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纏足?
就是把女孩子的腳用長布條緊緊纏住,使腳畸形變小,且以為美,這是舊時的陋俗。
關於纏足的起源,說法不一。
有說始於隋朝,有說始於唐朝,還有說始於五代。
有人甚至稱夏、商時期的禹妻、妲己便是小腳。
可謂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
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
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
又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
不過這大多是後來的傳說,不足以信。
其實——真正的纏足,是善意的,是美的,是好的。
它真正源於漢朝。
劉髑歙當年看易中天品三國,這哥們提到過漢朝。
漢朝的相關資料裏也提到了……
當時的漢朝,進入宮中的女子,除了要看你長得靚不靚外,還要看你的皮膚,身體,私處,手,還有腳。
在漢宮選美,講究的是腳要好看,然後手要好看,這個時候,臉如果差不到哪兒去,美人。
瞧瞧,我們漢人的老祖其審美觀是多麼的正確。
那麼,如何評其足呢?
並不是把腳就包得和肉粽子似的。
而是用一塊幹淨的素綢,把你的腳和絲襪一樣的包住。
看腳的形狀。
因為古代婦女往往會下地幹活,有的因為這些原因,變成了大赤腳。
那腳底板又肥又平,五跟腳趾都並不到一起去,很畸形,很醜,是這樣的一個原因。
所以用這個方法,就可以看出女孩子們的腳是怎樣的。
後來就流行,女孩們往往會用包把腳包出一個好看的樣兒。
結果……
和儒文化一樣,開始是好的,是健康的,但由於人們對於極道的要求,就漸漸的往小腳上發展。
這種發展到了宋朝,終於達到了一個巔峰。
但是——宋代的纏足與後世的三寸金蓮有所區別。
據史籍記載,宋代的纏足是把腳裹得“纖直”但不弓彎,當時稱為“快上馬”。
所用鞋子被稱為“錯到底”,其鞋底尖銳,由二色合成。
這也可以算是健康。
可後來到了明朝。
宋朝,和明朝,是理學大興的時代,理學根本就是一種變態的學術,在這種學術下,男人變態無比,他們自己一個比一個的廢物,就要在女人身上找平衡,女人的腳越纏越畸形,越來越醜,他們卻自以為美。
明代,婦女纏足之風進入興盛時期,並在各地迅速發展。
明末張獻忠進占四川時,大刖婦女小腳,及至堆積成山,名曰金蓮峰。
四川的川路難行,還可以有這麼多變態的小腳,可見當時整個國家,整個社會——婦女纏足之盛。
甚至——在當時——裹小腳都能裹出地方特色來。
比如,江蘇揚州腳——細長纖直。
浙江寧波腳——短小背隆,圓如馬蹄。
湖南益陽腳——纖瘦短小,腳背平直。
廣東順德腳——短小尖生。
山西大同腳——能合“瘦、小、尖、彎、香、軟、正”七字律的很多,是全國最知名的小腳。
閩台小腳——短小、跟粗背凸。
蘇州腳——尖端微翹,腳身肥。
這就是纏足。
但是,纏這樣的小腳,容易嗎?
不,很難,而且很痛苦。
痛苦不堪。
纏足過程分試纏(這一個時期可以從幾天到兩個月左右)、試緊(試緊的時間也須要數天到兩個月左右)、裹尖(這一時期很痛苦,會生雞眼,腳趾關節會嚴重地扭傷甚至脫臼)、裹瘦(大約六個月時間生不如死)、裹彎(痛苦到變態的最後半年),這麼樣的,一雙小腳才算是裹完了。
其慘烈程度,實不下於滿清十大酷刑。
但就算是這樣,還有人裹不成的。
裹不成怎麼辦,想法子裹。
一種是夾竹片,用兩片竹片,夾在腳掌左右用裹布緊纏,纏得時候生硬的竹片緊貼靠在腳骨關節上,痛苦可知。
一種是石板壓迫,舊時代家中有很多器具是用石頭製的,石磨或洗衣服的砧板,於腳纏得不稱心如意時,就石板去壓腳。
還有裹入碎瓷法,用破舊的杯瓶碗盤等瓷器敲碎成尖銳顆粒,纏腳的時候墊在腳掌上,用裹腳布纏上去,再逼著女孩走路,讓尖銳的瓷片刺進腳趾和腳掌裏把腳割破,腳割破了以後血滲出來和裹布緊緊粘著,重裹時,裹腳布往往解不下來,需浸著洗腳水用力撕,常常血塊連著皮撕開,雖小心地把碎瓷片取出來,難免會再滲血,雙腳的傷口浸在熱水裏,幾次以後馬上發炎腫爛,裹腳布粘得更緊,撕開裹布時連著皮肉一起撕下來,膿血淋漓。
這樣裹法確實血腥殘忍,不可思議,鋒利的瓷片刺在腳上,還要逼著四處走動,碎瓷刺得更深。
腳趾是神經最敏感的部位,趾背上又沒什麼軟組織,皮膚下摸著就是骨頭,硬生生墊著尖銳的瓷片走路,真的像是在接受什麼酷刑。
除了把瓷片墊在腳掌底下纏裹,也有人拿大片的破瓷片往腳上割的,把腳上的皮膚肌肉割破,促其早點化膿潰爛脫落。
也有人把碎瓷敲得更碎成瓷渣,先將裹腳布浸濕了,然後再敷上一層瓷渣在上麵,用這樣一條滿布瓷層的裹腳布來纏裹。
更甚者——使用棒錘敲砸。
用寸許粗的木棍朝著腳趾用力捶打,打到讓腳趾骨折脫臼,容易拗折裹瘦,用的木棍有洗衣服、漿衣服時捶布的棒錘,也有用擀麵杖。
把腳先裹緊了,再用棒錘狠敲,敲到腳趾脫臼骨折,這樣腳不但容易裹瘦裹小,一雙腳也特別軟綿,柔若無骨,(女支)院鴇母常用這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