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宋可玉打工(1 / 2)

宋可玉是我的女。

“可玉”,就是可以攻玉的意思。她爺爺當初看著搖籃裏不足盈尺的毛毛定下這個名字,心裏應該是很有想法的。我也願意相信這孩子日後一定前程無量。這麼一來,仿佛理所當然,一份沉甸甸的期望就放在小孩子柔弱的肩膀上了。

這份期望當然隻與諸如藝術家、工程師,北大甚或麻省理工有關,我沒有或是不願意設想這孩子將來會與一般的職業扯上什麼關係,就好像已經有證據表明她確鑿是個不同尋常的人物似的。我做著大多家長都在做著的白日夢,從中得到安慰。

所以,這次剛放假,讀高一的女兒提出要去打工時,我覺得非常突然。我的第一個想法是:你用不著打工,學業要緊,不少同學都進假期補習班或是請家教,你也應該努力攻一下語數外。但我當然沒有這麼說,我覺得讓她鍛煉一下不無益處。隻是問她準備打什麼工,因為關於打工,我聽說過許多故事,其中不乏悲慘的情節,以當今社會的複雜,我不能不為她的安全著想。

她說早就想好了,打算去賣舊雜誌。說已經跟同學到廢品收購站看過,一塊錢可以買回五本,每本再按一塊錢賣出去,一塊就變成了五塊,是很賺錢的生意。從小到大,她一貫喜歡自作主張,我習慣了。而且覺得賣舊雜誌這個想法不壞,沒有什麼人身麓囊磐,但告訴她,很可能廢品收購站的舊雜誌不好看,賣不出去,結果會要賠本。對此她倒比較樂觀,說,萬一不行,你的書櫃裏一不是有好多好看的雜誌嗎?{

看來她是認了真,表現出了前所未有的熱情、幹勁和聰明。{她讀過九年書了,在讀書的問題上,她始終持一種被逼的無可奈何的態度,從沒有過現在這樣的熱情、幹勁和聰明。

白天,她守到學校門口,因為畢業班的同學假期還在補課。我算過,畢業班有一千多人,她說,隻要有百分之一的人買書,就蠻好了。晚上,她把書攤子擺到芙蓉路鬆桂園的立交橋上。理由是:那裏人來人往,遍地小商小販,別人的頭發夾子賣得出去,我的書也賣得出去。

她接連賣了好些天舊雜誌。有時一天得幾塊錢,十幾塊錢,最多的一天有四十一塊五毛。她把這些錢一張張仔細捋平,收好,很珍惜的樣子。同時像個大人似的感慨道,賺錢不容易啊。我看著她一天曬得比一天黑,看著她每天背起塞得滿滿的大書包出門,然後汗流浹背地回來,然後極興奮地講述她從未有過的經曆,從未見過的人和事。

說:要是一塊錢一本別人嫌貴,那也可以兩塊錢三本。

說:到立交橋上買書的多半是民工,他們喜歡《知音》《家庭》一類的,你櫃子裏那樣的文學書他們根本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