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訃告
一、訃告的含義和源流
訃告,又寫作“訃文”、“訃聞”。“訃”原指報喪的意思,就是將人死了的消息報告給大家。如:《左傳·隱公七年》:“凡諸侯同盟,於是稱名;故薨則赴以名。”這裏的“赴”同“訃”,“名”就是名字。意思是說,凡諸侯結盟,稱名以告神靈,所以死後在訃告上也寫上名字。又如:《劄記·檀弓》:“伯高死於衛,赴於孔子。”意思是說,伯高在衛國死了,(別人)向孔子報喪。生死是人生中的大事,人死後須將消息迅速地告訴親近的人,所以上古都用“赴”字。按《說文解字》注,古文訃告字隻作赴者,取急疾之意。以後報喪的意思從赴字中分離出來,專用訃字,“急疾”的意思就隱去了。
由此可見,“訃告”是一種報喪的文書,一般由死者的親屬或治喪委員會發出。還有一種叫作“訃帖”的文書,其實與訃告的內容完全相同,不過在形製上更為短小,隻宜投送個人。訃告應該在向遺體告別儀式之前盡早發出,以便死者的親友及時地做出必要的安排和準備,如準備花圈、挽聯等。
古代新聞業不發達,訃告發布的方式隻好派專人送達或靠張貼。現在除此之外,還可以通過報紙、電台向社會發出,以期使訃告的內容迅速而廣泛地傳播開來。
最早的訃告,現在已無從查找,隻能從古代一些典籍中略窺一斑。據《禮記·雜記上》,“諸侯薨,使臣臨瑞圭於天子”報喪,諸侯以瑞圭為信。瑞圭就是用做憑信的玉器,是表示爵秩等級的,公爵用桓圭,侯爵用信圭,伯爵用躬圭等。在古代,瑞不僅是吉祥的預兆,也是凶信的象征。如:王充《論衡·指瑞》:“傳舍人不吉之瑞。”這說明報喪時也用瑞圭作憑信。執“瑞”為信,同時按等級使用特定的訃告語言,如訃於死者的國君,就說“君之臣某死”;國君的夫人死,訃於別國國君,就說“寡小君不祿”;大夫死,訃於同國的大夫或士,就說“某不祿”;士死,訃於同國的大夫或士,就說“某死”。這是周朝的訃告形式。這種訃告,流行於上層社會,“禮不下庶人”,平民百姓死了,是不能用訃告的。平民百姓也使用訃告,是後來的事。
明朝沈榜在《宛署雜記》中記載當地喪禮寫道:“初喪三日,出喪牌掛錢門外,計死者之壽,歲一張,日挑錢。”這“喪牌”就起著訃告的作用。這個習慣一直沿至今日。在農村和城鎮,常常可以見到,誰家死了人,就在門前貼.張白紙,上麵簡單寫著死者和主人的關係及死者的年歲。這也可以說是一種簡單的訃告。
二、訃告的形式
目前,訃告基本有三種形式,即一般式、公告式和簡便式。
1.一般式。這是最常見的一種。它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五個方麵:
(1)在開頭一行的中間寫“訃告”二字,或在訃告前冠以死者名字,如:×××訃告。字體要略大於正文的字。
(2)寫明死者的姓名、身份、因何逝世、逝世的日期、地點、終年歲數。終年也有的寫為享年,意思是說享受過的有牛之年。終年則指死時已活到多少歲。享年,一般用於自已的長輩或人們所敬重的老者。終年的用法較廣泛,不帶有感情色彩。
(3)簡介死者生平。這是指死者生前重大的、具有代表性的經曆,並不是履曆表的複寫。
(4)通知吊唁,開追悼會的時間、地點。
(5)署明發訃告的個人或團體的名稱,以及發訃告的時間。
例一:
魯迅先生訃告
魯迅(周樹人)先生於一九三六年十月十九日上午五時二十五分病卒於上海寓所,享年五十六歲。即日移置萬國殯儀館,由二十日上午十時至下午五時為各界瞻仰遺容的時間。依先生的遺言:“不得因為喪事收受任何人的一文錢。”除祭奠和表示哀悼的挽詞,
花圈等以外,謝絕一切金錢上的贈送。謹此訃聞。
魯迅先生治喪委員會
蔡元培、內山完造、
宋慶齡、A·史沫特萊、
沈鈞儒、蕭三、曹靖華、
許季弗、茅盾、胡愈之、
胡風、周作人、周建人
原文豎排,無標點。應當說明一點,這裏未署明發訃告的時間,是因為訃告刊載在報紙上,而報紙發行的時間是一目了然的。
例二:訃告
原××市政治協商委員、××市文史館員×××先生,因病醫治無效,不幸於198×年×月×日上午十時二十五分逝世,終年八十五歲。今定於198×年×月×日下午在××火葬場火化,並遵照×××先生遺願,一切從簡。特此訃告。
××市政治協商會議
××市文史館
××××年×月×日
例三:
先母王二妞,於×年×月×日病逝於×縣×街×號。享年八十一歲。茲定於×月×日×午×時在××
火葬場火化,並舉行追悼會。謹此訃聞。
李××哀告
訃告的語言要求準確、簡練、嚴肅、鄭重,以體現對死者的哀悼。有的人覺得這樣寫過於平板,於是在最後寫上“歡迎各位光臨(參加)”,這就失去了訃告應具備的嚴肅性,顯得很不莊重。
現代的書麵語與五六十年前的書麵語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尤其在應用文體方麵更是如此。這是因為現代書麵語要求與口語盡量保持一致,文字要寫得明白如話,讓人一看就懂。另一方麵詞彙隨著時代的發展變化也發生了相應的變化。有的是新生的,如“五講四美”;有的已經陳舊,自然應被淘汰了。如“先考”(已去世的父親)、“先妣”(已去世的母親)以及“諱”等字,現代漢語中已不多見。“考”、“妣”字早被“父”、“母”代替。“諱”字就更有封建色彩。在封建社會,臣下不可直呼君王的名字,否則就是犯上。兒女也不可直呼長輩的名字,否則同樣是忤逆不孝。“諱”就是“避諱”的意思,在父母的名字前加“諱”,也帶有封建禮教的色彩,現在早已廢除。
2.公告式。這種形式的訃告比一般式訃告要隆重,莊嚴得多。這種訃告往往是根據死者的職務、身份,由黨和國家或一定級別的機關、團體等作出決定發出的,它往往由公告本身及其他文件(消息)共同組成。事實上,它們共同組成了一個完整的訃告。在內容上與一般式訃告基本無異,但在結構安排上有顯著不同。這樣做是為了顯示其性質的莊嚴隆重。這類訃告的寫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