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文學的語言問題(1 / 3)

關於文學的語言問題

我想談一談文學語言的問題。

我覺得在我們的文學創作上相當普遍地存著一個缺點,就是語言不很好。

語言是文學創作的工具,我們應該掌握這個工具。我並不是技術主義者,主張隻要語言寫好,一切就都不成問題了。要是那麼把語言孤立起來看,我們的作品豈不都變成八股文了麼?過去的學究們寫八股文就是隻求文字好,而不大關心別的。我們不是那樣。我是說:我們既然搞寫作,就必須掌握語言技術。這並非偏重,而是應當的。一個畫家而不會用顏色,一個木匠而不會用刨子,都是不可想像的。

我們看一部小說、一個劇本或一部電影片子,我們是把它的語言好壞,算在整個作品的評價中的。就整個作品來講,它應該有好的,而不是有壞的,語言。語言不好,就妨礙了讀者接受這個作品。讀者會說:羅哩羅嗦的,說些什麼呀?這就減少了作品的感染力,作品就吃了虧!

在世界文學名著中,也有語言不大好的,但是不多。一般地來說,我們總是一提到作品,也就想到它的美麗的語言。我們幾乎沒法子讚美杜甫與莎士比亞而不引用他們的原文為證。所以,語言是我們作品好壞的一個部分,而且是一個重要部分。我們有責任把語言寫好!

我們的最好的思想,最深厚的感情,隻能被最美妙的語言表達出來。若是表達不出,誰能知道那思想與感情怎樣的好呢?這是無可分離的、統一的東西。

要把語言寫好,不隻是“說什麼”的問題,而也是“怎麼說”的問題。創作是個人的工作,“怎麼說”就表現了個人的風格與語言創造力。我這麼說,說的與眾不同,特別好,就表現了我的獨特風格與語言創造力。藝術作品都是這樣。十個畫家給我畫像,畫出來的都是我,但又各有不同。每一個裏都有畫家自己的風格與創造。他們各個人從各個不同的風格與創造把我表現出來。寫文章也如此,盡管是寫同一題材,可也十個人寫十個樣。從語言上,我們可以看出來作家們的不同的性格,一看就知道是誰寫的。莎士比亞是莎士比亞,但丁是但丁。文學作品不能用機器製造,每篇都一樣,尺寸相同。翻開《紅樓夢》看看,那絕對是《紅樓夢》,絕對不能和《儒林外史》調換調換。不像我們,大家的寫法都差不多,看來都像報紙上的通訊報導。甚至於寫一篇講演稿子,也不說自己的話,看不出是誰說的。看看愛倫堡的政論是有好處的。他談論政治問題,還保持著他的獨特風格,教人一看就看出那是一位文學家的手筆。他談什麼都有他獨特的風格,不“人雲亦雲”,正像我們所說:“文如其人”。

不幸,有的人寫了一輩子東西,而始終沒有自己的風格。這就吃了虧。也許他寫的事情很重要,但是因為語言不好,沒有風格,大家不喜歡看;或者當時大家看他的東西,而不久便被忘掉,不能為文學事業積累財富。傳之久遠的作品,一方麵是因為它有好的思想內容,一方麵也因為它有好的風格和語言。

這麼說,是不是我們都須標奇立異,放下現成的語言不用,而專找些奇怪的,以便顯出自己的風格呢?不是的!我們的本領就在用現成的、普通的語言,寫出風格來。不是標奇立異,寫的使人不懂。“啊,這文章寫的深,沒人能懂!”並不是稱讚!沒人能懂有什麼好處呢?那難道不是胡塗文章麼?有人把“白日依山盡……更上一層樓”改成“……更上一層板”,因為樓必有樓板。大家都說“樓”,這位先生非說“板”不可,難道就算獨特的風格麼?

同是用普通的語言,怎麼有人寫的好,有人寫的壞呢?這是因為有的人的普通言語不是泛泛地寫出來的,而是用很深的思想、感情寫出來的,是從心裏掏出來的,所以就寫的好。別人說不出,他說出來了,這就顯出他的本領。為什麼好文章不能改,隻改幾個字就不像樣子了呢?就是因為它是那麼有骨有肉,思想、感情、文字三者全分不開,結成了有機的整體;動哪裏,哪裏就會受傷。所以說,好文章不能增減一字。特別是詩,必須照原樣念出來,不能略述大意,(若說:那首詩好極了,說的是木蘭從軍,原句子我可忘了!這便等於廢話!)也不能把“樓”改成“板”。好的散文也是如此。

運用語言不單純地是語言問題。你要描寫一個好人,就須熱愛他,鑽到他心裏去,和他同感受,同呼吸,然後你就能夠替他說話了。這樣寫出的語言,才能是真實的,生動的。普通的話,在適當的時間、地點、情景中說出來,就能變成有文藝性的話了。不要隻在語言上打圈子,而忘了與語言血肉相關的東西——生活。字典上有一切的字。但是,隻抱著一本字典是寫不出東西來的。

我勸大家寫東西不要貪多。大家寫東西往往喜貪長,沒經過很好的思索,沒有對人與事發生感情就去寫,結果寫得又臭又長,自己還覺得挺美——“我又寫了八萬字!”八萬字又怎麼樣呢?假若都是廢話,還遠不如寫八百個有用的字好。好多古詩,都是十幾二十個字,而流傳到現在,那不比八萬字好麼?世界上最好的文字,就是最親切的文字。所謂親切,就是普通的話,大家這麼說,我也這麼說,不是用了一大車大家不了解的詞彙字彙。世界上最好的文字,也是最精練的文字,哪怕隻幾個字,別人可是說不出來。簡單、經濟、親切的文字,才是有生命的文字。

下麵我談一些辦法,是針對青年同誌最愛犯的毛病說的。

第一,寫東西,要一句是一句。這個問題看來是很幼稚的,怎麼會一句不是一句呢?我們現在寫文章,往往一直寫下去,半篇還沒一個句點。這樣一直寫下去,連作者自己也不知道寫到哪裏去了,結果一定是胡塗文章。要先想好了句子,看站得穩否,一句站住了再往下寫第二句。必須一句是一句,結結實實的不搖搖擺擺。我自己寫文章,總希望七八個字一句,或十個字一句,不要太長的句子。每寫一句時,我都想好了,這一句到底說明什麼,表現什麼感情,我希望每一句話都站得住。當我寫了一個較長的句子,我就想法子把它分成幾段,斷開了就好念了,別人願意念下去;斷開了也好聽了,別人也容易懂。讀者是很厲害的,你稍微寫得難懂,他就不答應你。

同時,一句與一句之間的聯係應該是邏輯的、有機的聯係,就眼咱們周身的血脈一樣,是一貫相通的。我們有些人寫東西,不大注意這一點。一句一句不清楚,不知道說到哪裏去了,句與句之間沒有邏輯的聯係,上下不相照應。讀者的心裏是這樣的,你上一句用了這麼一個字,他就希望你下一句說什麼。例如你說“今天天陰了”,大家看了,就希望你順著陰天往下說。你的下句要是說“大家都高興極了”,這就聯不上。陰天了還高興什麼呢?你要說“今天陰天了,我心裏更難過了。”這就聯上了。大家都喜歡晴天,陰天當然就容易不高興。當然,農民需要雨的時候一定喜歡陰天。我們寫文章要一句是一句,上下聯貫,切不可錯用一個字。每逢用一個字,你就要考慮到它會起什麼作用,人家會往哪裏想。寫文章的難處,就在這裏。

我的文章寫的那樣白,那樣俗,好象毫不費力。實際上,那不定改了多少遍!有時候一千多字要寫兩三天。看有些青年同誌們寫的東西,往往嚇我一跳。他下筆萬言,一筆到底,很少句點,不知道到哪裏才算完,看起來讓人喘不過氣來。

第二,寫東西時,用字,造句必須先要求清楚明白。用字造句不清楚、不明白、不正確的例子是很多的。例如“那個長得像驢臉的人”,這個句子就不清楚、不明確。這是說那個人的整個身子長得像驢臉呢,還是怎麼的?難道那個人沒胳膊沒腿,全身長得像一張驢臉嗎,要是這樣,怎麼還像人呢?當然,本意是說:那個人的臉長得像驢臉。

所以我的意見是:要老老實實先把話寫清楚了,然後再求生動。要少用修辭,非到不用不可的時候才用。在一篇文章裏你用了一個“偉大的”,如“偉大的毛主席”,就對了;要是這個也偉大,那個也偉大,那就沒有力量,不發生作用了。亂用比喻,那個人的耳朵像什麼,眼睛像什麼……就使文章單調無力。要知道:不用任何形容,隻是清清楚楚寫下來的文章,而且寫的好,就是最大的本事,真正的工夫。如果你真正明白了你所要寫的東西,你就可以不用那些無聊的修辭與形容,而能直截了當、開門見山地寫出來。我們拿幾句古詩來看看吧。像王維的“隔牖風驚竹”吧,就是說早上起來,聽到窗子外麵竹子響了。聽到竹子響後,當然要打開門看看,嗐!這一看,下一句就驚人了,“開門雪滿山”!這沒有任何形容,就那麼直接說出來了。沒有形容雪,可使我們看到了雪的全景。若是寫他打開門就“喲!偉大的雪呀!”“多白的雪呀!”便不會驚人。我們再看看韓愈寫雪的詩吧。他是一個大文學家,但是他寫雪就沒有王維寫的有氣魄。他這麼寫:“隨車翻縞帶,逐馬散銀杯。”他是說車子在雪地裏走,雪隨著車輪的轉動翻起兩條白帶子;馬蹄踏到雪上,留了一個一個的銀杯子。這是很用心寫的,用心形容的。但是形容的好不好呢?不好!王維是一語把整個的自然景象都寫出來,成為名句。而韓愈的這一聯,隻是瑣碎的刻畫,沒有多少詩意。再如我們常念的詩句“山雨欲來風滿樓”。這麼說就夠了,用不著什麼形容。像“滿城風雨近重陽”這一句詩,是抄著總根來的,沒有枝節瑣碎的形容,而把整個“重陽”季節的形色都寫了出來。所以我以為:在你寫東西的時候,要要求清楚,少用那些亂七八糟的修辭。你要是真看明白了一件事,你就能一針見血地把它寫出來,寫得簡練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