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二十八(2 / 3)

梁乙逋數遣使入中國,示欲服罪請和,而於使介往來間,乘邊人觀望,輒出兵掩襲,冀有所得。延安帥趙Ι檄慶州將劉安、李儀曰:”夏兵將入寇,汝徑以輕兵由西路搗其腹心。“未幾,乙逋果圍塞門,殺皇城使米ど、供奉官郝普。右班殿直呂惟正與安等率兵入界,抵石堡寨,焚蕩勒雞平一帶族帳。襲洪川,破之,俘斬其眾。複於花氈會、油川平相對舉烽火,多設疑勢,夏兵急解圍歸。

附:《宋史舊錄》:六月辛醜,夏人寇塞門寨,詔陝西、河東經略司:”嚴城寨,完守備。如夏人攻犯,非逼近城下,決可取中,勿多施行,自致闕誤。“據《長編考異》雲:”夏人以四月二十四日寇塞門,不知此段所書果在何日,恐不應再寇也。“

秋七月,遼始遣使授封冊。

乙逋以遼使詰責,複遣使貢。遼主乃使冊乾順為夏國王。

侵蘭州,攻龕穀寨。

夏國距蘭州止一舍,通遠不百裏,中無重山複嶺之阻。乙逋點集軍馬,屯於涇原、熙河對境,一夕突入蘭州,力攻龕穀,敗寨將及東關堡巡檢,殺兵士數百人。

八月,犯延安。

延經略司移牒宥州,詰入寇故。乙逋回牒,但請疆土而不謝罪,且潛以兵犯延安。知州種誼統諸將赴援。夏兵聞誼來,皆退。延人謂”得誼,勝精兵三十萬“。

冬十月,饑。

國人賴以為生者,河南膏腴之地,東則橫山,西則天都、馬銜一帶,其餘多不堪耕牧。時河南大旱,歲不登。故事:國中舉兵,蕃屬自備貲費。乙逋數下令點集,戎人不能應。

元四年、夏天儀治平四年春二月,遣使人謝封冊。

乙逋以歲饑不能點集,令宥州移牒保安軍,言將遣使入謝封冊,請先議疆事。朝議以謝使未至,即議疆事,不許。於是使嵬名善哩貢馬,謝封冊,請和。

三月,月入東井。

犯西扇北第二星。群臣以”國家用兵過多,請息民力“為言,梁氏善之。

夏五月,遣使如遼。

亦謝封冊也。時遼主獵魚兒濼,駐蹕赤勒嶺,使人候五十日方見。

六月,使請易地。

使人請以所許葭蘆四寨易蘭州、塞門。押伴、金部員外郎穆衍折以禮,使辭屈,不敢麵對。哲宗賜詔曰:”省所奏雲,昨差人赴延州,計會將永樂人口及所還四處城寨,交換塞門、蘭州兩處地土實在事宜,祈朝廷酌中賜一裁決,朕已具悉。爾嗣守世封,虔修貢職,頃屬罷兵之後,繼陳複地之言。累降詔音,備諭朕旨。豈謂曆時既久,尚稽聞命遵行。忽覽奏封,深諒誠款。顧改圖之議,猶有披陳;然事大之恭,實聽裁決。再維忠順,殊用歎嘉。雖易地之求,當一遵於前詔;而酌中之情,宜別示以優恩。除漢、蕃土地,指諭已明,難從換易外,所有歲賜,據前降詔命,合候地界了日依舊。今特推恩,敕有司更不候地界了當,便仰檢會典,依例施行。爾其體朝廷恩信之隆,遵封疆謹守之戒,永思安靖,用保悠長。“

秋七月,使賀坤成節。

使至京師,刑部郎中杜逆之至館。使欲入見,自陳請侵地,不許。使出不遜語,曰:”國主設有請,必具表中。此大事也,朝廷肯以使人口語為可否乎?“乃不敢言。

附:王氏《東都事略?趙Ι傳》:”夏人入貢,已以重兵壓境。諸將請益兵為備,Ι曰:‘第謹斥堠,整戈甲無為寇先,戍兵不可益也。’因遣人詰夏,夏兵遂去。“考此事《宋史?Ι傳》載之,然不書時地,不得其詳。

九月,移牒請受地。

宥州牒保安軍言:”已鳩集永樂等處陷沒人口,於十一月十日押付界首。應給四寨,亦即差官同日領受及檢點所有歲賜。“

冬十月,中國使賀生辰及賜冬服。

使臣為崇儀使董正叟、如京使李玩。

十一月,歸永樂俘,複米脂等四寨地。

初,哲宗詔夏主曰:”昨永樂城將吏、兵夫盡忠固守,力屈就擒,眾多生齒淪於異域,念其流落,每用惻然。雖已詔汝發遣,當給賜可還之地,然念城初失守,眾即散亡,或為部落所得,或為主者轉粥,非設購募,恐有所遺。汝可深體朕意,訪求發遣,當據送到者,每人別賜絹十匹。命官以上,加優賜給所得之家。“乙逋命宥州牒言:”永樂人戶,除累年死亡外,鳩集到一百五十五人,敢付界首交付。“及至交領時,僅一百四十九人。盡複米脂、葭蘆、安疆、浮圖四寨地。葭蘆境在河東,以兵渡河,計肆奔突,見太原將訾虎屯兵界上,乃止。

按:永樂之役,將校死者數百人,士卒、役夫沒者二十萬。神宗臨朝,痛悼成疾,豈非軫念遺黎陷身異域哉?及哲宗即位,值夏使告哀,即詔以歸我陷民,給其故寨,無如夏人故難其事,遲之又久,僅歸吏士百四十餘人,盡複舊疆。《續綱目發明》以為,是舉夏之慕義、宋之綏懷,兩得之。夫宋之綏懷誠有矣,夏之慕義則未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