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中先生相處的時間久了,我發現他身上有很多值得學習的東西。辦事極其認真,嚴格遵守規矩,計劃性強,有種拚命向前的精神,嚴肅中透著幾分殺氣,有時幾乎達到苛刻的地步。讓我奇怪的是,很多日籍上司,對自己的同胞非常苛刻,反而對中國員工比較寬容。

慢慢地,我也學會了他的苛刻,無論是陪他出席沒完沒了的大小會議還是完成他交待的任務,我從來都是一絲不苟,幾乎不出差錯。

漸漸地,田中先生也越來越信任我了。

每年的九月份,廠方都會跟所有員工簽訂一次合同,合同期為一年。合同隻有一份,由廠方保管。無意間看過普通工人的合同,合同內容與現實存在有很大差別。並簽訂合同工人隻需簽名就可以了,對於內容,沒有任何商量的餘地。對於普工來說,生存才是第一位的,他們沒有與廠方談判的底氣,隻能接受這種不合理的安排。

暗自慶幸,我終於脫離普工的行列。職員級別的合同雖然同樣沒有商量的餘地,但最起碼工資要高得多。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說,隻要工資遠遠大於深圳的最低工資標準,即便條件再苛刻,也就沒有什麼好爭論的了。更何況,現實社會中,有法都可以不依,合同對於我們來說,更是等同於一張廢紙。

2005年9月初,我領到做行政助理後的第一個月工資,即7月份工資。底新2500元,加班60個小時:

每天工資:2500(元)÷30(天)≈83(元/天);

每小時工資:83。3(元/天)÷8(小時)≈10。4(元/小時);

每小時加班工資:10。4※1。5=15。6(元);

60小時加班工資:15。6(元)※60(小時)=936(元)。

6月份總工資:2500元(底薪)+936元(加班費)+50元(全勤獎)+50元(績效獎)-75元(社保)=3461元。

所有辦公室職員加班超過60個小時一律算義務加班,開會和培訓一律不算加班。想想心理真是不平氏衡,即便日本人和中國人做同樣的職位,日本人的工資是中國人的20-30倍。不但如此,日本人一年能拿到14-18個月工資的工資,還經常以加班費名義多發錢。但對我們中國員工卻如此苛刻,連我們的血汗錢要壓榨。

本來加班費這項己讓我們吃盡了虧。更讓我們吃虧的是,社保也要來分一杯羹。

深圳這邊稍微正規的公司都要辦理養老保險,以前隻知道社保要扣錢,別的都不懂,現在徹底懂了,心裏更加鬱悶。養老保險包括養老、失業、工傷、生育、醫療保險。對於養老保險,理論上我是讚同的。但用在我們這些外來打工者身上,則完全是另外一回事。

養老保險的宗旨是為了最終的老有所養,在深圳這個95%以上為外來人員的城市裏,我們購買養老保險的唯一目的就是將來離開深圳時可以退保。但我們真的不願意買養老保險,因為每個月要從工資中扣除75元,公司還要替我們交125元。萬一那天離開這個廠了,就會有一筆錢壓在這個養老保險上。即使是廠方很厚道地幫我們辦了退保手續,跑來跑去花了時間和精力不說,退保也隻能拿到九十多塊錢。也就是說,每個月交了二百多元的養老保險,有一百多元不知道哪裏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