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啟 一○
(一九四一年夏,晉江福林寺)
△向郵局取金華之寄款。即存尊處,以備將來郵費等用。
交郵局:掛號信二封、普通信一封、信片一張。
又交郵局:寄金華掛號信一封、掛號印刷品一包。此二件,未貼郵票。
△交蔣居士一函。
△慧田法師:屏條,係贈送。他人不得援例。
△黃福海居士:未能寫屏,請原諒。詳述老病多忙之事。草稿,以後絡續寫。
△辭謝寫件:以後凡有送名字求書者,皆婉言辭謝,須待將來至泉州時再寫,現在不收。倘彼有十分誠意,欲求單款之字幅者,可將已寫好者贈送,但無上款。已寫好者,唯有二尺小中堂、小聯對、小橫幅三種。
曇昕法師慧覽
音奉托
△漳州劉綿鬆發起,欲編輯《□□法師文鈔》(原文此處為“□”)。此事萬萬不可行。
餘已去信阻止。擬編小冊兩種,由餘自編。
一、晚晴寱語 雜文若幹首。
二、名未定 演講稿數篇。 一一
(一九四一年舊七月十三日,晉江福林寺)
惠書,忻悉一一。農曆七月二十九日始可以晤談。謹複,不宣。
七月十三日 音啟 一二
(一九四一年舊十一月十九日,晉江福林寺)
曇昕法師澄覽:
前承枉談,至用歡慰。茲奉懇數事如下。
一、購紙。
二、購筆。此二事另紙詳陳。乞覓暇購妥,交龔天發帶下。
三、交轉塵老和尚、郭清德君函一件。
四、交覺圓法師書一包。
五、交壽山法師一函。
六、交葉青眼居士一函。
七、交曾院長寫件一卷。(並乞附告雲:此次及上次所寫者,皆特別寫件,未可示人。又以後勿以紅紙條貼於紙背。若稍沾濕,紅色即散汙。乞改用白紙為宜。)
八、交徐海北居士寫件一卷
以上三至八,遲遲無妨,乞於便中交去可也。
附奉上屏條四紙,敬贈仁者。此為特別寫件,乞勿示人。又直幅單款者二紙,乞轉贈。
道公壽慶,朽人未能趨禮。茲托龔天發代表,隨喜盛會。《護生畫集》,乞交彼帶下。種種費神,感謝無盡。
農曆十一月十九日 音啟 一三
(一九四一年,晉江福林寺)
傳貫師借
《護生畫集》一冊 乞向某師借
《續護生畫集》一冊 乞向傳如師借
本月十七日以前,倘有人來福林寺者,乞帶下。否則暫存,候傳貫師領取。
借用期限,以半年為限。由傳貫師負任保管。 一四
(一九四一年除夕,晉江福林寺)
曇昕法師慧鑒:
茲送上寫件六包,乞於便費神轉交。至感。
傳如法師一包(餘者俟後寫)。
周伯遒居士一包。
蔣文澤居士一包。
永通行一包。
雪儂居士等一包。
廣慰法師等一包。
辛巳除夕 音啟 一五
(一九四二年正月,晉江福林寺)
曇昕法師慧鑒:
農曆正月二十日後,乞來茀林,領取諸寫件。
以後 有送紙來者,不收。
有由郵局寄名款來者,不寫。
必須托專人送名款至茀林,守候領取者,乃可書寫。
倘有特別之件,必須用宣紙寫者,由餘贈送。(有送來者決定不收)
借日晷儀(明年正月底奉還)。
講稿帶來。 一六
(一九四二年七月下旬,泉州溫陵養老院)
曇昕法師智鑒:
乞代覆永春王夢惺居士雲,朽人往永春之緣,現在尚未成熟,須待將來。
音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