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2章(2 / 2)

婷婷尖銳的哭聲像扯細了的糖絲兒,嫋嫋地在室內盤旋,漸弱漸細。

姑姑今天怎麼會來?剛剛……被喝斥出去的,是安宇吧?

自婷婷大學畢業,參加工作以後,姑姑與姑父就為她買了一套價值不菲的三室兩廳,原本是準備給她結婚用的,哪知道婷婷堅持著要立即搬出去,父母從小便把她當成手心裏的寶,從來都是予取予求的,哪裏拗得過她,也便由得她去。

我那時剛好自南庭回來,找到的工作位於婷婷這個區內,與自己家裏隔了約三小時的車程,為了方便出入,不得不暫時借住在婷婷的新居裏。幸好與婷婷的感情從小便好,且因為她從小便嬌寵慣了的緣故,我的入住自然也大大方便了她,至此,以後新居的一切家務皆由我一手包辦,煮飯、洗衣、抹屋、拖地……我每月交區區一百元的生活費給婷婷,而婷婷則多了一個保姆,因為有我的入住,姑姑與姑父自然也十分放心他們的寶貝女兒。

這種情況,維持到一年前,安宇住進來以後。

安宇還算是個很勤快的男孩兒,因為有他的入住,我減少了一半的工作量,於我當然是一件求之不得的事情,但是之於姑姑與姑父來講,安宇與婷婷的同居,卻是他們覺得無法容忍的恥辱。

在政府部門工作的姑姑與姑父都身居要職,在官場上晃蕩久了,聽慣了阿諛奉承與逢迎拍馬,多多少少也不能免俗地沾染上些市儈的官僚氣和自以為是的優越感。像安宇這樣出身寒微,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的男孩子,自然不是他們心目中的乘龍快婿。

婷婷與安宇同居的事情姑姑與姑父想必是早就知道的,但這個女兒他們偏偏又管不了,於是前段時間姑姑走馬燈似的安排相親的對象由我換成了婷婷。隻是婷婷的性格,向來是軟硬不吃,縱然父母反對,她仍然堅持自己的選擇。前兩天才聽說她拒絕一個姑父很中意的男孩子,那男孩兒好像是刑警隊的幹警。

“一身的油氣,早就沾染上了現在這些土匪的惡習,當著我的麵還跟他的朋友聊去洗頭店的醜事。”猶記得婷婷當時一臉的不屑,“他們以為現在的警察,還跟他們那個時候一樣啊?”

婷婷口裏的“他們”,自然指的是姑姑與姑父了。

我不知道婷婷是怎麼跟雙親談的,總之這次婷婷的拒絕令姑父大為光火,是下定了決心要一次與女兒之間來個了斷了,這大概也是支持姑姑今天上來的理由吧?他也真夠狡猾的,支使姑姑來做這個黑臉人。在所有的親戚朋友當中,誰不知道姑姑的個性莽撞,沒有心機,心直口快又最不懂得談話的技巧,常常在不經意中得罪了人都不知道,這不是擺明了陷害姑姑,讓婷婷憎恨自己的母親麼?

安宇被姑姑趕了出去,婷婷還在門外哭,我則在臥室內坐立難安。走出去是萬萬不可的了,會防礙姑姑處理家醜,沒準兒還會落得豬八戒照鏡子,裏外都不是人。以我對姑姑的脾氣的了解,指不定她還會把安宇入住的過錯推到我的身上,怪責我沒有照顧好婷婷,無端端地就當一回替罪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