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夏丏尊
(一九二九年十月三日,上虞白馬湖)
丏尊、子愷居士同覽:
前日寄奉一函,想已收到。至白馬湖後,承夏宅及諸居士輔助一切,甚為感謝。前者仁等來函,曾雲山房若住三人,其經費亦可足用雲雲。朽人因思,現在即迎請弘祥師來此同住。以後朽人每年在外恒勾留數月,則山房之中居住者有時三人,有時二人,其經費當可十分足用也。仁等於舊曆九月月望以後(即陽曆十月十七八日以後)來白馬湖時,擬請由上海繞道杭州,代朽人迎請弘祥師,偕同由紹興來白馬湖。弘祥師之行李,乞仁等代為照料。至用感謝。迎請弘祥師時,其應注意者,如下數則:
(一)仁等往杭州時,宜乘上午火車至閘口,即至閘口虎跑寺,訪弘祥師。仁等即可居住虎跑寺一宿。次晨,偕同過江,往紹興。所以欲仁等正午到杭州者,因可令弘祥師於下午收拾行李,俾次晨即可動身。
(二)仁等晤弘祥師時,乞雲:“今代表弘一師迎請弘祥師往他處閉關用功。其地甚為幽靜,諸事無慮,護法之人甚多,但不是寺院,亦不能供養多人。僅能請弘祥師一人,往彼處居住。倘有他位法師欲偕往者,一概謝絕。即請弘祥師收拾行李。所有物件,皆可帶去。明晨,即一同動身雲雲。”
(三)弘祥師倘問,其地在何處?仁等可答雲:“現在無須問,明日到時便知。”其餘凡有所問,皆不必明答。朽人之意,不欲向他僧眾傳揚此事。因恐他僧眾倘有來白馬湖訪問者,招待對付之事甚為困難,故不欲發表住處之地址也。
(四)並乞仁等告知弘祥師雲:“此次動身他往,不必告知弘傘師。”恐弘傘師挽留,反多周折也。
(五)朽人自昔以來,凡信佛法、出家、拜師傅等,皆弘祥師為之指導一切。受恩甚深,無以為報。今由仁等發起建此山房。故欲迎養,聊報恩德於萬一也。弘祥師所有錢財無多。其由閘口至白馬湖總總費用,皆乞仁等惠施,感同身受。
(六)朽人有謝客啟,附奉上一紙,托弘祥師代送虎跑庫房,令眾傳觀。
以上所陳諸瑣碎事,皆乞鑒察。種種費神,感謝無盡!再者,朽人於今春,已與蘇居士約定,於秋晚冬初之時,往福建一行。故擬於陽曆九月底,即往上海,或小住數日,或即乘船而行。並乞仁等便中代為詢問,太古公司往廈門及往福州之輪船,其開行之時間,是否有一定之規例。(如寧波船決定五時開,長江船決定半夜開之例。此所詢問者,為時間,非是日期,因日期可閱報紙也。)瑣陳,草草不宣。
演音上 丏尊居士:
來廈門後,居太平岩。擬暫不往泉州,因開元寺有軍隊多人駐紮也。序文寫就附以奉覽。此書出版之後,餘不欲受領版稅(即分取售得之資)。因身為沙門,若受此財,於心不安。倘書店願有以酬報者,乞於每版印刷時,贈餘印本若幹冊,當為之分贈結緣,是固餘所歡喜仰望者也。將來字模製就,印佛書時,亦乞依此法。每次贈餘原書若幹冊,此意便中乞與章居士談之,並乞代為致候。字模之字,決定用時路之體。(不固執己見。)其形大致如下。(將來再加練習,可較此為佳。)
世間如夢非實
字與字之間,皆有適宜之空白。將來排版之時,可以不必另加鉛條隔之。唯雙行小注,仍宜加鉛條間隔耳。(或以四小字占一大字之地位,圈點免去。此事俟將來再詳酌。)是間氣候甚暖。日間僅著布小衫一件,早晚則著兩件。老病之體,甚為安適。附一紙及彙票,乞交子愷。
演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