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詞望向我,我慘然地低下頭。張楚,他一直在暗中幫助我,或者說,是幫助他自己。我們在為同一件事而奔波,可是,卻不能夠並肩作戰,甚至連見一麵也不可以。

相愛而不能相親,世上還有什麼比這更殘酷的嗎?

然而,真的就再也不能相見了嗎?連遠遠地看一眼也不可以?我不甘心,真是不甘心呀!

元歌看看宋詞又看看我,若有所悟:“哦,是不是你那位望塵莫及?可是……”

“別可是了,先說正事吧。”宋詞打斷她,“讓我們把案件重演,整件事,要推溯到三個月以前……”

三個月前的一天晚上,小妹留宿在大廈地下室,秦歸田下去取一件東西,看到小妹一個人在那裏,頓時起了色心,威脅利誘,對她施暴。

在小妹的家鄉,女子失貞是件非常可恥的事情,她受辱之後,不敢張揚,忍氣吞聲,隻把這件事告訴了阿清。阿清從此對姓秦的恨之入骨,可是不知道該怎麼辦。

直到案發當晚,元歌與宋詞先後離開大廈,阿清看到元歌氣衝衝離開,覺得好奇,於是上樓巡視,發現秦歸田喝得醉醺醺的,一個人呆在辦公室裏擺弄他的那些特殊“珍藏”,一時兜起舊恨,順手抄起酒瓶將他打昏,然後用絲襪將其勒死,又將避孕套罩在他頭上泄憤,並順手牽羊取走了保險櫃裏的玉飾。

阿清是轉業軍人出身,做這些事小菜一碟,簡便至極。做完後,他將玉飾轉移,然後回到保安室睡覺,好像什麼都沒發生一樣,對誰也沒有說起。

第二天早晨,小妹發現秦經理屍體,大叫起來。

阿清並不驚慌,立刻衝到樓上去報警,現場雖然發現了他的腳印,也隻以為是他剛剛留下的,又因為他一向憨厚,對姓秦的感恩不盡,完全沒被懷疑……

“難怪警察說酒瓶上並沒有發現任何人的指印。”元歌恍然大悟,“那是因為公司規定,保安在執勤的時候必須戴白手套。所以他根本沒有也不需要做任何掩飾工作,卻可以把真相掩飾得天衣無縫。”

“還有一個原因他沒有被懷疑,”宋詞接著說,“誰都知道阿清窮得要命,而且,他剛跟唐詩借過錢,如果他手上有價值二百萬的玉飾,又何必借錢呢?”

元歌輕呼:“難道是故意遮人耳目?那麼這阿清也太厲害了。”

“那倒未必是遮人耳目。”蘇君分析,“那些玉飾牽連甚廣,並不容易出手。阿清隻是一個農村孩子,在北京會有什麼路數脫手玉飾?難道去琉璃廠拍賣?他又沒那膽子。所以再好的玉飾在他手中也隻是一堆廢石頭。”

“也可能,他不知道那些玉飾是我的。”我忽然想起來,案發那天,阿清忽匆匆迎向我,曾經說過一句很奇怪的話:“唐小姐,沒想到那些玉是你的。”當時因為顧著凶殺案的事,沒有注意到,現在想起來,應該是報案之後,他才知道原來經理辦公室的玉並不是秦歸田所有,而是屬於我。

“這也有道理。”元歌沉吟,“阿清那個人,陰沉沉木愣愣的,殺了人和沒殺人都是那麼一副傻呆呆的表情,除非懷疑到他,否則也很難從他的言談舉止中看出什麼蛛絲馬跡。說不定他根本就覺得姓秦的死有餘辜,完全沒有內疚感呢。”

“應該說是犯罪感。”蘇君接著分析,“以阿清的智商,未必想得出那樣完美的殺人計劃,所以這次殺人完全是偶然。也就是說,他很偶然地得到了那樣一個機會,順水推舟,順手牽羊,勒死秦歸田之後又取走玉飾,心安理得,理直氣壯,當然也沒有告訴任何人。這就引所有的人走進一個誤區,認為殺人竊玉案是老手所為,而且計劃周詳,所以無論是我們還是警察都把注意力放在一些高智商高能力的人身上,而完全沒有想到這件事有可能簡單至極,隻是非常巧合而且順便的一宗報複殺人案。而阿清在做案之後,因為過於順利輕鬆,又自認為無愧於心,毫無犯罪感,照舊回去一覺睡到天亮,直到小妹大喊大叫,他才重新想起昨晚發生了什麼,順理成章地報警,有問必答,積極配合。什麼元小姐何時離開大廈呀,又宋小姐走的時候帶著什麼樣的皮包呀,都一一報告,恪守職責。但是,沒有人明白地問他:秦經理是不是你殺的?如果有人突如其來地這樣問他,說不定以他的性格就會毫不猶豫地承認了。但是沒有,沒有一個人懷疑到他,隻是問他都看到了什麼。而他當然不會主動承認是自己殺死了秦經理。這是人保護自我的本能。他不想服罪,不想坐牢,所以嚴守秘密,連小妹也不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