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臨危不亂,讓死屍開口(2 / 3)

聲聲如雷,字字如鼓。

狠狠敲擊在這些鬧事者的心頭。

眼見初步鎮住了場麵,周文景緊接著又是一聲威喝。

“快班衙役何在?”

“吾等聽候周大人差遣!”

崔玉剛才看到這麼多張家族人在縣衙發生暴亂,他都已經做好了最壞的準備。

二十六個快班衙役根本頂不住這麼多暴民。

能夠護著喬縣令逃出去,就已經不錯了。

誰知周大人愣是了得。

臨危不亂,打了敵人一個出其不意。

便是傻子都知道張家就是故意抬個死人來鬧事的。

可是卻沒人能鎮住場麵。

因為縣城內的三班衙役,以及兵房民壯,除了快班,全都掌握在曹典史手中。

曹典史巴不得縣衙門大亂,然後逼著喬縣令把張萬勳給放了。

他不但不會出手鎮壓暴民,反倒有可能助紂為虐。

暗中推波助瀾。

周文景急中生智,果斷躍出馬車設法自救,如同黑暗中的一道陽光,照亮快班衙役們絕望的內心。

“弓箭手待命,若有暴民敢再鬧,視同謀反,當場射殺。事後稟報朝廷,誅其九族。”

對待這些暴民,就要狠辣無情。

讓他們感到懼怕,才能鎮懾住他們。

快班衙役有十二人有弓,當場摘下背上的短弓,得箭上弦,瞄準前方鬧事的暴民。剩下的快班衙役則是拔出腰刀,嚴陣以待。

這等場麵還是很有威懾力的。

基本上等於架上一挺機關槍瞄準敵人。

“把屍體抬入公堂內,我要當著縣令大人與曹縣丞的麵,讓案情水落石出,大白於天下。”

周文景鎮住張家所有人以後,立刻表明態度,本官不會逃避。

你們不是說我殺了人嗎?

沒問題,咱們公堂見分曉。

公堂乃是王法審判罪惡的神聖之地,在官與民的心目中皆有著極高的地位。

縱觀華夏五千多年曆史,自有王法以來,神權一直沒能壓住皇權,便是因為公堂、大理寺的存在。

國外的古代也有法律,但是國外的古代神權至上。

宗教的教皇,地位甚至高於統治者。

也正是這一點,造就了華夏民族成為世界中心,萬邦來朝。

華夏民族一次次跌倒,卻總能站起來,然後重新屹立於世界之巔。就是因為它其實是一個文明偽裝成了一個國家。每次衰落,再興盛,不斷交替,其實隻是這個文明不斷跌倒,再爬起來的過程。

它一直在前進。

周文景率先走進了公堂內。

很快,喬縣令升堂,公開審理此案。

剛才他一直在後衙觀望事態發展,著實為周文景捏了一把汗。

結果周文景三兩下就把場麵控製住,這讓喬縣令更加佩服他的本領。

公堂內,喬縣令頭戴二梁烏紗帽,身穿練鵲補服,腰係素銀腰帶,腳登黑色皂鞋。當真是儀表堂堂,官威懾人。

見過一次的刑名師爺侍立於喬縣令身後。

在喬縣令左右側下手位置,分別置放著一把交椅。

右側供主簿坐的。

左側乃是縣丞坐的。

古人以左為尊,排位也是先左後右。

主簿是正九品官員,縣丞則是正八品。

在官階上,要高於主簿。

一般情況下,公堂審案很少三位官員一齊出鏡。

小案子,喬縣令不會出麵主持,僅有主簿一人出麵判案。大一點的案子,喬縣令才會親自審理。

如果遇到一些大案,或者是特殊案件,比如牽涉到一些致仕回鄉養老的官員,或者某些大人物的親屬、本人,這才會請縣丞一起共審。

若是縣令的級別不夠,可能還會請來上一級的知府審理。

或者把犯人押送府衙、大理寺、刑部都有可能。

這次審的是殺人案。

又牽扯到了新上任僅兩天的書吏周文景,三位主官都會到場。

曹典史就算不來,也會把他請來。

周文景不需要跪著聽審,站著就行。

張家派出的代表,可就沒這個特權了。隻能老老實實跪在地上。

被告站著,原告跪著。

從這一點就能品出古代為什麼民不與官鬥。

跪著,在人格上就矮了一截。

這官司還怎麼打?

周文景抬頭打量著坐在喬縣令右手下座的主簿。

到縣衙當官也有兩天時間了,今天還是第一次見到主簿的廬山真麵目。

黑黑瘦瘦的,年紀大概四十歲左右,兩個眼窩凹陷得特別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