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回 舒雲旃曆舉得意人 知微子喝破發財訣(3 / 3)

雁士道:“然則有餓死之日否?”

知微子道:“我已說過,這個在乎人事。貴造財祿不薄,今年四十歲,以此八字而論,雖未必能斷定發多少財,然而財是見過不少的了。扣算六歲起運,童年不算,自十六歲至二十六歲,走的是正財運。這十年當中,著實要見點財啊。請你自己回頭想想這句話對不對,若是對的,我再算下去。”

雁士想了一想,道:“我自二十歲起,即代人做槍,潤筆所入積算到二十六歲,大約可有五千金。”

知微子點頭,道:“積存了多少下來?”

雁士道:“惟其不能積存,我才來算命啊。”

知微子道:“怎麼不能積存呢?”

雁士道:“不瞞先生說,舍間本甚寒微,十五歲上先君見背,我兄弟五人毫無產業。我又居長,先人見背下來,一切衣衾棺槨都是賒欠的。一有了錢,就要加利還人,又要覓地安葬先人,還要代二三兩個,舍弟成家:教四五兩個,舍弟讀書。如何積得住?”

知微子點點頭,道:“底下二十六至三十六這步運。比上一步更高了。據閣下說,上一步運,還見過五千金。這一步運,一定能積存的了。”

雁士道:“不錯。我自二十五歲那年,進了學,這十年之中,束修及潤筆所入。除了代四五兩個,舍弟完娶之外,短衣縮食的,還積了五千金。”

知微子道:“那就應該拿出來,營運商業,向發財路上走了。”

雁士道:“不幸三十六歲那年,先叔不在了。”

知微子道:“辦一個喪事,也用不了五千多。”

雁士道:“先叔是實缺的,山東嶧縣知縣,此缺著名清苦,身後虧欠公私各債不下三千餘金。隻有一個從弟,年紀又幼小,交代不出。上官押追家屬,我偏偏又捐了一千金入善堂,此時趕去料理,是義不容辭的事,等到事情理妥,連運柩回籍安葬等,馨我所有,也還不夠,又借了數百金之債。因聞得人言,上海地方易於謀事,所以前年到此,以為比家鄉略勝。誰知大失所望,欲要回,又無麵江東,所以特來求教。”

知微子站起來,大笑道:“閣下是個讀書人,豈不聞順天者存,逆天者亡。二十年中坐致者,已達萬金。天之待閣下者不為不厚,閣下乃天與勿取,既不肯持此萬金,去巴結貴人,從仕路上發財;又不肯經營商業,從權術上發財;更不肯重利盤剝,向刮削上發財。卻如此浪用。兄弟既有五人,喪葬之事,何必一人擔任?四個兄弟各有各事,成家讀書與你何幹?卻一一都攬在身上,至於令叔一事,更為荒唐。山東與廣東相去何止千裏,樂得佯為不知,押追家屬,試問押死了令嬸、令弟可能傷及你一毛?卻要你如此巴結;說到善堂一層,更是不知所謂了。天下窮人不知其數,博施濟眾,堯舜猶病,你豈欲功邁堯舜麼?若照你之所為,餓死就在目前也。”

雁士大怒,道:“我來算命,你便和我算命罷了。誰叫你這種胡說?”

知微子道:“閣下息怒。須知命可算,理是不可算的。閣下之命如此,行事又如彼。此刻雖是窮途落魄,也可作富家翁看的了。況你這手揮萬金都用在倫常善事之上,還是一個高尚的富翁呢。難道定要被文繡,饜膏梁,才算富翁麼?閣下如果一定要發財,在下也有一個秘訣,可以傳授,但恐閣下不肯做罷了。”

知微子附耳低聲說道:“你若要發財,速與閻羅王商量,把你本有的人心,挖去換上一個獸心。”

雁士聞言,登時滿心透徹通明,深深一揖,奉上一角命金,出門佯長而去。從此入山,惟恐不深。及此結章矣,何其言之痛也。作者豈有恫於富翁必欲盡舉,而醜詆之哉。毋亦有所感觸,對於一部分言之耳。然已不勝慨歎矣,著者嚐言,生平所著小說,以此篇為最劣。蓋章回體例,其擅長處在於描摹,而此篇下筆時,每欲有所描摹,則怒眥為之先裂。故於篇首獨寫一區丙,篇未獨寫一雪畦,自餘諸人概從簡略,未盡描摹之技也。雖然,讀者已可於言外得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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