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3章 全球公民社會的興起(6)(1 / 2)

與非政府組織一樣,國際非政府組織的實體存在比概念存在要早遠得多。當代學者們傾向於將1839年成立的由18世紀活動於各國的反奴隸製組織結合而成的“英國和國外反奴隸製社會”(the British and Foreign Anti-Slavery Society)看作是現代意義上的國際非政府組織活動的開端。雖然始於19世紀,但國際非政府組織的迅速發展卻是戰後尤其是70年代以來的事情。一項對247個比較重要的國際環境非政府組織的研究表明,76%以上的國際環境非政府組織是在70年代以後成立的,比如地球之友國際(Friends of the Earth International,FOEI)、綠色和平國際(Greenpeace International)和國際環境與發展研究所(International Institute for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IIED)都成立於1971年,環境聯絡中心國際組織成立於1974年。70年代後期,全世界已有8000多個國際非政府組織,到80年代,數量更是增至14000多個。冷戰後國際非政府組織呈爆炸式增長,1990至1999年,國際非政府組織從6000個上升到26000個。目前,國際非政府組織活躍在人權、環境、發展、和平與安全等廣泛領域。

國際非政府組織的上升不僅體現在數量的增長上,更體現在它們作用上。國際非政府的作用在三個領域有充分展現:一是影響各國政府。國際非政府組織采取各種活動力圖影響政府政策。它們通過聯合行為遊說政府改變政策、北方國家通過國際非政府組織傳送給發展中國家的援助、通過影響發展中國家的本土非政府組織從而影響政府政策以及借助網絡聯係,動員公眾,通過公眾對政府施加壓力等等。二是影響政府間國際組織。在1992年裏約環境與發展大會後,包括國際金融和發展機構在內的聯合國體係各機構,都被責成做出與國際非政府組織合作和聯係的有關安排。國際非政府組織更廣泛地參與聯合國特別會議的準備工作和會議本身,並且爭得了最後文件及決議的起草權利。在執行人道主義服務方麵,它們同聯合國在冷戰後迅速建立了夥伴和契約關係。1996年,經社理事會做出關於谘商安排的新決議,決議進一步規範了谘商體製,肯定了國際非政府組織參與聯合國會議的權利。國際非政府組織對聯合國專門機構的影響不斷地加強。三、影響跨國公司。國際非政府組織建立了一些專門監督跨國公司的組織,如“公司觀察”(Corporate Watch)。人權組織、環境組織也向跨國公司施加壓力,要求它們改變忽視人權、破壞環境的行為。環境組織還致力於改變公眾的消費觀念,呼籲公眾對有損環境的產品進行消費抵製,不使用對環境不負責任的公司的產品。甚至通過法律手段指控對環境造成破壞的跨國公司,阻止它們的相關行為。

總之,在20世紀的最後二三十年尤其是最後十年中,無論是非政府組織還是國際非政府組織,它們在數量、活動範圍與領域、社會影響力上都日益呈現出急劇擴張之勢,薩拉蒙驚呼這是場“全球結社革命”,甚至認為,曆史將證明這場革命對20世紀後期世界的重要性絲毫不亞於民族國家的興起對於19世紀後期的世界的重要性。而羅西瑙、赫爾德、麥克格魯等學者則認為全球性的社團革命奠定了全球公民社會的基礎。

伴隨著這場革命發生的同樣引人注目的現象是,20世紀中期興起的新社會運動大多被逐漸合法化轉而成為了非政府組織,成為結社運動的一部分(用卡爾多的話說,非政府組織是被馴化了的社會運動),到世紀末的時候,以非政府組織為核心成員的、跨國性的或全球性的社會運動再度興起。

社會運動關注特別議題,它由組織聯盟發起以追求特別的議題,或者由單一的組織圍繞單一的議題動員大眾,或者是不同目標的組織結成聯盟或網絡為了普遍的或部門的利益而共同行動。與非政府組織相比,社會運動是由共享的身份和集體行動聯結而成的非正式的行動網絡,它們可以包括非政府組織,但是不能被簡約為構成行動網絡的組織,更不用說被簡約為某一個組織。社會運動一開始就有走向全球的趨向,比如19世紀中期出現的有組織的和平主義運動,它致力於向全世界宣揚和平的思想,而不局限於某個區域。到20世紀六七年代,由民間力量發動的聲勢浩大的“反核運動”雖然主要發生於西方國家,但已經開始努力刺破橫亙在兩大陣營之間的“鐵幕”,試圖開辟政府外交之外的“第二渠道”以實現溝通和協調的作用。根據瑪麗·卡爾多的研究,東西歐之間的對話和交流開辟了繞過主權國家進行跨界合作的平台,而這便意味著“全球公民社會”的開端,到1989年後,這種對話和交流公開化與合法化,“全球公民社會”也就真正開始形成了。現實確如卡爾多所言,到90年代,各種類型的國際非政府組織和部分具有國際傾向的國家或地方非政府組織紛紛走上了建立全球網絡的道路,不同的組織之間相互交流信息、共享資源、協調立場,在重大問題上加強磋商,力爭發出一致的聲音甚至采取共同行動,全球性社會運動的規模和影響力斷擴大。1997年,“國際禁雷運動”組織因其突出的貢獻被授予了諾貝爾和平獎,1999年這一殊榮又被“無國界醫生”(Doctors Without Borders,MSF)獲得,這些都是事實上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