村莊,可那兒也許連一家小客棧都沒有。

那麼,他們就直接去萊斯包克斯。它位於卡瑪格的羅納河口。他們在那兒要兩間毗鄰的房間(不是雙人房間,現在那還太早了)。在神話般的波瑪尼爾大旅社,他們將吃蒸燒大龍蝦,按照傳統喝香檳酒,然後……

邦德對自己的想入非非感到好笑。今天不行,今天還有工作。今天是為金手指,而不是為愛情而來的。今天,應聞到的香味是金手指刮胡子後使用的那種昂貴的剃須膏的香味,而不是……她會用什麼香水?英國女子總是錯用香型。他自己喜歡的是輕淡而純潔的香型,也許是巴曼的聞惑香水,或者卡郎的夢根香水。

邦德打開接收機,調整一下音量,隨即把它關掉,繼續驅車前進。他的心情頗為輕鬆,頭腦中不時玩味自己剛才的遐想,而且想到了各種細節。

當然,他還會遇見她。他們似乎是關係密切的朋友。她昨晚肯定在奧爾連斯過夜。什麼地方。鬼知道。

突然邦德從白日夢中驚醒。剛才掀開的車蓬提醒了他。他以前曾經見過那輛勝利牌的轎車。那是在倫敦機場,肯定是乘金手指之後那趟班機來的。

不錯,他沒有見過那個女孩,也沒有注意車牌號碼,可是,車子是一樣的。

如果是這樣的話,她跟蹤金手指達三百英裏路程,而現在仍在跟蹤他,這絕不是巧合。而且,昨天晚上,他曾經看見它隻開著小燈行駛!那麼,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邦德踏下加速器。他已經駛近尼維斯了。在下一個大轉彎處,他一定要追趕上去。他要一箭雙雕,看看這個女孩究竟幹什麼。如果她介入這件事,那就太糟糕了。

那將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跟蹤金手指本來就不容易,現在半路又殺出個程咬金,事情就變得更困難了。她仍在他們中間,大概離銀鬼兩英裏,穩穩地跟在後麵。邦德追上去,看見她那小巧發光的車尾部,他不由得減慢了速度。她是誰?這一切到底是怎麼回事?邦德驅車前進,緊鎖眉毛,心情沉重。寬廣的七號公路黑得發光,象一條粗大而危險的神經,穿過法國的心髒地帶。在穆南,邦德失去了跟蹤目標,他不得不迅速地倒回來,轉上七十三號公路。金手指估計在十字路口拐了彎,要麼正駛向裏昂或意大利,要麼可能駛向馬孔或日內瓦。

邦德隻得加速,以盡快擺脫困境。“信鴿”的聲音突然增高,他看見了那輛勝利牌汽車,隻見得把速度減慢下來。現在,接收機的嗡嗡聲已變成呼號聲了。如果他不及時把九十英裏的時速減低的話,恐怕他已超越到銀鬼前麵去了。果然,翻過小坡,他就看見那輛巨大的黃色汽車停在前麵大約一英裏的路邊。於是,他立即把車速控製在最低速度。幸而路邊有一條馬路,邦德把汽車拐到裏麵,在玉蜀黍地邊停下來。他把雙目望遠鏡從手套箱中取出,下了汽車回頭走了一段路。邦德用望遠鏡一看,前麵有一條小溪。金手指坐在橋邊下,身穿一件白色的上裝,頭戴白色的駕駛頭盔,一副德國旅行者的派頭。他正在那兒吃野餐。

這種情景使邦德也感到肌腸轆轆,他自己的午餐在哪裏?他看了一眼那輛汽車,從後窗望進去,可以看見前麵座位上的那個韓國人的黑影。那輛勝利牌汽車此時無影無蹤。如果那個女孩仍在跟蹤金手指,她用不著別人什麼警告。她會把她的頭低下來,腳踩著油門。現在,她可能正躲在某個地方等待著。“銀鬼”從她旁邊駛過。

也許,邦德的想象又充分發揮起來,她可能上了赴意大利湖區的道路,去會姑母、朋友、或愛人。

金手指站了起來。愛清潔的家夥!他把用過的紙屑揀起來仔細地藏在橋下。他為什麼不把它們丟在小溪裏?

突然,邦德緊張起來了。金手指的這些動作使他想起了什麼?邦德是不是又在胡思亂想?還是這座小橋本身是個投放點?難道金手指把金條或其他什麼東西留在那座橋下?

在法國、瑞士、意大利這些國家搞這種聯絡是很方便的。況且這是一個十分優良的投放處。它的前後視野開朗,道路上情況一目了然。金手指爬上了溪岸,邦德連忙躲了起來。他聽見“銀鬼”在遠處發動的聲音,然後仔細地注視著它,直到它消失為止。

這是一座美麗的橋,橫跨在美麗的小溪上。橋拱上有明顯的勘查號:79—6,這表示在第七十九號公路上從某個市鎮數過來這是第六座橋。邦德迅速走下汽車,溜下了河岸。

拱洞下麵黑暗而清涼。緩慢、清澈的溪水裏,魚兒穿梭遊動。邦德搜索草邊磚砌橋基。就在拱洞中心,公路下麵,有一片密集的青草。邦德撥開青草,露出一些剛翻動過的泥土,他用手指挖掘著。有一塊東西,摸起來光光滑滑,象磚塊形狀。

邦德費力地把它拉出來,把這塊黃色金屬上的泥土擦幹淨,然後用手帕把它包了起來。他將金條揣在懷中,爬上岸來。公路上仍是空空蕩蕩,一個人影也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