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十八(3 / 3)

按:臣弑君,子弑父,天下之大逆也。書法必曰:某弑其君某,某弑其父某,正弑者之罪足矣!茲曷以“為子所弑”書?書為所弑,則弑者有可誅之罪,被弑者亦有難逃之責。蓋曩霄弑母奪媳,滅理亂倫,罪大惡極,豈尋常書法可例,故以《綱目》梁朱溫、燕劉仁恭例書。至寧令哥之罪,則書“子”,書“弑”,早正之矣。

論曰:曩霄智足以創物先,才足以馭群策。衣冠禮樂之變,官法文字之奇,更祖宗成規,藐中朝建製,人言可恤,彼惡知之。而其用兵,則嚴賞罰,集眾長,攻少堅城,戰無猝敗。倘生亂世,劉元海、石世龍當其亞也。跡其英雄自喜,霸王由吾,妄膺寶,顯盜鴻名,肆兵力以脅諸蕃,逞狡謀而欺中國,羌戎殘獷,斯為甚乎!然而政尚刑誅,性耽淫,戳叛戚則弑其母,逞逆謀則殺其叔,貪好色則辱其臣之妻、奪其子之婦,三綱淪矣,國何以立?況又窮奢極欲,勞役無時,眾怨方興,子禍旋作。張氏謂中國未揚郭李之威,狂夫自蹈安史之﹃。旨哉,言乎!

國人討寧令哥,誅之。沒藏訛龐立諒祚,尊沒藏氏為太後。

初,沒藏訛龐欲以諒祚主夏國,誘寧令哥弑逆,因以為罪。及寧令哥刺曩霄不死,逃匿黃蘆。黃蘆,訛龐所居也。訛龐遣人執殺之,並其母野利氏。曩霄遺命,立從弟委哥寧令,大酋諾移賞都、埋移香熱、嵬名浪布、野乜浪羅等與訛龐議,眾欲如遺言,訛龐曰:“委哥寧令非子,且無功,安得有國!”諾移賞都曰:“國令無主,然則何所立?不然,爾欲之乎?爾能保守夏土,則亦眾所願也。”訛龐曰:“予何敢哉!夏自祖考以來,父死子及,國人乃服。今沒藏後有子,乃先王嫡嗣,立以為主,誰敢不服?”眾曰:“諾”。遂奉諒祚立之,尊沒藏氏為宣穆惠文皇太後,訛龐以諾移賞都等三大將典兵久,令分掌國事;己為國相,總攬政柄。沒藏本大族,訛龐為之長,至是權益重,出入儀衛擬於王者。

按:於是,訛龐殺寧令哥而書“國人討”,何不予訛龐以討賊之義也?蓋寧令之逆,訛龐實構成之。其殺寧令,亦為諒祚地耳,豈真知大義哉!故寧令哥書“國人討”,以見弑父之賊,人人得誅,萬世之公也。諒祚書“訛龐立”,以見違命專擅,利立幼君,一人之私也。

二月,遣楊守素告哀。

訛龐既立諒祚,遣守素至京師告哀。守素多智數,嚐勸曩霄不稱臣納使節者,押伴陝西轉運使任顓試問國主所以死,守素不能對,訖還,不敢肆。仁宗遣開封府判官、尚書員外郎曹穎叔為祭奠使,六宅使、達州刺史鄧保信為吊慰使,賜絹一千匹、布五百端、羊百口、米麵各百石、酒百瓶。及葬,仍賜絹一千五百匹,餘如初賻。

獻遺於契丹。

初,曩霄卒,使人至契丹告哀。契丹主遣永興宮使耶律嫋裏、右護衛太保耶律興、老將作少監王全慰奠,至是訛龐以曩霄遺物獻。

三月,鐵不得國請契丹會師來攻,契丹不應。

鐵不得在伊吾西,素不通契丹。曩霄據瓜、沙,嚐以兵掠其境,國主畏之,不敢禦。是時聞曩霄死,遣間使由郭煌山穀間至契丹,獻氈、玉、馬、駝等物,請以本部兵攻夏國,乞以師援。契丹主謂其“道裏遼遠,聲應不及”,謝之。

夏四月,諒祚受冊為夏國主。

中國議者因諒祚幼弱,母族專權,請以節鉞啖其諸將,使各有所部分,以弱其勢,可不戰屈也。陝西安撫使程琳曰:“幸人之喪,非所以柔遠人,不如因而撫之。”或請乘喪舉兵,知慶州孫沔亦言:“伐喪非中國體”。仁宗乃遣尚書刑部員外郎任顓充冊禮使、供備庫副使宋守約充副使,冊諒祚為夏國主。初,曩霄受封,朝廷頒以印綬,至是但有封冊,不更賜印,後遂為例。

附:《宋史?程琳傳》:夏人圍慶陽,會朝廷行諒祚冊禮,琳止詔使於延曰:“夏人貪此,可紓慶陽之難。”乃具禮幣賜予之數移報之,夏人果喜,即日迎冊使而圍解。考歐陽修作琳墓銘及神道碑不載此事,《琳傳》不知何據?

五月,索叛酋孟香於慶州。

孟香,宥州蕃酋,得罪懼誅,率眾千餘內附。訛龐遣兵以求香為名,劫邊戶,掠牛馬。仁宗詔知州杜杞還之。杞言:“夏人違約舉兵,香不可與。”因移檄言“不償所掠,則香不可得”。訛龐不肯償所掠,杞亦卒不遣香。

六月,謀攻延州,兵及境而還。

延州東北阻山,無城郭,蕃騎易於出入,知州程琳嚐獲夏國戎首,不殺,戒遣之,夏人亦聲言毋捕漢人。久之,以五百戶驅牛羊扣邊,雲:“契丹兵至衙頭,國中大亂,願自歸。”琳曰:“此詐也。契丹兵至,當舉國取之,豈容來降?聞夏人方捕叛者,此其是耶?不然,直誘我耳。”拒不受。已而,果有三萬騎臨境上,以捕判者為辭。琳戒諸將勿動,閉壁偃旗以待,夏兵知有備,引還。

秋九月,遣使入謝祭奠。

曩霄稱臣後數犯約抄邊,邊吏避生事,不以聞。於是諒祚謝祭奠使入延州,頗偃蹇自大,經略司遣引伴送闕,不敢慢。

冬十二月,使謝封冊。

獻馬、駝各五十匹,宴於朵殿,賜物遣還。史臣曰:趙德明在祥符間已追帝父於國中,逮元昊始顯稱帝,諒祚因之,雖受封冊於宋,宋亦稱有歲幣之賜,誓詔之答,要皆出於一時之言,其心終未嚐有臣順之實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