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曰:天子娶十二女,法天有十二月,萬物必生也。必一娶何?防淫泆也,為其棄德嗜色,故一娶而已,人君無再娶之義也。

備侄娣從者,為其必不相嫉妒也。一人有子,三人共之,若己生之也。不娶兩娣何?博異氣也。娶三國女何?廣異類也。恐一國血脈相似,俱無子也。侄娣年雖少,猶從適人者,明人君無再娶之義也。還待年於父母之國者,未任答君子也。《詩》雲:“侄娣從之,祁祁如雲。韓侯顧之,爛其盈門。”《公羊傳》曰:“叔姬歸於紀。”明待年也。二國來媵,誰為尊者?大國為尊,國同以德,德同以色。質家為天尊左,文家法地尊右。

所以不聘妾何?人有子孫,欲尊之,義不可求人為賤也。《春秋傳》曰:“二國來媵。”可求人為士,不可求人為妾何?士即尊之漸,賢,不止於士,妾雖賢,不得為嫡。

娶妻卜之何?卜女之德,知相宜否。《婚禮經》曰:“將加諸卜,敢問女為誰氏也。”

人君及宗子無父母,自定娶者,卑不主尊,賤不主貴,故自定之也。《婚禮經》曰:“親皆沒,己躬命之。”《詩》雲:“文定厥祥,親迎於渭。”

大夫功成受封,得備八妾者,重國廣繼嗣也。不更聘大國者,不忘本嫡也。故《禮》曰:“納女於大夫,曰:備掃灑。”天子、諸侯之世子,皆以諸侯禮娶,與君同,示無再娶之義也。

王者之娶,必先選於大國之女,禮儀備,所見多。《詩》雲:“大邦有子,伣天之妹。文定厥祥,親迎於渭。”明王者必娶大國也。《春秋傳》曰:“紀侯來朝。”紀子以嫁女於天子,故增爵稱侯,至數十年之間,紀侯無他功,但以子為天王後,故爵稱侯。知雖小國者必封以大國,明其尊所不臣也。王者娶及庶人者何?開天下之賢士不遺善也。故《春秋》曰:“紀侯來朝。”文加為侯,明封之也,先封之,明不與庶人交禮也。

女行虧缺而去其國,如之何以封為諸侯比例矣。諸侯所以不得自娶國中何?諸侯不得專封,義不可臣其父母。《春秋傳》曰:“宋三世無大夫,惡其內娶也。”

不娶同姓者,重人倫,防淫泆,恥與禽獸同也。《論語》曰:“君娶於吳為同姓,謂之吳孟子。”《曲禮》曰:“買妾不知其姓則卜之。”外屬小功已上亦不得娶也,以《春秋傳》曰:“譏娶母黨也。”

王者嫁女必使同姓諸侯主之何?婚禮貴和,不可相答,為傷君臣之義,亦欲使女不以天子尊乘諸侯也。《春秋傳》曰:“天子嫁女於諸侯,必使諸侯同姓者主之;諸侯嫁女於大夫,使大夫同姓者主之。”必使同姓者以其同宗共祖可以主親也,攝父事。不使同姓卿主之何?尊加諸侯,為威厭不得舒也。

不使同姓諸侯就京師主之何?諸侯親迎入京師,當朝天子,為禮不兼。《春秋傳》曰:“築王姬觀於外。”明不往京師也。

所以必更築觀者何?尊之也,不於路寢,路寢本所以行政處,非婦人之居也。小寢則嫌群公子之舍則已卑矣,故必改築於城郭之內。《傳》曰:“築之,禮也。於外,非禮也。”

卿、大夫一妻二妾者何?尊賢重繼嗣也。不備侄娣何?北麵之臣賤,勢不足盡人骨肉之親。《禮·服經》曰:“貴臣貴妾。”明有卑賤妾也。士一妻一妾何?下卿大夫禮。《喪服小記》曰:“士妾有子,則為之緦。”

聘嫡夫往而死,媵當往否乎?人君不再娶之義也。天命不可保,故一娶九女。以《春秋》伯姬卒,時娣季姬更嫁鄫,《春秋》譏之。適夫人死後更立夫人者,不敢以卑賤承宗廟。自立其娣者,尊大國也。《春秋傳》曰:“叔姬歸於紀。”叔姬者,伯姬之娣也。伯姬卒,叔姬升於嫡,《經》不譏也。或曰:嫡死不複更立,明嫡無二,防篡煞也。祭宗廟攝而已。以禮不聘為妾,明不升。

《曾子問》曰:“婚禮既納幣,有吉日,女之父母死,何如?孔子曰:“婿使人吊之,如婿之父母死,女亦使人吊之。父喪稱父,母喪稱母。父母不在,則稱伯父、世母。婿已葬,婿之伯父、叔父使人致命女氏曰:某子有父母之喪,不得嗣為兄弟,使某致命。女氏許諾不敢嫁,禮也。婿免喪,女父使人請,婿不娶而後嫁之,禮也。女之父母死,婿亦如之。’”

婦人所以有師何?學事人之道也。《詩》雲:“言告師氏,言告言歸。”《婚禮經》曰:“教於公宮三月,婦人學一時,足以成矣。”緦麻之妾者,教於公宮三月,與君無親者,各教於宗廟婦之室。國君取大夫之妾、士之妻老無子而明於婦道者,又祿之,使教宗室五屬之女,大夫、士皆有宗族,自於宗子之室學事人也。女必有傅姆何?尊之也。《春秋傳》曰:“傅至矣,姆未至。”

婦人學事舅姑,不學事必父母者,示婦與夫一體也。《禮·內則》曰:“妾事夫人如事舅姑,尊嫡絕妒嫉之原。”《禮·服傳》曰:“妾事女君與事舅姑同也。”婦事夫有四禮焉:雞初鳴,鹹盥漱,櫛縱笄總而朝,君臣之道也;惻隱之恩,父子之道也;會計有無,兄弟之道也;閨閫之內,衽席之上,朋友之道也。聞見異詞,故設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