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節”有感(1 / 2)

“婦女”這兩個字,將在什麼時代才不被重視,不需要特別的被提出呢?

年年都有這一天。每年在這一天的時候,幾乎是全世界的地方都開著會,檢閱著她們的隊伍。延安雖說這兩年不如前年熱鬧,但似乎總有幾個人在那裏忙著。而且一定有大會,有演說的,有通電,有文章發表。

延安的婦女是比中國其他地方的婦女幸福的。甚至有很多人都在嫉羨地說:“為什麼小米把女同誌吃得那麼紅胖?”女同誌在醫院,在休養所,在門診部都占著很大的比例,似乎並沒有使人驚奇,然而延安的女同誌卻仍不能免除那種幸運,不管在什麼場合都最能作為有興趣的問題被談起。而且各種各樣的女同誌都可以得到她應得的誹議。這些責難似乎都是嚴重而確當的。

女同誌的結婚永遠使人注意,而不會使人滿意的。她們不能同一個男同誌比較接近,更不能同幾個都接近。她們被畫家們諷刺:“一個科長也嫁了麼?”詩人們也說:“延安隻有騎馬的首長,沒有藝術家的首長,藝術家在延安是找不到漂亮的情人的。”然而她們也在某種場合聆聽著這樣的訓詞:“他媽的,瞧不起我們老幹部,說是土包子,要不是我們土包子,你想來延安吃小米!”但女人總是要結婚的。(不結婚更有罪惡,她將更多的被作為製造謠言的對象,永遠被誣蔑。)不是騎馬的就是穿草鞋的,不是藝術家就是總務科長。她們都得生小孩。小孩也有各自的命運:有的被細羊毛線和花絨布包著,抱在保姆的懷裏;有的被沒有洗淨的布片包著,扔在床頭啼哭,而媽媽和爸爸都在大嚼著孩子的津貼(每月二十五元,價值二斤半豬肉),要是沒有這筆津貼,也許他們根本就嚐不到肉味。然而女同誌究竟應該嫁誰呢,事實是這樣,被逼著帶孩子的一定可以得到公開的譏諷:“回到家庭了的娜拉。”而有著保姆的女同誌,每一個星期可以有一天最衛生的交際舞,雖說在背地裏也會有難比的誹語悄聲的傳播著,然而隻要她走到哪裏,哪裏就會熱鬧,不管騎馬的,穿草鞋的,總務科長,藝術家們的眼睛都會望著她。在同一切的理論都無關,同一切主義思想也無關,同一切開會演說也無關。然而這都是人人知道,人人不說,而且在做著的現實。

離婚的問題也是一樣。大抵在結婚的時候,有三個條件是必須注意到的。一、政治上純潔不純潔;二、年齡相貌差不多;三、彼此有無幫助。雖說這三個條件幾乎是人人具備(公開的漢奸這裏是沒有的。而所謂幫助也可以說到鞋襪的縫補,甚至女性的安慰),但卻一定堂皇地考慮到。而離婚的口實,一定是女同誌的落後。我是最以為一個女人自己不進步而還要拖住她的丈夫為可恥的,可是讓我們看一看她們是如何落後的。她們在沒有結婚前都抱著有淩雲的誌向,和刻苦的鬥爭生活,她們在生理的要求和“彼此幫助”的蜜語之下結婚了,於是她們被逼著做了操勞的回到家庭的娜拉。她們也唯恐有“落後”的危險,她們四方奔走,厚顏地要求托兒所收留她們的孩子,要求刮子宮,寧肯受一切處分而不得不冒著生命的危險悄悄地去吃墮胎的藥。而她們聽著這樣的回答:“帶孩子不是工作嗎?你們隻貪圖舒服,好高騖遠,你們到底做過一些什麼了不起的政治工作!既然這樣怕生孩子,生了又不肯負責,誰叫你們結婚呢?”於是她們不能免除“落後”的命運。一個有了工作能力的女人,而還能犧牲自己的事業去作為一個賢妻良母的時候,未始不被人所歌頌,但在十多年之後,她必然也逃不出“落後”的悲劇。即使在今天以我一個女人去看,這些“落後”分子,也實在不是一個可愛的女人。她們的皮膚在開始有褶皺,頭發在稀少,生活的疲憊奪取她們最後的一點愛嬌。她們處於這樣的悲運,似乎是很自然的,但在舊社會裏,她們或許會被稱為可憐,薄命,然而在今天,卻是自作孽,活該。不是聽說法律上還在爭論著離婚隻須一方提出,或者必須雙方同意的問題麼?離婚大約多半是男子提出的,假如是女人,那一定有更不道德的事,那完全該女人受詛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