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見民主,依它的根源,就不曾不容許獨裁之同時的存在。我們所要提出的主要問題是:“為著誰的民主?”“管著誰的獨裁?”
讓我們看看近代的世界。我們曾經說過,蘇聯常被人描寫為獨裁。可是著名的權威描述蘇聯政府製度的時候,卻把我們通常認為民主的特色,歸之於蘇聯。在這個地方,是否也是民主為著社會的一部分,獨裁是用來管著另一部分呢?
這個問題的答案,可在一九一八年第一次蘇維埃憲法中找出來。根據這個憲法,蘇維埃國家的目的是要“建立城市和鄉村的工人與貧農聯合的獨裁,由此廢除人對人的剝削,並建立社會主義”。
城市和農村的工人,聯同貧農,占俄國人口百分之九十五。所以這“民主”是最大多數人民——工作的人民——所治理的政府。這樣一來,蘇維埃國家恰恰是希臘城市國家的反麵;在希臘城市國家裏麵,工作的人民對於政府反而沒有發言權。
蘇維埃國家采用了工作公民的普選製度,沒有財產或居住的條件,也不因性別、民族、或宗教、而有所限製。凡是年在十八歲以上的公民,都有選舉和被選舉的權利。但是那些為著利潤而雇用勞動的人們,卻被剝奪選舉的權利。這樣,蘇維埃國家為著工作人民而建立的民主,是他們今日在任何國家裏所享受不到的;但是對於雇主們,這個民主國卻行使獨裁的權力。這一小群勞工的雇主們,對於他們所要遵守的法律,是沒有關於立法的任何發言權。
這蘇維埃國家,從它的根源,就有意識地包含有民主的特色和獨裁的特色。但是這民主卻是最大多數的人民所享受,而這獨裁卻是加於最少數的人。在這裏,我不想詳細論及此事的緣由或是非,我隻是要使這一點絕對明瞭:民主與獨裁並不一定就是絕對不相容的名詞。如果隻是說起“民主”而不說明這是為著誰的,這是要使人迷惑的。如果隻提起獨裁而不說明誰對誰獨裁,這也是要引起誤會的。
在一九一七年建立的這個蘇維埃國家,它自己承認是給與了最大多數人民以完全的民主權利。究竟它做到了沒有?在這本書的第一編,我將描述我自一九三一至一九三六年間親自經曆的蘇維埃生活的組織,就是要答複這個問題。一個生長於工廠和土地、礦業和商店都屬私產的國家裏的人,從他看來,蘇維埃生活是一種新的生活,這種新的生活和其他國家裏的生活,是有著許多很大的差異。我親身經曆過這樣生活之後,我隻能同意韋白夫婦和柏爾斯爵士對於蘇聯的意見,認為它在本質上是民主的。
但是倘若這種生活和其他國家裏的生活是有差異的,什麼使它有這樣的差異?這個蘇維埃國家是怎樣組織起來的,使由民主的英國來的遊曆者,也感覺到在這個蘇維埃國家裏,政府與人民是統一體,並感覺到它是真正的民主?在本書的第二編,我們將要看到這個蘇維埃國家是怎樣成立的,我們將要分析它的機構,我們將要看到它怎樣隨著國內社會關係的變化而發展起來的,在第一編裏所描述的新生活,就是在第二編裏所描述的新國家的主要的產物。
但是倘若這個蘇維埃國家給與了全民以民主,而這種民主竟使由民主的英國來的人得到深刻的印象,那末在我們自己的民主概念裏,也許有缺點吧。因為依今日在英國的我們看來,要說一方麵有民主,同時又有反對任何階級的獨裁(無論這階級是怎樣小),這個觀念是無法調和的。這也許是由於我們對於民主的態度是有一些老式了吧!也許是由於我們對今日存在於英國的民主,估計得太高了吧!要解決這個問題,且看看這本書的第三編。
但是讓我們首先看看今日存在的蘇聯,看看他們所正在建立起來的新生活。其次讓我們仔細視察這種新生活所在發展的骨架(譯者按:指蘇聯國家的機構),這個骨架本身也因著生活的要求而改變著。最後,在我們明瞭了蘇聯之後,讓我們回到自己的國家(按指英國),比較比較,再下最後的結論!
譯者注
① 韋白夫婦(Sidney and Beatrice Webb)是英國費邊派社會主義者的健將,與該派的蕭伯納、拉斯基等齊名,著作豐富,最近所著的“Soviet Communism”一書,風行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