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子裏櫻花初開,風一過,落紅成陣。

爸爸坐在花樹下,對我喁喁地說著他年輕時“打眼”的經曆:“有一次,我在北京琉璃廠看中一塊紅山玉龍璧,雕工、質地都是一流的,隻一條,尾部斷了一半,是件出土古玉。當時我一眼就看中了,摩挲了半晌,斷定它是‘真舊’,不是‘新仿’,就買下了。賣家開價五萬,我覺得值,可是手頭沒那麼多現款,又怕回旅館拿錢來不及,就傾盡身上所有,外加一塊新買的‘勞力士’鑽表,單論表價已經五萬了,賣家這才鬆口。我以為撿了寶,趕緊捧回台灣來給你爺爺看,結果你猜怎麼著?你爺爺把我臭罵了一頓,罰我兩頓沒吃飯。”

“為什麼?難道您打了眼,那塊璧是假的?”我問。

爸爸苦澀地笑了,憐愛地撫著我的頭發:“別把老爸想得那麼差勁,連真假都分不清。那塊璧是真舊,可是,因為龍尾斷了一半,已經不值錢了。你爺爺說,咱中國人迷信龍,喜歡佩龍形璧,那是圖個吉利。可是龍尾巴斷了,這本身就很不吉利,玉的質地再好,雕工再精,也沒有意義了。起初我還不信,一連拿給幾個行家估價,結果人家都是看一看便搖搖頭走了。我這才信了爺爺的話。”

說到這裏,爸爸加重了語氣:“所以說,這做玉人收藏古玉的學問大著呢,不光要眼光好,明斷真偽,還要考慮它的文化涵義,古董價值,還有寓義和來曆。缺了一樣都會栽大跟頭,你啊,要做的學問還多著呢。”

我不服氣:“可是出道這麼久,我還從來沒有打過眼呢。”

“那倒也是,你好像特別適合玉人這一行,做什麼都比別人事半功倍,去年北京拍賣會,賣得的玉價比我們預計的高出一倍來。又到春天了,要不要再去北京走一趟?”

“不,不去。”我立刻惶恐地叫起來。

爸爸安慰地拍拍我的頭:“你這孩子,一提北京就是這麼副魂不守舍的樣子,不去就不去吧。哎,都是上次去北京,王朝秦經理那宗案子把你嚇壞了,連北京都討厭起來。”

我低下頭,心中酸楚不已。

不,不是討厭,而恰恰相反,是我太愛北京了,愛到怕。一年了,整整一年過去,可是,我從未忘記過北京,一分一秒也不曾忘記過。

記憶,是我最大的敵人,是痛苦的根。

離開北京前,我曾到圓明園再次召喚吳應熊的鬼魂相見,問他,回台灣後還可不可以再見到他。他說,幽明異路,常見麵有悖天數,如果不是萬不得已,還是少使用超能力的好。

我黯然,心中十分不舍。

他又說,雖然今生今世我都不可能也不可以再見張楚,可是,我和他之間,始終會彼此感知,正和了那句古詩:身無彩鳳雙飛翼,心有靈犀一點通。

我更加黯然,這樣子隻會更慘。如果真能無知無覺,或許可以更快樂一點。

走的那天,宋詞元歌蘇君小李全體出動,浩浩蕩蕩到機場為我送行。

宋詞穿了件白底的繡花旗袍,我第一次看到她穿旗袍,說不出的優雅端莊,簡直是風華絕代的,一個不折不扣的十四格格;相形之下,元歌的最新款夏奈爾套裝反而稀鬆平常,不過反正再豔麗誇張的衣服穿在她身上也都是可有可無,永遠比不過她表情的生動靈活,千變萬化。

哦,我真是不舍得她們。

元歌和我抱了再抱,宋詞卻隻是鳳目含淚,中途她接了一個電話,忽然拉起我的手,說:“這裏來。”她將我帶至大堂中央,央求我:“笑一笑,好嗎?”

“你要拍照?”我莫名其妙地笑一笑,麵孔是僵硬的。我把那隻刻不離身的木燈籠從行李中取出來,交給宋詞,“如果張楚來找你,就替我還給他。”

已經是五月了,乍暖還寒的天氣,欲哭無淚的心。

我絕情地道別:“我不會再回北京來,也不會跟你們通信,你們,也請不要再找我了吧。”

宋詞默然,元歌怪叫起來:“憑什麼?為什麼?我們是朋友呀!”

我說:“我要把你們忘記。”回過頭,絕然地離開,忍住了不肯流淚。

整個旅途,都一直在聽WALKMAN,反反複複地放著一首老歌:給我一杯忘情水,讓我一生不流淚……

我喜歡這首歌,喜歡它蒼白而無望的祈求,喜歡一遍遍重複地聽它,就像現在這樣。

給我一杯忘情水,讓我……

老爸皺眉:“這是首什麼歌這麼怪?忘情水又是什麼東西?”

“啤酒加白酒加果酒。”我答,有種溫柔的酸楚流過心頭。

“古裏古怪。”老爸嘀咕著,又老調重彈起來,“年輕人,不要整天守在家裏,又不是沒人追求,幹嘛年紀輕輕地扮個老姑娘相……”

年紀輕輕?爸爸不知道,我已經三百五十多歲了。

這時保姆走出來請爸爸去聽一個重要電話,總算打斷了他的嘮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