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子之交(1 / 3)

1.人生之最後

歲次壬申十二月,廈門妙釋寺念佛會請餘講演,錄寫此稿。於時了識律師臥病不起,日夜愁苦。見此講稿,悲欣交集,遂放下身心,屏棄醫藥,努力念佛。並扶病起,禮大悲懺,吭聲唱誦,長跽經時,勇猛精進,超勝常人。見者聞者,靡不為之驚喜讚歎,謂感動之力有如是劇且大耶。餘因念此稿雖僅數紙,而皆撮錄古今嘉言及自所經驗,樂簡略者或有所取。及為治定,付刊流布焉。弘一演音記。

緒言

古詩雲:“我見他人死,我心熱如火,不是熱他人,看看輪到我。”人生最後一段大事,豈可須臾忘耶!令為講述,次分六章,如下所列。

病重時

當病重時,應將一切家事及自己身體悉皆放下。專意念佛,一心希冀往生西方。能如是者,如壽已盡,決定往生。如壽未盡,雖求往生而病反能速愈,因心至專誠,故能滅除宿世惡業也。倘不如是放下一切專意念佛者,如壽已盡,決定不能往生,因自己專求病愈不求往生,無由往生故。如壽未盡,因其一心希望病愈,妄生憂怖,不惟不能速愈,反更增加病苦耳。

病未重時,亦可服藥,但仍須精進念佛,勿作服藥愈病之想。病既重時,可以不服藥也。餘昔臥病石室,有勸延醫服藥者,說偈謝雲:“阿彌陀佛,無上醫王,舍此不求,是謂癡狂。一句彌陀,阿伽陀藥,舍此不服,是謂大錯。”因平日既信淨土法門,諄諄為人講說。今自患病,何反舍此而求醫藥,可不謂為癡狂大錯耶!

若病重時,痛苦甚劇者,切勿驚惶。因此病苦,乃宿世業障。或亦是轉未來三途惡道之苦,於今生輕受,以速了償也。

自己所有衣服諸物,宜於病重之時,即施他人。若依地藏菩薩本願經,如來讚歎品所言供養經像等,則彌善矣。

若病重時,神識猶清,應請善知識為之說法,盡力安慰。舉病者今生所修善業,一一詳言而讚歎之,令病者心生歡喜,無有疑慮。自知命終之後,承斯善業,決定生西。

臨終時

臨終之際,切勿詢問遺囑,亦勿閑談雜話。恐彼牽動愛情,貪戀世間,有礙往生耳。若欲留遺囑者,應於康健時書寫,付人保藏。

倘自言欲沐浴更衣者,則可順其所欲而試為之。若言不欲,或噤口不能言者,皆不須強為。因常人命終之前,身體不免痛苦。倘強為移動沐浴更衣,則痛苦將更加劇。世有發願升西之人,臨終為眷屬等移動擾亂,破壞其正念,遂致不能往生者,甚多甚多。又有臨終可升善道,乃為他人誤觸,遂起嗔心,而牽入惡道者,如經所載阿耆達王死墮蛇身,豈不可畏。

臨終時,或坐或臥,皆隨其意,未宜勉強。若自覺氣力衰弱者,盡可臥床,勿求好看勉力坐起。臥時,本應麵西右脅側臥。若因身體痛苦,改為仰臥,或麵東左脅側臥者,亦任其自然,不可強製。

大眾助念佛時,應請阿彌陀佛接引像,供於病人臥室,令彼矚視。

助念之人,多少不拘。人多者,宜輪班念,相續不斷。或念六字,或念四字,或快或慢,皆須預問病人,隨其平日習慣及好樂者念之,病人乃能相隨默念。今見助念者皆隨己意,不問病人,既已違其平日習慣及好樂,何能相隨默念。餘願自今以後,凡任助念者,於此一事切宜留意。

又尋常助念者,皆用引磬小木魚。以餘經驗言之,神經衰弱者,病時甚畏引磬及小木魚聲,因其聲尖銳,刺激神經,反令心神不寧。若依餘意,應免除引磬小木魚,僅用音聲助念,最為妥當。或改為大鍾大磬大木魚,其聲宏壯,聞者能起肅敬之念,實勝於引磬小木魚也。但人之所好,各有不同。此事必須預先向病人詳細問明,隨其所好而試行之。或有未宜,盡可隨時改變,萬勿固執。

命終後一日

既已命終,最切要者,不可急忙移動。雖身染便穢,亦勿即為洗滌。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常人皆不注意此事,而最要緊。惟望廣勸同人,依此謹慎行之。

命終前後,家人萬不可哭。哭有何益,能盡力幫助念佛乃於亡者有實益耳。若必欲哭者,須俟命終八小時後。

頂門溫暖之說,雖有所據,然亦不可固執。但能平日信願真切,臨終正念分明者,即可證其往生。

命終之後,念佛已畢,即鎖房門。深防他人入內,誤觸亡者。必須經過八小時後,乃能浴身更衣。(前文已言,今再諄囑,切記切記。)因八小時內若移動者,亡人雖不能言,亦覺痛苦。

八小時後著衣,若手足關節硬,不能轉動者,應以熱水淋洗。用布攪熱水,圍於臂肘膝彎。不久即可活動,有如生人。

殮衣宜用舊物,不用新者。其新衣應布施他人,能令亡者獲福。

不宜用好棺木,亦不宜做大墳。此等奢侈事,皆不利於亡人。

薦亡等事

七七日內,欲延僧眾薦亡,以念佛為主。若誦經拜懺焰口水陸等事,雖有不可思議功德,然現今僧眾視為具文,敷衍了事,不能如法,罕有實益。印光法師文鈔中屢斥誡之,謂其惟屬場麵,徒作虛套。若專念佛,則人人能念,最為切實,能獲莫大之利矣。

如請僧眾念佛時,家族亦應隨念。但女眾宜在自室或布帳之內,免生譏議。

凡念佛等一切功德,皆宜回向普及法界眾生,則其功德乃能廣大,而亡者所獲利益亦更因之增長。

開吊時,宜用素齋,萬勿用葷,致殺害生命,大不利於亡人。

出喪儀文,切勿鋪張。毋圖生者好看,應為亡者惜福也。

七七以後,亦應常行追薦以盡孝思。蓮池大師謂年中常須追薦先亡。不得謂已得解脫,遂不舉行耳。

勸請發起臨終助念會

此事最為切要。應於城鄉各地,多多設立。飭終津梁中有詳細章程,宜檢閱之。

結語

殘年將盡,不久即是臘月三十日,為一年最後。若未將錢財預備穩妥,則債主紛來,如何抵擋。吾人臨命終時,乃是一生之臘月三十日,為人生最後。若未將往生資糧預備穩妥,必致手忙腳亂呼爺叫娘,多生惡業一齊現前,如何擺脫。臨終雖恃他人助念,諸事如法。但自己亦須平日修持,乃可臨終自在。奉勸諸仁者,總要及早預備才好。

本文係弘一大師一九三三年一月在廈門妙釋寺所講。

2.蕅益大師年譜

依大師自撰八不道人傳,及成時續傳錄寫。複檢宗論中諸文增改,並參考別行諸疏序跋補訂焉。己未,居錢塘,初稿。辛酉,掩室永嘉,改纂。

乙亥,住溫陵月台再治。老病纏綿,精力頹弊,未能詳密校理,殊自恧也。

年譜諸文,雖有撮略,或加潤飾,但悉有所據。若述私意,則寫雙行小字,上冠案字,以區別也。

明萬曆二十七年己亥,一歲。

是年五月三日亥時,大師生。

俗姓鍾,名際明。又名聲,字振之。先世汴梁人,始祖南渡,居古吳木瀆。

父名之鳳,字岐仲。母金氏,名大蓮。以父持白衣大悲咒十年,夢大士送子而生。時父母皆年四十。

庚子,二歲。

辛醜,三歲。

壬寅,四歲。

癸卯,五歲。

甲辰,六歲。

乙巳,七歲。

始茹素。己巳,大師禮大悲銅殿偈,有雲:“我幼持齋甚嚴肅,夢想大士曾相召。”

丙午,八歲。

丁未,九歲。

戊申,十歲。

己酉,十一歲。

庚戍,十二歲。

就外傅,聞聖學,即以千古道脈為任,囂囂自得。天子不得臣,諸侯不得友,於居敬慎獨之功,致知格物之要,深究之。開葷酒,作論數十篇,辟異端,夢與孔顏晤言。

辛亥,十三歲。

壬子,十四歲。

癸醜,十五歲。

甲寅,十六歲。

乙卯,十七歲。

閱自知錄序,及竹窗隨筆,乃不謗佛。取所著辟佛論焚之。

丙辰,十八歲。

丁巳,十九歲。

戊午,二十歲。

詮論語顏淵問仁章,竊疑天下歸仁語。苦參力討,廢寢忘餐者三晝夜,忽然大悟,頓見孔顏心學。

冬十一月初五日喪父,享年五十九。聞地藏本願,發出世心。

(錄者注)大師聞地藏本願,發心出世,故其一生盡力宏揚讚歎地藏菩薩。

弘一法師曾輯靈峰讚地藏菩薩別集一卷,收入地藏菩薩聖德大觀內。庚午,大師結壇水齋持大悲咒願文,有雲:“七歲斷肉,未知出世正因。十二學儒,乃造謗法重業。賴善根未絕,每潛轉默移。一觸念於自知之序,次旋意於寂感之譚。禮樂師妙典,知佛與神殊。聞地藏昔因,知道從孝積。既懷喪父之哀,複切延慈之想。書慈悲懺法,矢誌屍羅,聽大佛頂經,決思離俗。”

己未,二十一歲。

至星家問母壽,言六十二三必有節限。遂於佛前立深誓。唯願減我算,薄我功名,必冀母臻上壽。

庚申,二十二歲。

專誌念佛,盡焚窗稿二千餘篇。

天啟元年,辛酉,二十三歲。

聽大佛頂經,謂“世界在空,空生大覺”。遂疑何故有此大覺,致為空界張本,悶絕無措。但昏散最重,功夫不能成片。因決意出家,體究大事。七月三十日,撰四十八願願文。時名大朗優婆塞。

壬戍,二十四歲。

夢禮憨山大師,哭恨緣慳,相見太晚。師雲:“此是苦果,應知苦因”。語未竟,遽請曰:“弟子誌求上乘,不願聞四諦法。”師雲:“且喜居士有向上誌,雖然不能如黃檗臨濟,但可如岩頭德山。”心又未足。擬再問,觸聲而醒。因思古人安有高下,夢想妄分別耳。

一月中,三夢憨師。師往曹溪,不能遠從。乃從雪嶺峻師剃度,命名智旭。雪師憨翁門人也。

[案]大師字蕅益,又字素華,當時諸緇素撰述中,多稱素華也。將出家,先發三願,一、未證無生法忍,不收徒眾。二、不登高座。三、寧凍餓死,不誦經禮懺及化緣,以資身口。又發三拌:拌得餓死,拌得凍死,拌與人欺死。

將出家,與叔言別詩雲:“世變不可測,此心千古然,無限他山意,丁寧不在言。”

大師出家時,母舅謂曰:“法師世諦流布,吾甥決不屑為,將必為善知識乎。”大師曰:“佛且不為,況其他也。”舅曰:“既爾,何用出家?”大師曰:“隻要複我本來麵目。”舅乃歎善。

夏、秋作務雲棲,聞古德法師講唯識論,一聽了了,疑與彿頂宗旨矛盾。請問。師雲:“性相二宗,不許和會。”甚怪之,佛法豈有二歧耶?一日,問古師雲:“不怕念起,隻怕覺遲,且如中陰入胎,念起受生,縱令速覺,如何得脫?”師雲:“汝今入胎也未?”大師微笑。師雲:“入胎了也。”大師無語。師雲:“汝謂隻今此身果從受胎時得來者耶?”大師流汗浹背,不能分曉。竟往徑山坐禪。始受一食法。

此時即與新伊法主相識,爾後為忘年交,幾三十年,自庚午歲始,每一聚首,輒曉夜盤桓佛法弗置。學人從大師遊者,皆令稟沙彌戒於法主。初出家時,剃度師令作務三年,其時急要工夫成片,不曾依訓。始意工夫成片,仍可作務,後以聲譽日隆,竟無處討得務單。

癸亥,二十五歲。

是春拜見幽溪尊者,時正墮禪病,未領片益。

大師坐禪徑山。至夏,逼拶功極,身心世界忽皆消殞。因知此身從無始來,當處出生,隨處滅盡,但是堅固妄想所現之影。刹那刹那,念念不住,的確非從父母生也。從此性相二宗,一齊透徹。知其本無矛盾,但是交光邪說大誤人耳。是時一切經論,一切公案無不現前。旋自覺悟,解發非為聖證,故絕不語一人。久之,則胸次空空,不複留一字腳矣。秋,住靜天台。臘月初八日,從天台躡冰冒雪,至杭州雲棲。苦到懇古德賢法師為阿闍梨,向蓮池和尚像前,頂受四分戒本。

甲子,二十六歲。

正月三日,於三寶前,然香刺血,寄母書。勸母勿事勞心,惟努力念佛,求出輪回。

十二月廿一日,重到雲棲,受菩薩戒。後一日,撰受菩薩戒誓文。

大師甫受菩薩戒,發心看律藏。闍梨古德師試曰:“汝已受大,何更習小?”對曰:“重樓四級,上級既造,下級可廢耶?”師曰:“身既到上層,目豈緣下級?”對曰:“雖升他化,佛元不離寂場。”

乙醜,二十七歲。

是春,就古吳閱律藏一遍,方知舉世積偽。四旬餘,錄出毗尼事義要略一本。僅百餘紙。此後仍一心究宗乘。

同二三法友結夏。

寄剃度師雪嶺及闍梨古德師書。痛陳像季正法衰替,戒律不明。詞至懇切。

乙醜、丙寅兩夏,為二三友人逼演大佛頂要義二遍。實多會心,願事闡發,以誌在宗乘,未暇筆述。

丙寅,二十八歲。

母病篤。四刲肱不救。痛切肺仟。

六月初一日,母亡。享年六十七。大師賦四念處以寫哀。

葬事畢。焚棄筆硯,矢往深山。道友鑒空、如寧留掩關於吳江之鬆陵。關中大病,乃以參禪工夫,求生淨土。

丁卯,二十九歲。

崇禎元年,戊辰,三十歲。

是春出關,朝南海,覲洛伽山,將往終南。遇道友雪航□公,願傳律學,留住龍居。是夏,第二次閱律藏一遍,始成毗尼事義集要四本及梵室偶談。

是年,在龍居閱藏,於一夏中,僅閱千卷。夏初遇惺穀師,乃訂交焉。時惺穀師尚未剃染。仲冬,又獲交歸一師。於是二友最得交修之益,同結冬。

刺舌血書大乘經律。撰刺血書經願文,及書佛名經回向文。

過槜李東塔,見人上堂,有感。賦偈雲:“樹杪聲聲泣露哀,岸舟魚背漫相猜,宗乘頓逐東流下,觸目難禁淚滿腮。”“一滴狐涎徹體腥,當陽鴉立法王庭,卻慚普眼能弘護,猶使天人掩耳聽。”“聾人聽曲啞人歌,跛躄相將共伐柯,今日已成冥暗界,不知向後又如何。”

己巳,三十一歲。

正月十五日,為同學比丘雪航智□師講四分戒本,並刺血書願文。

是春,同歸一籌師,送惺穀至博山,依無異艤禪師薙發。艤禪師見大師所著毗尼事義集要,喜之。即欲付梓,大師不許。

在博山,遇璧如鎬師,詳論律學,遂與訂交。

隨無異艤禪師至金陵,盤桓百有十日。盡諳宗門近時流弊,乃決意弘律,大師律解雖精而自謂“煩惱習強,躬行多玷,故誓不為和尚。”“三業未淨,謬有知律之名,名過於實”,引為“生平之恥”。

是春,撰持咒先白文。願持滅定業真言(注)百萬,觀音靈感、七佛滅罪、藥師灌頂、往生淨土真言各十萬。次當結壇持大悲咒十萬。

(錄者注)指持地藏菩薩滅定業真言。

母亡三周年,乞善友課持經咒。撰為母三周求拔濟啟,及為母發願回向文。

秋,遊棲霞,始晤自觀印闍梨。贈以偈雲:“舉世不知真,吾獨不愛假。羨君坦夷性,堪入毗尼社。”

是冬,同歸一籌師結製龍居。第三次閱律一遍。至除夕,第三次閱律藏畢,錄成六冊,計十八卷。

撰禮大報恩塔偈,持準提咒願文,禮大悲銅殿偈,起咒文,除夕白三寶文。

撰尚友錄序。

庚午,三十二歲。

春,病滯龍居。正月初一,然臂香,刺舌血,致書惺穀。三月盡,惺穀同如是昉公從金陵回,至龍居,請季賢師為和尚,新伊法主為羯磨闍梨,覺源法主為教授闍梨,受比丘戒。經三閱律,始知受戒如法不如法事。彼學戒法,固必無此理,但見聞諸律堂,亦並無一處如法者。

是春,歸一籌師作毗尼事義集要跋。

撰閱律禮懺總別二疏,安居論律告文,為母四周願文,為父十二周求薦拔啟。結夏安居,為惺穀壽、如是昉、雪航□三友細講毗尼事義集要一遍。添初後二集,共成八冊。雖然盡力講究,不意或尋枝逐葉,不知綱要。或東扯西拽,絕不留心。或頗欲留心,身嬰重恙聽不及半。其餘隨緣眾,無足責者。大師大失所望。

擬注梵網,作四鬮問佛。一曰宗賢首,二曰宗天台,三曰宗慈恩,四曰自立宗。頻拈,得天台鬮。於是究心台部,而不肯為台家子孫。以近世台家與禪宗賢首慈恩,各執門庭,不能和合故也。時人以耳為目,皆雲大師獨宏台宗,謬矣謬矣。

[案]大師法語,示如母雲:“予二十三歲,即苦誌參禪,今輒自稱私淑天台者,深痛我禪門之病,非台宗不能救耳。奈何台家子孫,猶固拒我禪宗,豈智者大師本意哉!”複鬆溪法主書雲:“私淑台宗不敢冒認法派。誠恐著述偶有出入,反招山外背宗之誚。”“然置弟門外,不妨稱為功臣。收弟室中,不免為逆子。知我罪我,聽之而已。”

撰結壇水齋持大悲咒願文,為父回向文。

辛未,三十三歲。

是春,撰毗尼事義集要序於皋亭古永慶寺。先是真寂聞穀老人,博山無異禪師,勸將毗尼事義集要付梓流通。乃同璧如、歸一二友商榷參詳,備殫其致。惺穀以此書呈金台法主,隨付梓人,至今歲於皋亭佛日寺刊成。

春,同新伊法主禮大悲懺於武林蓮居庵。

撰楞嚴壇起咒及回向二偈。

八月,惺穀師示寂於佛日。師病時,大師割股救之。並賦偈雲:“幻緣和合受茲身,欲剜千瘡愧未能。爪許薄皮聊奉供,用酬嚴憚切磋恩。”

九月,入孝豐。取道武林,晤璧如師,不旬日,師示寂。著惺穀、璧如二友合傳。

始入北天目靈峰山過冬,即靈岩寺之百福院也。有句雲:“靈峰一片石,信可矢千秋。”時山中無藏,為作請藏因緣。

是冬,在靈峰講毗尼事義集要七卷。次夏,續完。聽者十餘人,惟徹因比丘能力行之。

是冬,有溫陵徐雨海居士,向大師說占察妙典。大師倩人特往雲棲請得書本。一展讀之、悲欣交集。撰讀持回向偈。

壬申,三十四歲。

結夏靈峰。為自觀師秉羯磨授具戒。

撰龍居禮大悲懺文,及禮大悲懺願文。

癸酉,三十五歲。

是春,為靈峰請藏至,未裝。

撰西湖寺安居疏。結夏金庭西湖寺,細講毗尼事義集要一遍。聽者九人。能留心者,唯徹因、自觀及幻緣三比丘。

撰前安居日供鬮文。前安居日,大師自念再三翻讀律藏,深知時弊多端,不忍隨俗詴訛,共蝕如來正法。而自受具,心雖殷重,佛製未周。爰作八鬮,虔問三寶。若智旭比丘戒從心感得,十夏行持,當得作和尚鬮。若得戒前,輕犯未淨,當得禮懺作和尚鬮,先行懺法。若未得不成遮難,或已得未堪作範,當得見相好作和尚鬮,禮懺求相。若不成難而未得,當得重受鬮,如法秉受,更滿十夏。若成盜難而通懺,當得禮懺重受鬮。若已成難,當得菩薩沙彌鬮。若不許沙彌法,當得菩薩優婆塞鬮。若一切戒法悉遮,當得但三歸鬮。若得作和尚等三鬮,誓忘身命,護持正法。寧受劇苦,作真聲聞。不為利名,作假大乘。若得重受等二鬮,敦弟子職,誓不藐法。若得菩薩沙彌鬮,誓尊養比丘,護持僧寶。若得菩薩優婆塞鬮,誓以身命護正法,終不迷失菩提心。若得但三歸鬮,誓服役佛法僧間,種種方便,摧邪顯正。並然香十炷,一夏持咒加被。至自恣日,更然頂香六炷,撰自恣日拈鬮文,遂拈得菩薩沙彌鬮。

撰禮淨土懺文二首。

冬,述占察行法。

甲戍,三十六歲。

癸酉、甲戍之際,大師匍匐苦患。徹因比丘獨盡心竭力相濟於顛沛中,毫無二心。

是冬,在吳門幻住庵,講毗尼事義集要一遍。聽者僅五六人,惟自觀、僧聚二比丘能力行之。

撰禮金光明懺文。

乙亥,三十七歲。

春,阻雨祥符。始晤影渠、道山(字靈隱)二師,為莫逆交。是冬,大師遘篤疾,二師盡力調治,不啻昆季母子也。

撰講金光明懺告文。

夏初,住武水智月庵,講演占察經。是時即有作疏之願,病冗交遝,弗克如願。述戒消災略釋、持戒犍度略釋,盂籣盆新疏。

丙子,三十八歲。

是春,大師自輯淨信堂初集。

三月,遁跡九華,禮地藏菩薩塔,求決疑網,拈得閱藏著述一鬮。於彼抱病,腐滓以為饌,糠粊以為糧,忘形骸,斷世故。續閱藏經千餘卷。撰九華地藏塔前願文,亡母十周願文。

丁醜,三十九歲。

是歲夏、秋之際,居九子別峰,述梵網合注。先是如是昉公,遠從閩地,攜杖來尋。為其令師肖滿全公,請講此經,以資冥福。複有二三同誌,歡喜樂聞。大師由是力疾敷演,不覺心華開發,義泉沸湧,急秉筆而隨記之。共成玄義一卷,合注七卷。

[案]梵網合注初刊之板,存金陵古林庵,後康熙丙辰歲,沈書準應成時師之請,重刻板,送嘉興楞嚴寺入藏流通。(見沈書準跋)日本元祿五年所刊之板,即據此也。

撰完梵網告文,讚禮地藏菩薩懺願儀。

自觀印闍梨自武水尋大師於九子別峰,商證梵網佛頂要旨。大師見其躬行有餘,慧解不足,設壇中十問拶之。

夢感正法衰替,痛苦而醒,寫懷二偈雲:“魔軍邪幟三洲遍,孳子孤忠一線微,夢斷金河情未盡,醒來餘淚尚沾衣。” “休言三界盡生盲,珠係貧衣性自明。肯放眼前閑活計,便堪劫外獨稱英。”

戊寅,四十歲。

結夏新安,重拈佛頂妙義,加倍精明。

四十初度詩雲:“物論悠悠理本齊,年來漸覺脫筌蹄。拳開非實掌元在,□去惟空眼不迷。流水有心終彙海,落花無語亦成溪,刹那生處生何性,卻笑威音劫外提。”

自輯絕餘編。

秋,踐誦帚師之約,入閩。渡洪塘,往溫陵。

十一月撰陳罪求哀疏。

己卯,四十一歲。

住溫陵。

誦帚昉師及一切知己堅請疏解大佛頂經。大師感其意,兼理夙願。在小開元撰述玄義二卷,文句十卷。

刊佛頂玄義,板藏大開元寺之甘露戒壇。

如是師示寂。助其念佛,並為撰誦帚師往生傳。

撰為如是師六七禮懺疏,挽如是師詩。

庚辰,四十二歲。

住漳洲。

述金剛破空論,(在溫陵刊)蕅益三頌,齋經科注。

辛巳,四十三歲。

結冬溫陵月台。有郭氏問易,遂舉筆述周易禪解,稿未及半,以應請旋置。

(錄者注)今泉州大開元寺藏有大師施贈之梵網經兩部。卷末有大師親筆題識。文曰:“崇禎辛巳。古吳智旭,喜舍陸部。奉大開元寺甘露戒壇,永遠持誦。”

壬午,四十四歲。

是夏,自輯閩遊集。

自溫陵返湖州。

述大乘止觀釋要。

靈峰山中藏經裝成。

撰鐵佛寺禮懺文。

癸未,四十五歲。

結夏靈峰。

是歲結製。簡閱藏經,僅千餘卷。

崇禎十七年清順治元年甲申,四十六歲。

是秋,居槜李,遊鴛湖寶壽堂。撰遊鴛湖寶壽堂記。

返靈峰。有句雲:“靈峰片石舊盟新。”

九月,述四十二章經、遺教經、八大人覺經解。

是歲,大師退作但三歸依人。

撰禮慈悲道場懺法願文,佛菩薩上座懺願文。

乙酉,四十七歲。

自去歲退作但三歸人以來,勤禮千佛、萬佛及占察行法。於今歲元旦獲清淨輪相。

夏,撰周易禪解竟。

撰大悲行法道場願文。

是秋,住祖堂及石城北,共閱藏經二千餘卷。

是歲,紫竹林顓愚大師遣七人來學。

丙戍,四十八歲。

晤妙圓尊者於石城之隈,同住濟生庵。

撰占察行法願文。

丁亥,四十九歲。

三月,述唯識心要,相宗八要直解。九月,述彌陀要解,四書蕅益解。

去歲,顓愚大師坐脫於紫竹林。門人以陶器奉全身供於林之山陽。今年弟子請歸雲居,於是金陵緇素以所存爪發衣缽,就山陽建塔供養。大師為撰誌銘。

是冬,自輯淨居堂續集。

居祖堂幽棲寺。除夕普說。

戊子,五十歲。

成時師始晤大師。大師一日顧成時師曰:“吾昔年念念思複比丘戒法,邇年念念求西方耳。”成時師大駭,謂何不力複佛世芳規耶?久之,始知師在家發大菩提願以為之本,出家一意宗乘,徑山大悟後,徹見近世禪者之病,在絕無正知見,非在多知見。在不尊重波羅提木叉,非在著戒相也。故抹倒禪之一字,力以戒教匡救,尤誌求五比丘如法共住,令正法重興。後決不可得,遂一意西馳。冀乘本願輪,仗諸佛力,再來與拔。至於隨時著述,竭力講演,皆聊與有緣下圓頓種,非法界眾生一時成佛,直下相應,太平無事之初誌矣。

是冬,自輯西有寢餘。

己醜,五十一歲。

九月,從金陵歸臥靈峰。

撰北天目十二景頌。

臘月,力疾草法華會義。翌年正月告成。

庚寅,五十二歲。

結夏北天目,究心毗尼,念末世欲得淨戒,舍占察輪相之法,更無別塗。

六月,述占察疏。

自癸酉迄今十餘年,毗尼之學無人過問者,而能力行之徹因、自觀、僧聚三比丘,又皆物故。毗尼之學,真不啻滯貨矣。是夏安居靈峰,乃有心學律者十餘人,請大師重講。大師念向所輯,雖諸長並采,猶未一一折衷。又問辯、音義二書,至今未梓。因會入集要而重治之,兼削一二繁蕪,以歸簡切。名曰重治毗尼事義集要。

六月二十一日,撰重治毗尼事義集要序。

安居竟,重拈自恣芳規,悲欣交集,慨然有作。賦偈雲:“秉誌慵隨俗,期心企昔賢。擬將凡地覺,直補涅槃天。半世孤燈歎,多生緩戒愆,幸逢針芥合,感泣淚如泉。正法衰如許,誰將一線傳,不明念處慧,徒誦木叉篇。十子哀先逝,諸英喜複聯。四弘久有誓,莫替馬鳴肩。”

八月初八日,撰重治毗尼事義集要跋。

與見月律主書。談論律學,冀獲良晤。

冬,住祖堂。

辛卯,五十三歲。

夏,結製長幹。

九月,重登西湖寺。

是冬,歸臥靈峰。重訂選佛圖。

壬辰,五十四歲。

結夏晟溪。

草楞伽義疏。八月,遷長水南郊冷香堂,乃閣筆。

秋,輯續西有寢餘。

是歲臘月,草自傳。先是是秋大師決誌肥遁,緇素遮道不得,請述行腳。冬,憩長水營泉寺,念行腳未盡致,複述茲傳,曰八不道人傳。取中論八不,梵網八不之旨。又大師自雲:“古者有儒有禪有教有律,道人既蹴然不敢。今亦有儒有禪有教有律,道人又艴然不屑。故名八不也。”

(錄者注)大師一號“西有”,出家前曾用“金閶逸史”號。

住長水,閱藏經千卷。

癸巳,五十五歲。

是春,大師過古吳。刪改自述八不道人傳。故從古吳傳至留都,與長水本數處不同。後成時師謂傳收著述未盡,請補。於是與古吳本又增數句矣。

夏四月,入新安。結後安居於歙浦天馬院。五月著選佛譜。閱宗鏡錄。刪正法湧、永樂、法真諸人所纂雜說,引經論之誤,及曆來寫刻之偽。於三百六十餘問答,一一定大義,標其起盡。閱完,七月作校定宗鏡錄跋四則。又汰袁宏道集,存一冊,名袁子。

秋八月,遊黃山白嶽諸處。

冬,複結製天馬。著起信論裂網疏。

(錄者注)是歲大師在歙浦棲雲院演說彌陀要解,釋義分科,間有與前不同。由性旦師錄出。甲午冬,大師病中,複口授數處令改正,名歙浦本。即今十要中之流通本也。

甲午,五十六歲。

正月應豐南仁義院請。法施畢,出新安。二月後褒灑日,還靈峰。自輯幻住雜編。夏臥病。選西齋淨土詩,製讚補入淨土九要,名淨土十要。

夏竟,病愈。七月,述儒釋宗傳竊議。八月,續閱大藏竟。九月,成閱藏知津、法海觀瀾二書。

九月一日,撰閱藏畢願文。計前後閱律三遍,大乘經兩遍,小乘經及大小論兩土撰述各一遍。

(錄者注)大師閱藏畢然香願文有雲:“竊見南北兩藏,並皆模糊失次,或半滿不辨;或經論互名,或真偽不分,或巧拙無別。雖有宋朝法寶標目,明朝彙目義門,並未盡美盡善,今輒不揣,謬述閱藏知津、法海觀瀾二書,儻不背佛旨,乞得成就流通。”又大師佛頂玄文後自序雲:“深痛末世禪病,方一意研窮教眼,用補其偏。雖遍閱大藏,而會歸處不出梵網、佛頂二經。”

冬十月,病。複有獨坐書懷四律,中有“庶幾二三子,慰我一生思”之句。十一月十八日,有病中口號偈。臘月初三,有病間偶成一律,中有“名字位中真佛眼,未知畢竟付何人”之句。是日口授遺囑。立四誓。命以照南、等慈二子傳五戒菩薩戒。命以照南、靈晟、性旦三子代座代應請。命闍維後,磨骨和粉麵,分作二分。一分施鳥獸,一分施鱗介,普結法喜,同生西方。十三起淨社,撰大病中啟建淨社願文。嗣有求淨土偈六首。除夕有艮六居銘,有偈。

是歲多病。寄錢牧齋書雲:“今夏兩番大病垂死,季秋閱藏方竟。仲冬一病更甚,七晝夜不能坐臥,不能飲食,不可療治,無術分解。唯痛哭稱佛菩薩名字,求生淨土而已。具縛凡夫損己利人,人未必利,己之受害如此。平日實唯在心性上用力,尚不得力。況僅從文字上用力者哉?出生死,成菩提,殊非易事。非丈室誰知此實語也。”

乙未,五十七歲。

元旦有偈雲:“爆竹聲傳幽穀春,蒼鬆翠竹總維新。泉從龍樹味如蜜,石鎮雄峰苔似鱗。課續三時接蓮漏,論開百部擬天親。況兼已結東林社,同誌無非法藏臣。” “法藏當年願力宏,於今曠劫有同行。歲朝選佛歸圓覺,月夜傳燈顯性明。萬竹並沾新令早,千梅已露舊芳英。諸仁應信吾無隱,快與高賢繼宿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