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十七 韓二(2 / 3)

齊令周最使鄭,立韓擾而廢公叔。周最患之,曰:“公叔之與周君,交也。令我使鄭立韓擾而廢公叔。語曰:‘怒於室者色於市。’今公叔怨齊,無奈何也。必絕周君而深怨我矣。”史舍曰:“公行矣!請令公叔必重公。”

周最行,至鄭,公叔大怒。史舍入見,曰:“周最固不欲來使,臣竊強之。周最不欲來,以為公也;臣之強之也,亦以為公也。”公叔曰:“請聞其說。”對曰:“齊大夫諸子有犬,犬猛,不可叱,叱之必噬人。客有請叱之者,疾視而徐叱之,犬不動;複叱之,犬遂無噬人之心。今周最固得事足下,而以不得已之故來使,彼將禮陳其辭而緩其言。鄭王必以齊王為不急,必不許也。今周最不來,他人必來。來使者無交於公,而欲德於韓擾,其使之必疾,言之必急,則鄭王必許之矣。”

公叔曰:“善。”遂重周最。王果不許韓擾。 韓公叔與幾瑟爭國鄭強為楚王使於韓

韓公叔與幾瑟爭國。鄭強為楚王使於韓,矯以新城、陽人命世子,以與公叔爭國。楚怒,將罪之。

鄭強曰:“臣之矯與之,以為國也。臣曰:世子得新城、陽人以與公叔爭國,而得全,魏必急韓氏。韓氏急,必縣命於楚,又何新城、陽人敢索?若戰而不勝,走而不死,今且以至,又安敢言地?”

楚王曰:“善。”乃弗罪。 韓公叔與幾瑟爭國中庶子強謂太子

韓公叔與幾瑟爭國,中庶子強謂太子曰:“不若及齊師未入,急擊公叔。”太子曰:“不可!戰之於國中,必分。”對曰:“事不成,身必危,尚何足以圖國之全為?”太子弗聽。齊師果入,太子出去。 齊明謂公叔

齊明謂公叔曰:“齊逐幾瑟,楚善之。今楚欲善齊甚,公何不令齊王謂楚王:‘王為我逐幾瑟以窮之。’楚聽,是齊、楚合而幾瑟走也;楚王不聽,是有陰於韓也。” 公叔將殺幾瑟

公叔將殺幾瑟也,謂公叔曰:“太子之重公也,畏幾瑟也。今幾瑟死,太子無患,必輕公。韓大夫見王老,冀太子之用事也,固欲事之。太子外無幾瑟之患,而內收諸大夫以自輔也,公必輕矣。不如無殺幾瑟以恐太子,太子必終身重公矣。” 公叔且殺幾瑟

公叔且殺幾瑟也,宋赫為謂公叔曰:“幾瑟之能為亂也,內得父兄而外得秦、楚也。今公殺之,太子無患,必輕公。韓大夫知王之老而太子定,必陰事之。秦、楚若無韓,必陰事伯嬰。伯嬰亦幾瑟也!公不如勿殺。伯嬰恐,必保於公。韓大夫不能必其不入也,必不敢輔伯嬰以為亂。秦、楚挾幾瑟以塞伯嬰,伯嬰外無秦、楚之權,內無父兄之眾,必不能為亂矣。此便於公。” 謂新城君

謂新城君曰:“公叔、伯嬰恐秦、楚之內幾瑟也,公何不為韓求質子於楚?楚王聽而入質子於韓,則公叔、伯嬰必知秦、楚之不以幾瑟為事也,必以韓合於秦、楚矣。秦、楚挾韓以窘魏,魏氏不敢東,是齊孤也。公又令秦求質子於楚。楚不聽,則怨結於韓,韓挾齊、魏以眄楚,楚王必重公矣。公挾秦、楚之重,以積德於韓,則公叔、伯嬰必以國事公矣。” 胡衍之出幾瑟於楚

胡衍之出幾瑟於楚也,教公仲謂魏王曰:“太子在楚,韓不敢離楚也。公何不試奉公子咎而為之請太子?因令人謂楚王曰:‘韓立公子咎而棄幾瑟,是王抱虛質也!王不如亟歸幾瑟。幾瑟入,必以韓權報仇於魏而德王矣。’” 幾瑟亡之楚

幾瑟亡之楚,楚將收秦而複之。謂羋戎曰:“廢公叔而相幾瑟者,楚也;今幾瑟亡之楚,楚又收秦而複之。幾瑟入鄭之日,韓,楚之縣已!公不如令秦王賀伯嬰之立也。韓絕於楚,其事秦必疾。秦挾韓親魏,齊、楚後至者先亡。此王業也。” 冷向謂韓咎

冷向謂韓咎曰:“幾瑟亡在楚,楚王欲複之甚,令楚兵十餘萬在方城之外。臣請今楚築萬家之都於雍氏之旁,韓必起兵以禁之,公必將矣。公因以楚、韓之兵秦凡瑟而內之鄭。幾瑟得入而德公,必以韓、楚奉公矣。” 楚令景鯉入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