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時候,你有什麼感受?”
“鬱悶、惱火,覺得她不理解我,不可理喻。最後幹脆就不和她說話。”
“用不說話懲罰太太?”
“是的,我知道這是一種冷虐待。”
“不說話,但是你很有情緒。”
“是的,”張先生說,“我很憤怒。每次她打斷我的講話,我都感到憤怒。”
“知道我為什麼打斷他嗎?”聽到這裏,張太太激動地說,“他說話總是又幼稚又不成熟。等他把廢話說完,哪有這種道理?”
“我常給他講做人的道理。但他都當耳旁風,然後在工作上得到教訓,”她說,“你說,我多著急?”
我隻是想和你分享開心的感覺
“你了解我嗎?你怎麼知道我就升不了職?”張先生問。
“你和我都處不來,你的人緣能好嗎?”張太太說,作為妻子,她對丈夫太了解了,他一張嘴,她就知道他要說什麼。至於他的優點和缺點,她更是一目了然,所以她有資格斷定丈夫升不了職。
並且,“我的學曆比你高,職位也比你高,我肯定比你懂得多,我指點你也是理所應當的。”
“但你知不知道?”張先生說,“我三個月前就升了,全部門就我一個人。”
“啊……”張太太瞠目結舌,“那……那你為什麼不告訴我?”
“我一開始就知道升職機會很高。”張先生說,“我回家告訴你,隻是為了和你一起分享開心的感覺。但你的指責讓我覺得像是吃了一隻蒼蠅。”
“丈夫把你晾在外麵的時候,你是什麼感覺?”黃家良問張太太。
“我一心想給他好建議,他不接受,這讓我很惱火。我是關心他才這樣對待他的,我怎麼不去給別人提建議,”張太太憋了一肚子的委屈說,“他從不考慮我的好意,我忍不住要罵他。”
張先生用不說話的方式給妻子“冷虐待”,張太太也有自己的反擊方式:她拒絕和丈夫過性生活,“不同他做愛,不給他”。
“但一年多沒過性生活了,又是需求最旺盛的時候,你怎麼解決自己的需要?”
“衝個涼,就壓下去了。”她回答說。
“這是讓我最惱火的地方。”張先生說。他一開始以為妻子是沒有衝動,後來才發現妻子是在“懲罰”他。
兩個人為此沒少吵架,但張太太一直拒絕妥協。
“你怎麼解決自己的性需要?”黃家良問張先生。
“自慰……我不是沒有想過其他的方式,但我不想破壞這個家,”張先生說,“但對這個家的留戀越來越少,現在是過一天算一天。”
張先生的說法讓妻子感到很驚訝。張太太說,他們從不交流性的感受,她根本不知道丈夫會通過這種方式疏導性衝動。本來,她揣測丈夫一定是在外麵有女人,而且一想到這一點,她就特生氣,“我總以為他在外麵有女人,更加不想給他了。”
其實張太太犯了一個最明顯的錯誤:她太愛評價,並且偏愛批評。評價是阻斷交流的最常見原因,丈夫想和她分享喜悅,但她一評價,丈夫覺得受到了傷害,就失去了交流的興趣。
一些人之所以喜歡評價,是因為他們學來了父母對自己的交流方式。父母要指點孩子,告訴孩子什麼地方做得對什麼地方做得不對。但是,這是一種“我行,你不行”的關係模式,如果一個喜歡“我行,你不行”的人正好碰上“我不行,你行”的配偶,兩個人的關係就會絲絲入扣,也會達成一種平衡。但是,如果對方不認為“我不行”,那麼這種關係就會觸礁。
並且,急於評價的人著眼點也是“解決問題”,而不是“交流感受”。張太太說,她是好意。什麼好意呢?就是指點丈夫,提高他的社會競爭能力,這是“解決問題”的思路。但是,她不知道,“交流感受”才是配偶、密友等親密關係進行絕大多數溝通的目的。
出主意,阻止了對方倒苦水
當配偶訴苦時,我們也容易出主意,因為我們容易認為,配偶遇到了問題,需要我們幫助。但實際上,配偶是想交流感受。這種思維上的錯位也會惹出很多不愉快。
心理學家徐浩淵博士在《我們都有心理傷痕》一書中舉到了這樣一個例子:
妻:累死我了,一下午談了三批客戶,最後那個女的,挑三揀四,不懂裝懂,煩死人了。
夫:別理她,跟那種人生氣,不值得。(提建議)
妻:那哪兒行啊!顧客是上帝,是我的衣食父母!(覺得丈夫不理解她,煩躁)
夫:那就換個活兒唄!(接著提建議)
妻:你說得倒容易,現在找份工作多難啊!甭管怎麼樣,每個月我還能拿回家三千多塊。都像你的活兒,是輕鬆,可是每個月那幾百塊錢夠誰花呀?眼看濤濤就要上大學了,每年的學費就萬把塊吧?!
(覺得委屈,丈夫不理解,還說風涼話,開始抱怨)
夫:嘿,你這個人怎麼不識好歹?人家想幫幫你,怎麼衝我來了?(也動氣了)
妻:幫我?你要是有本事,像隔壁小萍丈夫那樣,每月掙個三五萬就真的幫我了。
夫:看著別人好,和他過去!不就是那幾個臭錢嗎?有什麼了不起?
這是一次糟糕的溝通,妻子隻是想倒倒苦水,但丈夫把“苦水”當成問題,急著出主意“解決問題”去了。如果他放棄這種意識,而是隻傾聽,那就是另外一種情形。
妻:累死我了,一下午談了三批客戶,最後那個女的,挑三揀四,不懂裝懂,煩死人了。
夫:大熱天的,再遇上個不懂事的顧客是夠嗆。快坐下來喝口水吧(把她平日愛喝的冰鎮酸梅湯遞過去)。(對感受表示理解)
妻:唉,掙這麼幾個錢不容易,為了濤濤今年上大學,我還得咬牙幹下去。(感到了丈夫的理解和關切,繼續倒苦水)
夫:是啊,你真是不容易,這些年,家裏主要靠你掙錢撐著。我這個掙公家飯的人,最多能整個寬敞的房子回來。(表示接受)
妻:話不能這麼說,濤濤的功課、人品,沒有你下力,哪兒能有今天的模樣?唉,我們都不容易。(感受到了接受,也回報接受。)哎,廚房裏燒什麼哪,這麼香?
夫:紅燒獅子頭。(得意地笑)濤濤,別學啦,吃飯!你媽回來了。
前一種例子是“錯位的交流”,妻子想交流感受,想宣泄煩惱,丈夫卻想“解決問題”,結果誤解產生。第二個例子是“絲絲入扣的交流”,妻子倒出的鬱悶得到了丈夫的理解和接受,她也回報以對丈夫的接受,在單位攢下的煩惱於這短短幾分鍾的對話中就消除了。
部分推理:“你的事實不是我的事實”
王珂結婚剛一年就吵著要離婚,理由是丈夫劉亮“不忠”。
兩個月前,王珂的閨中密友說,她看到劉亮在大街上和一個年輕女子摟摟抱抱,看起來“非常親密”。此後,王珂的幾個女性朋友說,她們都看到過劉亮有這種行為。
王珂坐不住了,她開始查劉亮的電話、短信、QQ聊天記錄。一個月後,她向丈夫攤牌了:
某天某時某刻,你收到了什麼樣的曖昧短信;
某天某時某刻,你和一個女人在大街上勾肩搭背;
…………
“你在查我?”劉亮勃然大怒,“你這個女人太恐怖了。如果你認為別人說什麼就是什麼,我們離婚得了。”
“離就離,你這個沒良心的。”王珂哭了。但小兩口實際上誰都不想離婚,他們最後決定來找心理醫生。
在了解了基本情況後,黃家良問王珂:“你想過沒有,什麼是事實?”接著,他給她列舉了幾種“事實”:
一、她的朋友A說,她看到劉亮摟著一個女人在大街上;
二、她的朋友B說,她也看到劉亮摟著一個女人在大街上;
三、王珂自己查到了一些曖昧短信……
但是,黃家良問王珂,這些都是圍繞著一個女人的嗎?
聽到這個問話,王珂愣在那裏。劉亮則解釋說,不是一個女人。他說,他正在上一個培訓班,班上的氣氛很好,到了最後,“性別似乎消失了”,同性也罷,異性也罷,經常以擁抱的方式相互鼓勵,在大街上走起來也很親密。
他說:“她們見到的不是事實,她們隻是看到‘我和一個女人很親密’。但是,每次的女人都不一樣,這才是事實……別人看到什麼,那是別人的事情。但在我看來,好朋友之間沒有性別。”
“我多次要你和我一起去參加這個培訓,”劉亮對王珂說,“如果我和她們有什麼,我可能向你提這個要求嗎?”“老公,對不起。”王珂知道自己錯了。
很多人看到了同樣的事情,這難道不是事實嗎?這是王珂的推理,但是,她最缺乏的是丈夫那邊的信息,這就導致她的推理是基於部分事實之上的,誤解因此而發生。要避免這種情況,王珂應在自己產生情緒的一開始就與丈夫進行溝通,了解他的感受和他的事實。
事實推理:他常做什麼=他愛做什麼
黃家良說,我們看別人的事情,經常隻是看到了表象,而不是事實。要想知道事實,就必須去了解對方的感受,這是最重要的事實。
譬如,有一對剛結婚三個月的小兩口。結婚前,丈夫常陪妻子買內衣甚至衛生巾,對妻子喜歡的內褲的品牌、尺寸、號碼也了如指掌。妻子經常就這一點在自己的女伴裏誇耀,說找到了一個又愛她又細膩的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