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
從目前我們能看到的最早的成批的文字資料一商代甲骨文字算起,漢字已有3000年的曆史。由於甲骨文字已經是相當成熟的文字體係,我們可以推斷漢字的發生一定遠在3000年以前。漢字的發展可以劃分為兩個大階段。從甲骨文字到小篆是一個階段;從秦、漢時代的隸書以下是另一個階段。前者屬於古文字的範疇,後者屬於近代文字的範疇。大體說來,從隸書到今天使用的現代漢字形體上沒有太大的變化。
從漢字跟漢語的關係看,漢字是一種語素文字。從漢字本身的構造看,漢字是由表意、表音的偏旁(形旁、聲旁)和既不表意也不表音的記號組成的文字體係。
漢字起源於圖畫。在漢字產生的早期階段,象形字的字形跟它所代表的語素的意義直接發生聯係。雖然每個字也都有自己固定的讀音,但是字形本身不是表音的符號,跟拚音文字的字母的性質不同。象形字的讀音是它所代表的語素轉嫁給它的。隨著字形的演變,象形字變得越來越不象形。結果是字形跟它所代表的語素在意義上也失去了原有的聯係。這個時候,字形本身既不表音,也不表義,變成了抽象的記號。如果漢語裏所有的語素都是由這種既不表音也不表義的記號代表的,那麼漢字可以說是一種純記號文字。不過事實並非如此。漢字有獨體字與合體字的區別。隻有獨體字才是純粹的記號文字。合體字是由獨體字組合造成的。從構造上說,合體字比獨體字高一個層次。因為組成合體字的獨體字本身雖然也是記號,可是當它作為合體字的組成成分時,它是以有音有義的“字”的身份參加的。
方言
中國幅員遼闊,人口眾多,方言情況複雜。下邊把漢語方言粗分為官話和非官話兩大類來說明。官話分布在長江以北地區和長江南岸九江與鎮江之間沿江地帶以及湖北、四川、雲南、貴州4省,包括北方官話、江淮官話、西南官話幾個方言區。官話區域的麵積占全國3/4,人口占全國2/3。官話方言內部的一致程度比較高。從哈爾濱到昆明,相距3000千米,兩地的人通話沒有多大困難。非官話方言主要分布在中國東南部,包括吳方言(江蘇南部,浙江大部)、贛方言(江西大部)、湘方言(湖南大部,廣西壯族自治區北部)、粵方言(廣東大部,廣西壯族自治區東南部)、閩方言(福建,台灣,廣東的潮州、汕頭、海南地區)、客家方言(廣東省東部和北部,福建西部,江西南部,台灣)。非官話區域比官話區域麵積小,可是方言差別大,彼此一般不能通話,甚至在同一個方言區內部(如浙南吳方言與蘇南吳方言之間、福州話和廈門話之間),交談都有困難。
書麵語和口語
書麵語和口語的差別一直相當大。在“五四”時期白話文運動以前,書麵語和口語的區別實際上是古今語的區別。以唐、宋時代為例,當時人口裏說的是白話,筆下寫的是文言,即以先秦諸子和《左傳》《史記》等廣泛傳誦的名篇為範本的古文文體。這種情形往上大概可以推到兩漢時期,往下一直延續到20世紀初葉。孫中山1925年立的遺囑還是用文言寫的。不過2000年來作為書麵語的文言本身也在變化。仿古終歸難以亂真,後世人模仿古語不可能不受當時口語的影響。有人指出韓愈的文章裏就有明顯的不合先秦語法的地方。清代桐城派古文家模仿先秦文和唐宋古文家的文章,結果當然更為駁雜。清末梁啟超用一種淺顯的文言文寫政論文章。由於通俗易懂,風行一時,為報紙雜誌所廣泛采用。目前台灣、香港以及海外中文報刊多數仍舊沿用這種文體。
書畫藝術
書法
書法概述
書法是中國特有的一種傳統藝術。中國漢字是勞動人民創造的,開始以圖畫記事,經過幾千年的發展,演變成了當今的文字,又因祖先發明了用毛筆書寫,便產生了書法,古往今來,均以毛筆書寫漢字為主,至於其他書寫形式,如硬筆、指書等,其書寫規律與毛筆書寫規律相比,並非迥然不同,而是基本相通。基於索本求源(指甲骨文之後),這裏重點介紹毛筆書寫漢字的規律。隻要我們對書法有了“狹義”的理解,那麼對領會“廣義的書法”也會大有裨益。
從狹義講,書法是指用毛筆書寫漢字的方法和規律。包括執筆、運筆、點畫、結構、布局(分布、行次、章法)等內容。例如,執筆指實掌虛,五指齊力;運筆中鋒鋪毫;點畫意到筆隨,潤峭相同;結構以字立形,相安呼應;分布錯綜複雜,疏密得宜,虛實相生,全章貫氣;款識字古款今,字大款小,寧高勿低等。
從廣義講,書法是指語言符號的書寫法則。換言之,書法是指按照文字特點及其涵義,以其書體筆法、結構和章法寫字,使之成為富有美感的藝術作品,隨著文化事業的發展,書法已不僅僅限於使用毛筆和書寫漢字,其內涵已大大增加。例如,從使用工具上講,僅筆這一項就五花八門,毛筆、硬筆、電腦儀器、噴槍烙具等種類繁多。顏料也不單是使用黑墨塊,墨汁、黏合劑、化學劑、噴漆釉彩等五彩繽紛,無奇不有。過去的文房四寶一筆、墨、紙、硯,其涵義也大有擴展,品種之多,不勝枚舉;從執筆方式上看,有的用手執筆,有的用腳執筆,就是用其他器官執筆的也不乏其人,甚至有的人寫字根本就不用筆,如“指書”“擠漏書”等;從書寫文種上說,並非漢字一種,有的少數民族文字也登上了書法藝壇,蒙文就是一例;從書體和章法上看,除了正宗的傳統書派以外,在我國又出現了曲直(線)相同、動靜結合的“意向”派,即所謂現代書法。它是在傳統書法基礎上,加以創新,突出“變”字,融詩、書、畫為一體,力求形式和內容統一,使作品成為“意美、音美、形美”的三美佳作。在日本不少書法家摒棄文字的語言性,樹立文字的“形象性”,出現了“墨象”派,以用筆的輕重和徐疾、筆鋒的開合及落筆位置的變化等,寫出各種形象的文字。這一書派,雖突出“意象”,其字賞之也新穎,但漢字並非都是“形象”字,因此步履艱難,發展受到限製。所有這些(當然不僅是這些),可以看出書法和其他事物一樣,也是在不斷地發展和變化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