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有一人窺見阿大,問曰:“汝是鬼邪,或阿大未死也?”
阿大見此人是鄰村舊識,具陳本末;且言,有友攜妹,欲詣前村求食,求友為先容,庶不見疑為鬼魅。友遂開閘,與四人行至其家。
友曰:“村人父老,死亡過半,幼少者亦隨亂兵而謀衣食。”
友出資為四人略置衣服。停數日,阿大瘡處已平,四人雇帆船,風順,五日達於香港。二女有姨氏,住德輔道,甚有衣食。二女得姨氏所在,姨氏老矣,見二女婉慧可愛,大悅。姨氏止有一子,歲歲往外國經商,姨氏每顧二女,事事過人,頗慰晚景。周大即留為綱紀。生自是如釋重負,一日,與阿蘭連臂登赤柱山,望海神傷。
生顧阿蘭曰:“我行孤介,必不久居於此。”
阿蘭聞之,戚然改容,幾半日不言;俄低鬟問曰:“公子今欲何行?”
生曰:“吾自今以去,從僧道異人卻食吞氣耳。”
阿蘭便曰:“妾同行,得永奉歡好,庶不負公子之義;使妾殞歿,亦無恨也。”
生曰:“是何言也?餘孤窮羸弱,何足以當。”
女凝思久之,顧生曰:“妾知公子非負心者;今所以匆匆欲行,殆心有不平事耳?”
生聞言,聳然掣阿蘭之手,歔欷不能自勝矣。
此時,阿蘭深感嬌泣,言曰:“士固有誌。妾與妹氏居此,盼眄公子歸來。”
生諾,二女便資給於生,莫知去處;阿蘭再三歎息。
其年香港霍亂其厲,姨氏挈二女移寓邊州,沿海風光秀麗。二女日與漁婦閑話,亦覺悠然自得。
姨氏閑向阿蘭曰:“語雲,‘竹門對竹門,木門對木門’,汝姨母為汝關懷久矣。吾有梁姓外孫,才貌相兼,家道頗贍。吾昨以求親之事,聞於外氏,外氏甚悅。但願汝福慧雙修,以慰吾念也。”
阿蘭聞語,視地久之,具以誠告其姨氏曰:“吾舍獨孤公子外,無心屬之人。今雖他適,公子固信士,異日必歸。請姨母勿以為念。”
姨氏笑曰:“公子佳則佳,然其人窮到無袴,安足偶吾嬌女?吾非不重公子為人,試思吾殘年向盡,安忍見吾嬌女度貧賤之日;此婚姻之所以論門第,吾不可不慎也。”
阿蘭曰:“士患無德義,不患無財。人雖貧公子,吾不貧公子也。”
他日,姨氏複勸阿蘭罷其前約,阿蘭終不改其素誌,致於九喻。姨氏怒,阿蘭日夜悒怏,都不寢食。
經一月,生更無消息。阿蘭知村間風俗劣,有搶婚之事,遂背其妹,阿大等,潛至香港,傭於上環伍家。女居停遇之甚殷渥,收為義女。
女居停有外甥莫氏來省,忽窺見女,以為非人世所有。及歸,神已癡矣。父母苦問之,始得其故,於是遣人至伍家說意旨,居停欣然許之。
其人去,居停乃微笑向阿蘭曰:“古有明訓:‘男大須婚,女大須嫁。’吾今為汝覓得嘉婿矣,則吾外甥莫氏。其人望族也,嚐遊學於大鹿國,得博士銜,人稱洋狀元。今在胡人鬻餅之肆,任二等書記,吾為汝賀。”
阿蘭聞言不答,居停以為阿蘭心許矣。
過三日,阿蘭知期已逼,長歎曰:“人皆以我為貿易;我無心以寧,無顏以居,我終浪跡以避之耳。”遂行。
時薄暮,於九龍岸邊,逢一女子,年猶未笄,斂裾將赴水死。阿蘭力救之。女曰:“吾始生失母,父名餘曰眉娘。繼母遇我無恩,往往以炭火燒餘足,備諸毒虐。父畏阿母,不之問。鄰居有老嫗,勸餘至石塘為娼,謂一可免阿母猜忌,一可擇人而事。嫗之言雖穢;然細思嫗實至情之人,嫗之外,更無一人湣我喻我者為可哀耳。”言已,哭泣甚哀。
阿蘭亦泫然流涕,不知所以慰之,久乃撫女言曰:“汝且勿悲;吾身內有金數鐶,可與汝潛遁他方,暫覓投身之處。”
女感阿蘭言,從之。二人以灰炭自汙其麵,為乞婦狀。旬日,至東館西,約十裏,日將西墜,有軍將似留學生,策馬而至,見二女勒馬欲回。二女拜跪馬前求食,軍將笑,以手探鞍舉一人腿示二女曰:“吾儕以此度日,今僅餘一腿,爾曹猶欲問鼎耶?”
言已,縱轡而去。二女驚駭欲絕,相扶徐行,至一山村,有老者荷薪而歸。
二女問:“是間有亂否?何以軍中以人肉為糧也?”
老者不答,女凡三四問,老者厲聲曰:“一何少見;吾袋中有五香人心,吾妻所製,幾忘之。”
言已,出心且行且嚼。二女見狀,憂迫特甚,此村以人為食,他事豈複可問;然日暮窮途,無可為計。二女相攜至一旅店求宿,有女人出應,款對頗周。店內舊劣不堪,後有小門,鄰屋即主人所居,無門相通。主人既出,倒鎖店門歸寢。
時夜將半,阿蘭忽聞隔屋有老人細聲笑曰:“女子之肉,嫩滑無倫。”
又聞女主人笑聲。阿蘭就板縫中潛窺,則向所遇食人心者。
女人又言:“刀已四日不用,恐有鏽。”
老者曰:“吾當磨之。”
言已,向床下牽出一蒲箱。老者方啟箱取刀,阿蘭命眉娘即起,輕拔後關而遁。既出,於疏籬外覘之,老者燈下磨刀,窣窣有聲。二女急走,時有新月,至村側東轉有堤,見稻草堆,二女俯身匿其下,覺甚空虛;遽入,中如小室,上有數孔通光,女心稍安。阿蘭更於草下得一箱甚重,審其為富人之物,旁有駝毛氈,氣枕,以及裏丁餅幹十數罐。意村有富人藏此,用備不時之需者。二女分餅幹一罐,納袋中,餘無所取。
天明,二女方行,回顧村中,積水彌望。繼有淒厲之聲,隨風而至,始知大水為災。二女於村廟中,得破鼓,僅容二人,遂乘之,順流而往,若扁舟泛大海。數日中,見難民出沒,絕為淒慘,頻以餅幹分贈之。
眉娘為阿蘭言曰:“吾記得幼時,居外家,亦遭水患,吾隨外大父,止於屋背。同村有貧富二人,亦息樹間,經八日有半。富人食物將盡,貧者止餘熟山薯二,此其平日飼豬之物。”
“富人探囊,出一金錠示貧者曰,‘若以薯子分我,我即與汝此金。’貧者以一薯易金。久之,複出一錠,向貧者言如前。貧者實饑,而心未決。”
“富人曰,‘子何不思之甚?昨夕天邊發紅光,明後日,水必退。子得金何事不辦?’貧者心動,竟從之。富人留薯不食;又半日,貧者饑甚,垂死,富人視之恝然。訖貧者氣絕,富人徐將所予二金錠取還,推其屍水中。入夜,水果退。”
“吾外祖見富人大惡,取楯擊其頭;富人不顧,但雙手堅掩其袋,恐楯中其金錠也。”
阿蘭曰:“此非怪事。世人均以此富人之道,為安身立命之理,可歎耳!”
亡何,大水既退,二女行乞如故,親愛愈極。閱兩月,阿蘭暴病卒於道中。彌留之際,三呼獨孤公子,氣斷猶含笑也。
眉娘顧左右悄無人居,時夜已深,行入林中,遙見有燈火之光。既至,有宅門,徘徊獨泣。俄有人出問故,眉娘跽曰:“吾乞兒也,吾姊死於途,今欲鬻身以葬吾姊耳。”
其人入,商之其妻,已而出對眉娘曰:“我是販布客,汝留亦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