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用文之教授(2 / 3)

【選的方麵】

1.凡文筆自然,與語言之辭氣相近者選,矯揉做作者不選。

2.凡駢儷文及專以堆砌典故為事者不選。

3.凡違逆一時代文筆之趨勢,而刻意摹仿古人者,如韓愈《平淮西碑》之類,不選。

4.凡思想過於頑固,不合現代生活,或迷信鬼神,不脫神權時代之習氣者,不選。

5.凡思想學說適於現代生活,或能與國外學說互相參證者選;其陳義過高,已入於哲學的專門研究範圍者,不選;意義膚淺,而故為深刻怪僻之文以欺世駭俗者,如《揚子法言》之類,亦不選。

6.卑鄙齷齪之應酬文,幹祿文,不選。

7. 墓文不選,其為友朋或家屬所撰,確有至性語者選。

8.意興枯索,及故為恬淡之筆,而其實並無微辭奧義者,不選。

9.小品文字,即短至十數言,而確有好處,能自成篇幅者,亦選。

10.文章內容,與學生專習之科目有關係者,選。

11.記事文同一題目,而內容有詳略或時代之不同;論辨文同一題目,而內容有全部或一部之反對;或題目雖不同,而所記所論,可以互相參證者,均酌選一篇為主篇,餘為附篇。

12.凡長篇文字,僅選讀一節者,即以此節為主,其餘為附,用字體分別,庶無任意割裂,首尾不完之弊。

【講的方麵】

1.選定之文,均加標點符號,且分全文為若幹段,或每段中複分為若幹小段,便於學生之預備及自習。

2.每講一文,先命學生自行預備,上課時,僅就後方3至7條仔細解釋之。

3.作者所處時代之文學趨勢如何;此時代之文學,優點如何,劣點如何;作者在此時代中所占地位如何;所講之文,在其一生作品中所占地位如何。

4.艱深之字義,費解之典故,均探求其來曆及出處;其用於本文中之當與不當,與作文時能否仿用,亦詳細說明。

5.古奧之文句;依文法剖析之,且說明其合與不合,及作文時能否仿造。古人用字用典及造句,盡有謬誤不宜盲從者,4、5兩條尤應注意。

6.所講之文,如與學生專習之科目有關,則命學生自為比較的研究。

7.前後所講各文,如其內容,性質,文體等有互相類似或相反對者,一一比較說明之。

8.講述上列各條既畢,如學生於不講處有未能明白者,許其自由發問;但一人發問,即以所問者向全體學生細講之。

9.文中如有引證或相關事實之過於冗長,必兼閱他書始能明白者,即指出書名,令學生自向圖書館借閱。

10.將逐日所講,另編《注解》一份,與《選本》分訂,於每學年之末發給學生。

第二項是作文,我定了十二個注意事項,令學生於每次作文之前閱看一過:

1.題目要認得清楚,其主要處尤須著意。

2.文宜分段;文中意義,當依照層次說出。

3.下筆時應先將全篇大意想定,勿作一句想一句,做一段想一段。

4.時時注意字意安適與否,文法妥協與否,立論合於邏輯與否。

5.作文要有獨立的精神,闊大的眼光;勿落前人窠臼,勿主一家言,勿作道學語及禪話。

6.勿用古字僻字;字義有費解,或其真義未能了解者,宜檢查字典,或以相當之習見字代之;字有古義今已不習用者,宜隻用其習用之今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