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父母,能做一個穩定的“容器”,能夠接納孩子的負麵情緒,並將其轉化為更有建設性的能量重新輸出給孩子,和孩子進行高質量的溝通。
父母需要不斷地察覺自己的評判性思維,盡量放下對孩子的各種是非對錯的評判,這樣才能不斷地成長,並與孩子同頻溝通。
與孩子產生爭論的時候,家長需要注意先處理自己的情緒,盡量避免在這時給孩子講道理。
太喜歡講道理,是一種心理防禦的表現,其實背後的邏輯是:我站在道德的製高點,所以我說的道理,你應該聽。這樣做會令孩子在溝通的時候感到極強的壓抑感和被控製感。
我們可以仔細考慮一下:人們在辯論時最喜歡講道理,因為道理是可以佐證自己正確的工具,孩子不聽話的時候講道理,目的還是想通過道理證明孩子是錯的,在孩子有一點小瑕疵時講道理,目的是為了矯正(人為控製)孩子的行為……
久而久之,孩子就容易對家長的道理表現出超限逆反的現象。更重要的是,大多數時候,家長自己也做不到他們口中所說的正確的道理,這種雙標行為,會嚴重地壓抑孩子,讓孩子憤怒和逆反。
在親子溝通中,如果發生矛盾,家長首先要做的是接納孩子的情緒,認可孩子情緒的合理性,幫孩子處理或者允許孩子自行處理情緒,然後再進行接下來的溝通。如果家長在孩子有情緒的時候強行灌輸道理,則會讓孩子感到憤怒和壓抑,溝通自然也無法進行。
孩子憤怒時打媽媽,媽媽是不是應該打回去:讀懂孩子行為背後的語言
有一次,齊女士帶兒子去蛋糕店買麵包,兒子說要買漢堡。齊女士拒絕了,跟孩子解釋說:“今天早上起床時你說喉嚨痛,如果你再吃漢堡就可能會上火。”於是齊女士讓兒子用其他的食物替換漢堡。但兒子堅決不肯,還大哭起來,後來兒子還生氣地打齊女士。齊女士麵對這樣的情況不知所措,不知道應該怎麼處理。
齊女士給孩子講道理,理由充分,還提出了建議:用其他的東西替換漢堡。但是孩子依然大哭大鬧,這中間的問題出在哪兒呢?
答案就在於家長沒有對孩子的情緒進行接納和處理。
任何人(包括孩子)的行為都遵循一個公式:行為背後是情緒,情緒背後是需要。在這個案例中,孩子打媽媽是行為,行為的背後,是孩子憤怒的情緒,憤怒的背後,則是自己想吃漢堡的需要沒有得到滿足。
家長麵對這個問題的時候,首先考慮的是孩子的需要(要求)是否合理,當家長認為不合理時,就不由自主地把處理問題的重點放在了“講道理”上,花很多時間給孩子講述為什麼不能吃漢堡。
但是問題在於:在孩子的情緒沒有被看到和處理之前,家長對其談大道理,這樣的情況除了加重孩子的負麵情緒之外,毫無作用。
孩子想吃漢堡的需要沒有被滿足,他的內心既憋悶又委屈,在這樣的情緒之下,他怎麼可能心平氣和地聽媽媽說的那些道理呢?
也許有的家長會困惑:孩子明明就是上火了,難道我還要讓他吃漢堡嗎?並非如此。這裏所說的滿足,並不一定是實質的內容滿足,比如孩子想吃漢堡就給他買,這其實是一種心理上的滿足。
所謂心理上的滿足,就是家長對孩子的需要給予合理性的肯定和接納。所以家長應該首先肯定(承認)孩子的需要。
兒童與成人不同,兒童的專注力非常狹窄,他們往往會特別注意自己的目標,換句話說,他想吃漢堡,他隻關注自己的這個目標能不能滿足,沒有多餘的精力處理別的信息。所以,家長如果直接對兒童的目標進行了否定——比如直接拒絕孩子的要求,孩子就會因為需要被否定,而產生強烈的挫敗感,進而引發情緒的失控,做出一些在大人看來不可理喻的行為。
之所以家長會認為孩子不可理喻,實際上是對孩子情緒的合理性的不理解和不接納。
事實上,也許孩子對事物的認知有局限,但是在他自己的認知係統裏,在自己的邏輯下,他的這種激烈情緒是合理的。或者這樣說更為準確:情緒和感受都是主觀的,它們本身沒有“是否合理,應不應該”的說法。
所以,孩子因為需要沒有被滿足而產生挫敗感,並因挫敗感產生惱羞成怒的狀態是很合理的。
很多家長容易把孩子的情緒和行為混在一起,比如看到孩子的行為是不講道理的,是野蠻的,甚至是破壞性的,就連同孩子的情緒也不能接受。當家長把孩子的情緒和行為打包在一起處理時,孩子感受到的是自己這個整體都不被接納。
比如,大部分家長都不認可孩子極端憤怒的表現。在家長的邏輯裏,我已經給你講清楚了為什麼不能吃漢堡,你再發脾氣,就是無理取鬧了。可是,成年人有更好的自控能力,可以耐心地聽道理和理解道理。所以對於成年人來說,告訴他不行,然後再陳述理由,這種方法是可行的。但是,兒童的思維邏輯和成人有本質上的不同,不管是生理發展水平還是心智發育水平都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以對待成人的方式來對兒童,本身就是不合理的。
這樣說,是否意味著孩子就是完全不具備理性思維的動物?完全不能和孩子講道理呢?答案是否定的。第一,孩子活在感受裏,越小的孩子越是如此,所以家長需要重點關注孩子的感受。第二,並不是不能跟孩子講道理,而是需要讓孩子的心理得到滿足、情緒平穩的時候講道理,這時候講道理,他們才能聽懂和接受。反之,則會激發他們的挫敗感、委屈和憤怒。
那麼,我們該怎麼滿足孩子的心理需要呢?
對於孩子的要求,家長要盡可能地滿足,如果確實不適合滿足,也不要對孩子的要求馬上給予否定。
比如,孩子要吃漢堡,家長可以先表示同意——吃漢堡當然是可以的。當家長對孩子的需要表現出看見和支持的時候,孩子在心理上就會感覺自己是被許可的,這個時候,他對於目標就沒有那麼執著。相反,如果家長一開始就對孩子的要求表示否定——不可以、不能吃,那麼孩子感受的是不被允許的匱乏和憤怒,為了維護自己的需要,他反而會要得更加激烈。
每一個人的天性中,都有共同的需求,比如被允許、被愛、被尊重、被看見等,孩子也不例外。在生活中,家長雖然對孩子有很多溺愛,但同時也會有很多限定。比如說,不能吃薯條,因為薯條是垃圾食品;不能吃冰棍,對腸胃不好;不能去高處玩,有危險……這些限定,會泯滅孩子熱愛自由和探索的天性,讓孩子無時無刻生活在被限製的挫折之中,而生活在這種家庭氛圍中的孩子,往往會顯得執拗。家長如果不懂執拗背後的原因,反而還會認為是自己太溺愛孩子而導致的。
事實上,薯片當然可以給孩子吃,隻是不能過量,冰棍也可以給孩子吃,但是需要注意吃冰棍時的身體狀態和吃冰棍的頻率,去高處玩,當然也是可以的,不過要做好安全措施……
這是一種思維上的轉變。父母的非限製性思維會帶給孩子極大的心理上的安全感,孩子會從內心深處有一種篤定,而這種篤定,就是一個孩子自尊、自信的基石。比如,孩子從心理相信,自己是被允許吃漢堡的,隻不過現在不能吃而已,帶著這種“早晚能吃”的篤定,孩子就不那麼急迫和執拗,並且能夠聽懂大人的道理。而那些總被拒絕和限定的孩子,一般來說都很難理解大人說的道理,因為他們的感受是:我又被拒絕了,我總是不被允許,所以我什麼道理都不想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