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來也怪,過了沒多久考驗曹操的機會就來了。這是一件十分棘手的事情,大宦官蹇碩的叔叔違反了夜行的禁令,被曹操抓了個正著。那麼到底殺不殺蹇碩的叔叔呢?這實在是一個大問題。因為蹇碩是皇帝寵幸的人,現在權勢正盛。蹇碩這個人身體壯健而且非常有武略,這時候雖然隻不過是一個領600石俸祿的小黃門,職位也不算高,但因為他常常隨侍在皇帝左右,負責溝通朝廷內外和上下之間的聯係,手中還掌握了一定的權力,是一個前途不可限量的人物(十幾年後,蹇碩被漢靈帝任命為上軍校尉,是負責統率禁軍的西園八校尉之首)。
蹇碩的叔叔正是因為自己有一個如此有權勢的侄子,才敢如此地囂張。再說整個宦官集團這時候也正處於炙手可熱,幾乎隻手遮天的時期。曆史記載公元175年,宦官可以擔任公職了,從此之後他們擔任的職務越來越大,勢力也越來越大。第二年,永昌太守曹鸞給皇帝上書請求寬恕黨人,結果不僅本人被殺,他分散在全國各州郡的黨人門生、故吏、兄弟也都受到了牽連,他們之中當官的人全都被免除官職,終生不得再做官。
形式如此的險惡,曹操卻還是全然不顧,毅然按照禁令把蹇碩的叔叔用五色大棒亂棒打死。就這樣整個洛陽城在一夜之間安靜了下來,變得一片肅殺。這一招起到了殺一儆百的作用,打那以後每個人都記清楚了治安條例,不敢違抗,從此“京師斂跡,莫敢犯者”,洛陽城的治安狀況大大好轉。
曹操為什麼敢如此果斷地殺掉一個豪強呢?第一,他太想出名了,太想燒起第一把火了,他特想一鳴驚人。第二,他要擺脫自己身上的宦官之後的印記,所以隻有勇於拿一個和宦官有聯係的豪強開刀,才能向天下人證明自己和宦官勢力是絕對對立的。第三,曹操骨子裏有種好大喜功,不計後果的個性,讓他做什麼事都無怨無悔,他是一個充滿了激情的人。
好了,曹操的目的達到了,他把自己當官之後的第一把火點著了,而且還很旺。曹操不畏權貴,殺了大宦官的叔叔,為自己贏得了一個好名聲,也為自己贏得了士人的支持。
上書皇帝,揚名立萬
曹操點燃了第一把火,燒了別人也燒到了自己。他殺了蹇碩的叔叔,惹得皇帝和宦官都很生氣,後果很嚴重。他們不想在洛陽再看見曹操了,但又不公開懲罰他,因為他都是在按照國家的法律辦事,所以就想了一個刁鑽的法子,用明升暗降的方法把曹操調到了頓丘(今河南清豐縣)做縣令。曹操心裏明白這是宦官們對自己的報複,但也無怨無悔,還是很認真地去工作,把頓丘縣當成了自己的實習基地,幹得也很不錯。
公元214年7月,已經60歲的曹操要帶兵南征孫權,臨行之前他對奉命留守鄴城的三兒子曹植說:“吾昔為頓丘令,年二十三。思此時所行,無悔於今。”這說明曹操對自己在頓丘時的工作還是相當滿意的,可以說是引以為豪的。
過了沒多久,曹操就得到了一個回洛陽的機會,朝廷征召他為議郎,專門負責給皇帝和政府提意見,屬於查漏補缺型的小官員,因為沒有固定的職務和工作,所以非常清閑,沒有什麼發揮的餘地。但曹操這個閑官沒做多久就因為一件大事被牽連,丟了官職。這是什麼事情呢?我們簡單地說一下。
因為在曹操24歲那一年,朝廷掌權的宋皇後和宦官發生了利益衝突,後來被宦官擺了一道,最後給廢掉了,失去了權力。倒黴的是曹操有個堂妹嫁給了宋氏家族裏一個叫宋奇的人,就這樣因為這一點點親戚關係,曹氏家族也被牽連了,如此曹操的官就沒得做了。
丟官之後,曹操在洛陽沒有事情可以做,就隻好回到安徽老家去讀書,這次回到家因為飽經世事冷暖,對人生也小有感悟,書是真的能讀進去了,讀了書之後,就免不了要寫詩寫文章,寫得還不錯。這時候的曹操已經是一名小有名氣的文學青年了。
公元180年,朝廷需要一名議郎,條件是要熟讀經典,還要能活學活用,經過多方采集意見,最後大家一致推舉曹操,可見這時候的曹操已經比較有學問了,在家讀的書沒有白讀。這次曹操也顧不上什麼好馬不吃回頭草了,高高興興地去上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