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行為養成是學生一生的財富(1 / 2)

走進七寶外國語小學,所到之處窗明幾淨,牆麵上沒有汙跡,地麵上沒有紙屑,學校成了美麗的花園。校園內,秩序井然,學生們也似一個個小紳士、小淑女,彬彬有禮,見到每一位老師都能主動打招呼。盥洗室門口,你可以看到孩子們在有序地排隊等候。

孩子們還把在學校裏養成的良好習慣帶到社區與家庭,這樣的例子可多啦!

不是嗎?在寒假中,二(4)班楊了了同學的父親第一次參加家長學校,小了了會提醒爸爸靠右行走,說話聲別太大,注意公眾形象;二(6)班張心怡同學連續幾年不間斷地前往廣慈孤兒院探訪孤兒,送去問候和禮物,關心弱勢群體;三(2)班宗渝超在去美國旅行的途中撿到手機,想方設法聯係失主,最終物歸原主;五(3)班的費若曈在暑假中去人民廣場撿拾煙頭,勸阻行人不要在公共場所吸煙……

七寶外國語小學自開辦以來,就十分重視對學生開展養成教育。吳瑞蓮校長認為,人的年齡越小,發展的潛力越大。在小學階段,尤其要加強學生的行為習慣養成教育。這是學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她說:“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那是學生一生的財富。”

吳校長關於加強小學生養成教育的主張,是建立在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基礎上的。她說,德育的實施不同於知識的傳授,知識可以通過教師係統地講授來進行;而德育,不是“教”出來的,德育的生命是活動,核心在於回歸生活。尤其對小學生來說,其理性能力還沒有得到完全的發展,而感性能力往往主導著他們的認識。因此,充分給予直接的、互動的經驗就顯得特別重要。這就要我們的教育,應采用活動的方式對學生進行“滴水穿石”般的訓練、感染和陶冶;應當把完整的生活還給學生,讓他們在日常的社會生活中,養成一生必備的良好行為習慣,並從中能夠真正地、完整地體驗人生,樹立正確的價值判斷,同時以良好的行為來贏得別人的歡迎與尊重,並為社會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

吳校長說,小學階段是開展養成教育的最佳時期。這是因為——

小學生的年齡特征決定了這一時期是開展養成教育的最佳時期。認知心理學家皮亞傑針對兒童道德判斷的發展作出了深入研究,並提出了著名的品德認知發展論。他認為,兒童的品德發展可以分為四個階段,即著名的四階段論。

第一是自我中心階段(2—5歲)。兒童不能將主體與客體分離,把外部環境看作為自我的延伸,因而不顧規定,僅按自己的想象去執行規則。

第二是權威階段(6—7、8歲)。兒童表現出對外在權威的絕對尊敬和順從的願望。一方麵,他們絕對遵從父母、權威者或年齡較大的人。另一方麵,他們尊敬和順從規則本身。

第三是可逆階段(8—10歲)。兒童不再視準則為一成不變的東西,而是把它們看成同伴間的一種共同約定。準則已經具有了一種保證相互行動和相互給予的可逆特征。

第四是公正階段(10—12歲)。兒童的道德觀念開始傾向於主持公正和平等,體驗到公正和平等應符合每個人的特殊情況,公正感成為情感領域內的一個核心規範。

目前,小學階段普遍接收的是6—12歲的少年兒童,從皮亞傑的品德認知發展論的角度看,小學階段屬於品德認知發展的第二至第四階段。在此,我們不妨依據兒童的年齡稍作劃分,即第二階段視為小學的一、二年級;第三階段視為小學的三、四年級;第四階段視為小學的五年級。可以說,小學一至四年級,學生對於規則、準則還是具有一定的遵從的意願,這是其自身品德認識的發展水平所決定的,這一時期的兒童,“尊敬和順從規則本身”,盡管“不再視準則為一成不變的東西”,但是“準則已經具有了一種保證相互行動和相互給予的可逆特征”。那麼,學校教育就要充分利用這一時期學生對於準則的敬畏,對於準則的遵從,提供行為的準則和心理的準則,因此,養成教育在小學階段正當其時,而對於學生而言,正確行為的養成是其一生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