曆時九個月共兩百七十三天,三十六萬餘字,《乞丐蛻變史:爺,跟我走》已經全部完結。
有人會問,為什麼不給傾胤一個好結局?
我也隻會解釋道:“傾胤是全書我最愛的一個角色,沒有之一,而是唯一。”
我覺得,像他這麼優越的男子,我構思不出一個和他一樣完美的女子來配他。也是因為,他是完美的,所以是孤獨的。
當然結局也不是就他一個是孤獨的,龍鱗也是。龍鱗是我第二喜歡的角色,所以我有時在想:我是不是有病?為什麼我喜歡的角色,我統統沒有給他們一個好結局?
後來我想著想著,想通了。因為他們是我最愛的,所以我不舍得把他們許配給任何人。就當是我太邪惡了,想吧他們留給自己。
也有人問:為什麼不讓龍鱗和慕陽在一起?
我也隻好回答:因為慕陽不能舍棄國家,因為龍鱗不能舍棄自由。
我隻能說,龍鱗這個角色,沾染了我最主要的性格,那就是愛自由。我也是一個忍受不得自由被束縛的人,我喜歡做我愛做的事,不一定會知會任何人。
這就猶如我寫書,去年的十月底,我突發奇想。想寫書,我就開始寫了。期間我沒有告訴任何人,而是一個人做到有一點成績了,我才告訴了家人。
當然,我想我寫的書不會隻是這一本。或許某天再次突發奇想,有神來一筆的靈感降臨,我還會寫一本龍鱗和慕陽的糾結戀愛史。
我也想抱怨一下,寫書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動力是一個作者最基本的支撐,而這個支撐,來源於看書的讀者。
我剛開始寫《乞丐蛻變史:爺,跟我走》時,也是因為沒有動力,幾次想棄坑。但後來,也是堅持了下來。我也體會到,有開頭並不算什麼,重要的是你能堅持到結局。貴在堅持大概也就是這樣的解釋和定義吧?
總之,我愛《乞丐蛻變史:爺,跟我走》中的全部人物,他們是我九個月來嘔心瀝血的成果。不論男女,不論老少,不論正反,不論貴賤。
懷著不舍的複雜心情,我將他們,存在了心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