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回 入官階昌平為令 升公座百姓呼冤(1 / 2)

第一回 詩曰:

世人但喜作高官,執法無難斷案難。

寬猛相平思呂杜,嚴苛是尚惡申韓。

一心清正千家福,兩字公明百姓安。

惟有昌平舊令尹,留傳案牘後人看。

自來奸盜邪淫無所逃其王法,是非冤抑必待白於官家。故官清則民安,民安則俗美。舉凡遊手好閑之輩,造言生事之人,一掃而空之。無論平民之樂事生業,即間有不屑之徒顯於法紀,而見其刑罰難容,罪惡難恕,耳聞目睹皆賞善罰惡之言,宜無不革麵洗心,改除積習。所以欲民更化,必待宰官清正,未有官不清正而能化民者也。然官之清不僅在不傷財不害民而已,要能上保國家,為人所不能為不敢為之事;下治百姓,雪人所不能雪不易雪之冤。無論民間細故,即宮闈細事亦靜心審察,有精明之氣,有果決之才,而後官聲好,官位正,一清而無不清也。故一代之立國必有一代之刑官,堯舜之時有臯陶,漢高之時有蕭何,其申不害、韓非子則固曆代刑名家所宗祖者也。若不察案之由來、事之初起,徒以桁楊刀鋸一味刑求,則雖稱快一時,必至沉冤沒世,昭昭天報,不爽絲毫。若再因賂而行,為貪起見,輒自動以五木,斷以片言,是則身不修而可治國治民,上清宮闈,下安百姓,豈可得哉。間嚐曠覽古今,博稽野史,有不能斷其無並不能信其有者。如此書中所編之審案之明,做案之奇,訪案之細,破案之神,或因穢亂春宮,或為全其晚節,或圖財以害命,或因奸以成仇,或誤服毒猝致身亡,或出戲言疑為禍首,莫不無辜牽涉,備受苦刑。使非得一人以平反之,變言易服,細訪微行,陽以為官,陰以為鬼,卒至得其情,定其案,白其冤,罹其辟,而至奇至怪之獄終不能明。春風倦人,日閑無事,故特將此書之原原本本以備錄之,以供眾覽。非敢謂警世醒俗,亦聊供閱者之寂寥雲爾。

詩曰:

備載離奇事,欽心往代人。

廉明公正者,千古大冤伸。

話說這部書出自唐朝中宗年間,其時武後臨朝,四方多事。當朝有一位大臣,姓狄名仁傑,號德英,山西太原縣人。其人耿直非常,忠心報國,身居侍郎平章之職,一時在朝諸臣如姚崇、張柬之等人,皆是他所薦。隻因武三思倡亂朝綱,太後欲廢中宗,立他為嗣。狄仁傑犯顏力爭,奏上一本,說:“陛下立太子,千秋萬歲配食太廟。若立武三思,自古及今未聞有內侄為天子姑母可祀於太廟的道理。”因此才恍然大悟,除了這個念頭,退政與中宗皇帝。就稱仁傑為國老,遷為幽州都督。及至中宗即位,又加封梁國公的爵位。此皆一生的事跡,由唐朝以來無不人人敬服,說他是個忠臣。殊不知這許多事皆載在曆代史書上,所以後人易於知道,還有未載在國史而傳流在野史上的,那些事說出來更令人敬服。不但是個忠臣,而且是個循吏;不但是個循吏,而且是個聰明精細仁義長厚的君子。所以武後自僭位以來,舉凡近狎邪僻,殘害忠良,殺姊屠兄,弑君鴆母,下至民間奇怪案件,皆由狄公剖斷分明。自從父母生下他來,六七歲上就天生的聰明,攻書上學目視十行自不必說,到了十八歲時節,已是學富五車,才高八鬥。並州官府聞了他的文名,先舉了明經,後調為汴州參軍,又升授並州法。朝廷因他居官清正,就遷他為昌平令尹。

到任以來,為地方上除暴安良,清理詞訟,自是他的餘事。手下有四個親隨,一個姓喬,叫喬泰;一個姓馬,叫馬榮,這兩人乃是綠林的豪客。這日他進京公幹,遇了這兩人要劫他的衣囊行李。仁傑見馬榮、喬泰皆是英雄氣派,而且武藝高明,心下想道:“我何不將此人收服,將來代皇家出力,做了一番事業,他兩人也可相助為理,為不埋沒了他這身本領。”當時不但不去躲避,反而挺身出來,招呼他兩人站下,曆勸了一番。那知馬榮同喬泰十分感激,說:“我等為此盜賊,皆因天下紛紛,亂臣當道,徒有這身本領,無奈不遇識者,所以落草為寇,出此下策。既是尊公如此厚義,情願隨鞭執鐙,報效尊公。”當時仁傑就將他兩人收為親隨。其餘一個姓洪,叫洪亮,即是並州人氏,自幼在狄家使喚。其人雖沒有那用武的本事,卻是一個膽大心細的人,無論何事,皆肯前去,到了辦事的時節又能見機揣度,不至鹵莽。此人隨他最久。又有一個姓陶,叫陶幹,也是江湖上的朋友,後來改邪歸正,為了公門的差役。奈因仇家太多,時常有人來報複,所以也投在狄公麾下,與馬榮等人結為至友。從到昌平任之後,這四人皆帶他私行暗訪,結了許多疑難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