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各國的博物院,大都是進門不要錢;即如倫敦的不列顛博物院,收藏如此其豐富,設備如此其完全,對於觀眾的指導如此其周到,進門還是一個子不要。法國的博物院,從前也是不要錢的;歐戰後,因為法郎跌價,國家財政困難,議決全國各博物院,平時賣門票,每人一法郎(合中國一毛),星期日免收。以英法兩國的生活程度與中國相比,以英法兩國一般人民的富力與中國相比,恐怕故宮博物院古物陳列所,即使要賣門票,至多也隻能賣兩個子一張;而現在的五毛錢,乃兩個子的一百倍也!
歐洲各國之設博物院,旨在補充教育,其意若曰:“你們老百姓,都是國家的好孩子。隻怕你們不要好;你們若要好,國家總設法幫助你們,使你們有機會可以廣眼界,增知識;猶如做父兄的,總願意把勞苦掙來的錢,給子弟們買書籍買紙筆一樣。”
我們貴國卻大不相同:“這是寶貝,這是皇帝家的寶貝!要看的拿錢來,五毛錢一張票不打價!不要看拉倒!”
嗚呼!一則父母之於愛子之態度也,一則賣野人頭者之態度也。失之不僅毫厘,此所以謬亦不僅千裏也!
至於出版品之貴,更是駭人聽聞。《掌故叢編》隻是五十頁的鉛印本,而定價五毛。《故宮月刊》隻是二十張珂羅版,而定價兩元。這樣凶的定價,置之於一般書鋪子裏所出的書中,已大有挨罵的價值;然而書鋪子無論是“小本經紀”也好,“大本經紀”也好,其目的總在於求利;且於掌櫃先生們求利的目的之外,還要顧到窮酸先生們的稿費或版稅;所以定價凶一點,還盡有可以原諒的餘地。今以堂堂國家所辦事業,其目的既不在求利,所取材料,又大多是現成的——年羹堯等決不會從棺材裏伸出手來要版稅——而定價如此之凶,真令人莫名其土地堂!
至於“散氏盤”“新莽量”的拓本每張賣五十元,用原印打出來《金薤留珍》每部賣一百元,我卻並不以為貴,而且我主張還可以大大的貴上去。因為這些東西,本是預備賣給闊老先生們做奢侈品的(學者們要研究,有影印本就可以,不必原拓本),敲他一個小竹杠,無損於他的九牛之一毛。至於普通印本,我總以為愈廉愈好,即不肯賠錢,亦隻應以能於收回印本為限。我想:辦理故宮的先生們,看了我前麵的文章或者不免要生氣,看到此處,也總以為我的主張是有理性的,是平心靜氣的罷。
今年夏季有過這樣的一件事。有一個什麼國的洋鬼子,到故宮裏看見了磁器忽然大大的讚賞起來,於是乎向館中表示,願意捐錢修理某殿,以為陳列磁器之用。可是,他媽的慷而不慨!既願捐,又不願多捐:說來說去,才說定了五千元,可又提出一個條件:將來該殿所陳各種磁器,須用該洋人審定名義,因為,據該洋人自己說,該洋人在研究磁器上是很有名的。一天,我在西車站吃飯,聽同席馬叔平俞星樞兩先生談說這事,都是皺著眉頭,似乎難辦得很。我在旁看了,不免跳起來說:“這還有什麼難辦!退還他媽臭錢,不就完了?中國雖窮,決不在乎他這五千元。中國雖無人,決不至於要鬼子來審定磁器。”馬俞兩先生頗以鄙說為然,允即退還該款。過了兩天,我就到南方去了。此事如何結局,我不知道。但似乎有一天,在火車上看報,看見一條路透電,說有某國某老鬥,捐巨款幫助故宮整理所藏磁器雲雲,頗極大宣而特傳之能事。究竟如何,回平後諸事栗落,也就沒有問起。(有人說我譯名不美化,今試以“老鬥”譯“Lord ”,美乎否乎?)
古物陳列所的經濟情形,我不大知道。故宮博物院,可的確是清苦得很(聽說高級職員都不拿錢,低級職員的薪水也不豐)。所以,就事實上說,門票賣得貴,出版品賣得貴,還是院中諸辦事先生苦心孤詣設法使故宮博物院的生命可以延長;要不然,免不了關上大門完事。所以,我在前文中雖然大罵,在此地卻不得不小小招賠:我不是對於院中的誰某有所不滿。我所懷疑的是:國家對於辦理此事,究竟采取何種態度?記得去年六七月中,有人提議將故宮物品完全拍賣。這雖然是一個比世界更大的大笑話,卻也幹脆則有餘。現在既不拍賣,又不籌出相當的經費來好好的辦,隻在門票與出版品上打小算盤,有時連外國老鬥的五千元都想收受——五千元之於中華民國,其重要當然還不如一個鏰子之於區區也——豈非丟臉也乎哉!豈非丟臉也乎哉!
故宮博物院與古物陳列所之外,還有兩個小博物院。一個是曆史博物館,當初隸屬於教育部,統一後改隸古物保管委員會,近又劃歸中央研究院曆史語言研究所。這是個先天不足的苦命鬼!在隸屬教育部時代,早已鬧得捉襟見肘,無米為炊。到改隸了古物保管委員會,更是不名一文,幹僵大吉!近歸史語研究所,錢是可以有一點了,可是傅大胖子的意思,一會兒要想把它停辦了,把房屋作為整理檔案之用,一會兒又想大辦而特辦,所以現在還是個不死不活的局麵,將來究竟如何,且聽下回分解。
另一個是天文陳列所,當初是中央觀象台,統一後,高台長(正篆曰魯,次篆曰叔青)自南方來,將台中一切測量儀器搬往新都,隻留下幾件老古董,可看而不可用者,因改為今名。改名後,曾由教育部聘任委員數人主持其事。無如錢既不多(好像每月隻有三百元),各位委員先生又都是“文而不天”(注曰:知文事而不知天象也)的門外漢,所以在一年之內,隻是個冷冷清清的閑機關而已。數月前,改由中央研究院天文研究所接收,接收後如何辦理,我們不大清楚。
北平的圖書館,最大的有兩個:一名京師,在方家胡同,統一後改名北平,遷居仁堂;一名北京,在北海,統一後改名北海。北平以多藏舊本得名,北海以經費充裕占優勢。本年夏,教育部議決將兩館合並,而稱居仁堂為第一館,北海為第二館,俟明年養蜂夾道新屋造成,一同遷入;並升任北海館長袁同禮為副館長,正館長則由蔡孑老遙領。自此以後,有甲方之多書,益之以乙方之多金,更益之以袁副館長之能幹而又肯幹,前途希望,的確不錯。小子於此,竊不禁願為袁副館長小小捧場焉!
新興的文物機關是古物保管委員會。此有總會與北平分會之別,但均設於團城之內。總會主任委員是張溥泉先生,分會主任委員是馬叔平先生。這兩位,一位是國家的大老,一位是考古界的老大,以任斯職,真可謂人事相宜矣。但委員會隻是個監察機關,並無積極的事業可辦,所以平時異常清閑,職員們到會劃到之後,或靜賞團城風景之美,或組織圓壇印社而致力於刻印,亦盛業也。但有的時候,即使有事,也不容易辦得圓滿(曰“有的時候”者,非全稱肯定也)。譬如什麼地方的土豪劣紳,用非科學的方法挖掘古董,會中要設法禁止,他有他的“地頭蛇”的資格,睬也不睬你。或者是,什麼人的兵要砍伐什麼地方的古樹變價,你去禁止,正所謂“秀才遇著兵,有理說不清”。或者是,有一家古董鋪子要將某宗古董賣給外國人,等到你聽見了去調查,調查了去扣留,說不定他早已設法運送出口了。即如去年的東陵案,當時文物維護會與古物保管委員會兩方,也賣過不少的氣力,鬧了許久,也沒有看見個“水落石出”。所以我向張溥泉先生說笑話:“先生,北平政治分會主席也;其在前清,則大紅頂子直隸總督也。以大紅頂子直隸總督而猶無能為力,則知中華古物之保管,蓋戛戛乎其難也!”
說到了古物保管委員會,就不得不想到安得思那小子!他本是個流氓(諸公如其不信,見麵便知端的),學問平常,隻是因為挖到了恐龍蛋,美國人就替他大吹特吹,說是二十世紀十大發現之一(我國袁希淵先生,去年在天山一帶,不但發現恐龍蛋,而且發現大小恐龍骨數十具),他於是乎趾高氣揚,以開山刨地,翻屍倒骨為終身的職業。他被美國紐約天產博物院任為中亞考古團團長,帶領大隊人工,到內蒙一帶去挖掘古物,前後已有七次,每次總是挖了幾十幾百大箱的東西運出去(北平弓弦胡同有一個永久辦事處,足見其規模之大),中國政府既不過問,人民更是全不知道。到去年夏季,他又從內蒙挖了八九十箱東西運回北平打算從北平運往天津出口,卻被文物維護會和古物保管委員會查到了。再一查他的護照,卻並沒有中國政府允許發掘古物字樣,隻是允許打獵而已。夫打獵乃地麵上之事,打獵而可入地,恐怕美國字典中沒有這樣的解釋罷。於是他雖然強項,也不得不相當的就範。結果把他那八九十個大箱子一起打開,請專家審查,該扣留的扣留,該發還的發還;同時還訂了一個協定,由他承認:此後如再往內蒙一帶發掘,不得自由行動,須先與中國學術團體接洽,雙方訂立辦法,經由中國政府批準後,方可實行。這在中國方麵,已經客氣到萬分的了。要是咬定了他護照上隻許打獵一句話,即使把全部八九十個箱子一齊扣留,他也無屁可放。可是,他一麵寫了“伏辨”,一麵卻懷恨在心,慫恿了北平的各鬼子報,將文物古物兩會大罵特罵,說我們此舉“是妨害文化”,“是中國人不懂科學的表示”。這種鬼子報,先天裏就帶著要罵中國人的使命,猶如狗的先天裏,就帶著要吃屎的使命,所以我們也隻是置之不理而已。
到今年春季,安得思想再到內蒙去,根據著去年所寫伏辨中的話說,來同古物會接洽(其時文物會已停止進行)。古物會就將兩年前中國學術團體協會與瑞典斯文赫定所訂西北科學考查團的辦法給他看,要他照辦。他那裏肯照辦呢?他表麵上雖然說出了許許多多的不同之點,而其實,有一點最不同,是他沒有明說而我們看出來的,就是:瑞典是小國,美國是大國,大國有威風,不能照小國的辦法!不辦就拉倒;而他又死不肯放,橫一回豎一回來同我們商量。大約每星期商量一次,經過了十多次,才漸漸的有一點眉目。正預備要簽訂草約了,他忽然食言而肥,將前後所討論的,全都推翻。於是乎北平各鬼子報的罵聲,又突然飛噪起來了。他一麵向我們決裂,一麵卻電請天產博物院院長歐司本找美國國務卿史汀生向中國駐美伍公使交涉,伍公使照電王外長,王外長照電古物會,——這樣“城頭上出棺材”,打了老大的一個圈子,其目的無非想把從前已經討論得有眉目的條件,再大大的減輕而已。但大帽子盡可以壓下來,我們這班古物會裏的寶貝,卻也有鐵硬的頭皮頂著。於是乎王外長來一電,我們複一電;來兩電,我們複兩電;來三去四,終無結果。後來王外長自己到了北平,我們約他到會裏來談談,他就說:“我們很希望美國國務卿將來幫助我們撤消領事裁判權,所以在這種小事上,最好退讓一點。”(皇天後土,實聞此言)後來又覺得話說得太具體了,改口說:“也未必一定是撤消領事裁判權一件事。總而言之,外交上的手腕,是你拉我掣的(說時,以兩手握拳作拉掣勢)。小地方吃點虧,大地方總可以占些便宜。”(皇天後土,實聞此言)他這樣一說,竟把我們幾個寶貝說呆了。原來我們做的事,竟足以妨害撤消領事裁判權,竟足以使我中華民國“革命的外交”上占不到大便宜,這還了得!老蒼在上,鑒此愚衷:我們的愛國心,實在不下於王外長;連忙撥轉舵來,向王外長說:“得啦得啦!要是真能在這件事上吃些小虧而使國家占到大便宜,我們也未嚐不願意把當初所討論的條件重加考慮:但求於原則無背,我們總可以退讓一些。”於是王外長也很滿意,嗚的一聲,汽車開了。過幾天,安得思從王外長處得到了好消息,約我們麵談一次,我們就把最後讓步的限度告訴了他,由他電告美國歐司本。再過幾天,安得思又約我們麵談,我們想,這大概是“我們的好消息”罷,中國外交上占大便宜的機會到了。不料一見麵,他就說:“奉到歐司本來電,不得與古物保管委員會訂結任何協定。”啊喲喲,老天爺降福於我們的王外長啊!勞你駕,費你心,叨你光,中國外交上的大便宜已經占到了多少了?而我們幾個呆子的臉,可丟到了褲檔裏去了?……這時候,一般鬼子報的罵聲又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