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家鄉(1 / 1)

薩達姆終於被捕了。

全世界為此猜測、不安乃至焦慮了大半年的時間。

現在好了,無數顆心都放了下來。那個有著一道低矮圍牆,看上去寧靜、破舊根本毫不起眼的農家小院,在一瞬之間吸引了差不多全人類的眼球。

那小院子在伊位克一個叫提克裏特的地方。

那是薩達姆的家鄉。

我們於是知道,最後,生死存亡之際,窮途末路,元首也好,暴君也好,薩達姆選擇了家鄉。

從電視畫麵上看,薩達姆完全沒有了當初不可一世的帝王之相。他更像個平常的老人,疲憊,虛弱,憔悴不堪。仿佛走了很遠很遠的路,現在,他到底回家了。他也沒有像先前許諾的那樣,拚死和美帝國主義戰鬥,盡管他身邊有兩支衝鋒槍和一支手槍。那些武器事後看上去更像玩具,像某個老年人長年不離左右的拐杖和煙鬥。中國有句老話:成者為王敗者寇,他是連“寇”的那點匪氣都喪失殆盡了。甚至順從地接受美軍人員的身體檢查,那一大把濃密花白的胡須,證明著一段顛沛流離危機四伏的驚險曆程,而他的眼神,倒是顯出迷茫和畏縮來。

這是那個幾十年來為所欲為執掌伊拉克人民生死大權的人物嗎?

然而,無論,觸動我的不是薩過姆的今非昔比,不是他的幾近乞丐的形容,而是他所選擇的提克裏特,他的家鄉。

家鄉是什麼?

家鄉是那樣一種地方,是當一個人老了,知道自己不久於人世了,他自然就會希望去的地方。那是他最信任的地方,最無拘無束的地方,那裏有最適合他的水、空氣、蔬菜、土地的氣味和鄉音。那是最適合他安息的地方。

即便薩達姆也不能例外。

是的,薩達姆的被捕讓我想到的不僅是薩達姆,還有關於家鄉的意義。

在我看來,家鄉是個極為溫暖的字眼。它總是聯係著每個鄉村的那棵大樹,那棵大樹已經生長不知多少年了,一代一代的人在樹下歇息,說話,唱好像很憂傷的歌。它總是聯係著村莊旁邊緩緩流過的那條小河,河底的石頭都被水撫摸得圓滑而透亮了--河水仿佛隻在夜深人靜才嗚嗚咽咽。它總是聯係著屋場後麵的山坡,紅的花開了,白的花開了,所有蟲子的叫聲都不同,鳥和陽光一道穿過樹林。

以及早晨打開房門的吱吱呀呀,以及屋頂上筆直升起的炊煙,以及……所有這些,才是家鄉。

那麼,一個幾代人都生活在城市的年輕人的家鄉呢?他的家鄉就是那座巨大的鋼筋混凝土構成的城市嗎?好像不能那樣說,城市好像不能給人家鄉應有的親近和信任。城市總是在變化,膨脹並且日新月異。城市是喜新厭舊的,是朝三暮四跟著潮流瞎跑的,是有無數心機同時又毫無定見的,是無休止的喧囂和暴躁。一個人,可以為城市驚訝,誘惑,或者可以喜歡一座城市,但不會對它產生來自內心深處的依戀。當他老的時候,他會渴望離開城市,他的昏花的目光會忽然變得深邃而遙遠,他想尋找安靜。城市因此不但不是一個適合人居住的地方,更不是一個適合人死去的地方。哪怕他確實在這裏生活了一輩子。

從這個意義上說,薩達姆簡直還有點幸運。

家鄉對我來說是個意義含糊的詞,是一個我說不清楚的概念。在城市裏長大的孩子,也許確實難得有家鄉的感覺吧。

記得薩達姆被捕那天,爸爸很興奮,他講到這件事的時候聲音暴大。薩達姆跟他有什麼關係?我想這可能和經曆有關,爸爸那一代人總是喜歡關心全世界的事情,好像肩膀上真的擔負著某種責任似的。這使他有時看起來非常可笑。

不過,一個關心全世界的人,和一個隻關心自己的人,到底是不一樣的。(宋可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