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建築史上有創造發明的古建築
在我國建築史上,每一個時期都有新的發展或發明創造。古代建築工匠們大膽突破了原來的舊規範,以滿足生產、生活的需要。在建築設計、施工上有所發明,有所創造,有所前進。我們在選擇作為文物保存的古建築時,要特別注意這方麵的古建築實物。如塔這種建築類型,是漢代隨著佛教傳入我國之後,建築工匠們在我國古代建築傳統基礎上創造出來的一種新建築類型。最初創造出的塔,在建築結構、造型、藝術裝飾等方麵可能還不成功,甚至有很多缺點,但是因為它有劃時代的意義,而有重大的價值,可惜現在已不存實物;否則,雖不完備、完整也都應重點保存,又如無梁殿這種結構,是元明時期工匠們為了使重要殿閣更能長久保存,以磚石發券代替木構殿閣的創造,同時也推動了磚結構的發展,是應該選擇保存的一種實物。又如琉璃磚瓦這種建築材料,是我們建築材料工業史上的重大發明,對於早期使用琉璃瓦的建築物,應該注意選擇。
在建築發展史上的重大改進或創造發明,是推動建築發展的重要因素,同時也反映生產力發展的水平,反映社會生活的變化。把它們作為曆史發展,科學進步的實物例證,可以激勵人們在科學技術上大膽革新創造,這種在建築史上有重大的改革創新或發明的建築實物,過去沒有注意保護,往往已經保存不多了。在這種情況下,應當特別注意現在還保存的早期實物,以為例證。
(三)與重大的科學發明或科學上的重大成就有關的古建築
有些古建築,它們本身在建築工程技術、藝術各方麵的價值並不大,但它與其他的科學技術的成就有密切關係。如北京建國門觀象台,在建築工程上隻不過是一個普通的磚砌城台而已,建築藝術也無什麼特殊之處。但是它在天文史上的意義卻十分重大,因此,這個城台就必須重點保護了。
(四)大型古建築群
在我國古建築中,有許多大型建築群,它們雖然年代較晚,在工程技術方麵也沒有特別突出的地方。但是它們還保存著完整的布局,建築物也較多,這種大型建築組群往往與風景名勝地區相結合,其建築物還可作為遊覽參觀和文化活動的場所。
(五)點綴風景名勝的古建築
有許多古建築它們本身已成了風景名勝區的重要組成部分。這種建築往往曆代重修,已非原貌,作為曆史科學的例證已失去了許多價值,但是它們已成了該名勝風景區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如像杭州西湖的保俶塔,現在保存的雖已不是五代原物,而是近代重修,但它是西湖的重要標誌。湖南嶽陽樓雖為清代重修,但它與洞庭波光,芙蓉國景物密切結合在一起。許許多多在風景名勝區的古建築都是這樣的情況。我們在保護古建築的時候,這也是應當加以考慮的。
(六)特殊類型的建築物
建築藝術作為上層建築,還反映曆史上許多不同的情況,是複雜曆史的實物例證,在山西洪洞縣有一個明代監獄,確是蘇三冤獄之處,還有當時的檔案可查,可惜在林彪、“四人幫”“左”傾思潮的影響下被拆毀了(現已恢複)。如果還有這樣的典型也是應予選擇的。其他如像地主莊園以及其中的勞動人民住處和受壓迫剝削的水牢、地窖等等,也是如此。
以上所談的在選擇作為文物保護的古建築時,要注意的這幾個方麵,彼此之間都有密切的聯係,有的在一個古建築身上同時具備了幾個條件,有的則隻具備一兩個條件。隻要具備了一個條件的都可以作為選擇的對象。至於具體到選擇某一個建築時,還需作科學的調查研究,分析類比,才能確定下來。
最後還要重複一下的是,由於對有些古建築的價值一時還難以認識清楚。在未選擇作為保護單位的古建築,也不能輕易毀掉。在放棄保護時,必須慎重,經過文物部門鑒別,確無保存價值的,才能放棄保護,以免具有價值的古建築被毀,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