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文中,筆者已經就人力資本、產權的概念以及人力資本產權的基本構成、功能屬性等問題進行了詳細的分析,為了更進一步清楚地說明人力資本及其產權機製,筆者將就人力資本產權機製與社會資本的相關性、中國經濟轉型與人力資本約束等兩個問題進行深入剖析。20世紀60年代,舒爾茨和貝克爾就人力資本概念的提出不僅抽象了資本的最初定義,也為實現資本向更廣義形式的擴展創造了條件,社會資本就是在此基礎上產生的一個新概念。布迪厄(Bourdieu,1986)和科爾曼(Coleman,1988)於20世紀80年代最先提出了關於社會資本的概念,從此,“社會資本”一詞就逐漸在社會學、經濟學、管理學等各個領域得到應用,並日益成為解釋團隊效率來源的因素之一。那麼,人力資本產權機製與社會資本兩者之間有何聯係?相互間又是如何影響的呢?這是本章節所要研究的重點。而兩者關係的研究,將為下文探討分析人力資本產權機製對行為偏好的影響奠定良好的基礎。當代對社會資本的研究是從格拉諾沃特、林南、皮埃爾·布迪厄、雅各布斯、克勞德·帕瑟侖、格倫·勞瑞等人開始的,在詹姆斯·科爾曼、羅納德·伯特、羅伯特·普特南、波茨等學者那裏得到進一步完善。20世紀70年代初,格拉諾沃特考察了個人尋職行為和結果後認為,在尋職過程中所需要的信息所對應的社會關係就是一種社會資源參見李惠斌等編:《社會資本與社會發展》,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0年版。
他暗指了社會關係是一種動員稀缺資源的經濟能力,從而為社會資源概念的提出奠定了基礎。在此基礎上,林南(LinNan,1982)係統地提出了社會資源理論,他指出社會資源是指那些嵌入個人社會網絡中的資源,擁有此種資源可以使個人更好地滿足自身生存和發展的需要。林南對社會資源的係統闡述為後者對社會資本的研究提供了一個有力的分析框架。之後,科爾曼、布迪厄、普特南、波茨等都從自己的研究領域分析並解釋了社會資本,使社會資本的概念更加係統化。最早將“社會資本”這一概念引入社會學研究領域的是布迪厄,他認為:資本是一種積累的勞動,個人或團體通過占有資本,能夠獲得更多的社會資源,而社會資本是資本的三種基本形態之一(另外兩種分別是經濟資本和文化資本),它是真實或虛擬資源的總和,是一種通過對“體製化關係網絡”的占有而獲取的實際的或潛在的資源的集合體。對於個人和團體來說,由於要擁有的持久網絡是或多或少被製度化了的相互默認和認可關係,因而它是自然積累而成的。布迪厄同時認為,社會資本的形成,是一種有意識或無意識的投資策略的產物,需要進行象征性的建構才能使社會資本從體製上保障,並持久穩定。美國社會學家科爾曼(Coleman,1988)在其巨著《社會理論的結構》一書中,係統闡述了自己的理論。他認為每個自然人從一出生就擁有三種資本:一是由遺傳天賦形成的人力資本;二是由物質性先天條件(如土地、貨幣等)構成的物質資本;三是自然人所處的社會環境所構成的社會資本。在他看來,社會資本並非是一個單一的實體,而是由一組不同元素構成的。由於構成元素的不同,導致了社會資本的差異性,但是社會資本仍然具有兩個共性:社會資本都是由社會結構的某些方麵構成;社會資本總是能提高在這一社會結構中行為主體的工作效率,無論是對於個人而言,還是對合作團體來說。科爾曼認為,所謂社會資本,就是個人擁有的,表現為社會結構資源的資本財產。
它們由構成社會結構的要素組成,主要存在於人際關係和結構之中,並為結構內部的個人行動提供便利。科爾曼還重點分析了社會關係網絡的封閉性對網絡內部激勵的重要作用,他認為一個有效規則依托的社會關係通常是封閉的。另一位對社會資本進行權威詮釋的經濟學家是普特南(Putnam,1993、1995a)。普特南在其1993年的著作《讓民主運作》一書中,用社會資本理論解釋了意大利傳統工業社區如製鞋業社會資本發展程度與經濟發展的關係。他將社會資本看作是一種類似於道德的經濟資源。他認為,社會資本誕生並且體現於民眾交往網絡中,由於長期以來民眾對本地社會經濟和政治生活的參與,社會資本逐漸演進成一種能夠使人們互相信賴並恩恩相報的經濟資源,人們為了共同的利益而相互合作。1995年他在《單獨打保齡球:美國社會的崩潰與複興》中正式定義了“社會資本”一詞,他認為,社會資本就是指社會組織的特征,例如信任、規範和網絡,它們能夠通過推動協調的團隊行動來提高社會的效率。波茨(Portes,1993)在社會資本理論研究方麵的貢獻源於他對社會資本傳統的認定。他認為社會資本的理論淵源主要有四個:一是馬克思和恩格斯的“有限度的團結”,即逆境可以成為團體團結一致的動力;二是齊美爾的“互惠交易”,即在個人化的交換網絡中產生的規範和義務;三是杜克海姆和帕森斯的“價值融合”,即價值、道德原則和信念先於契約關係和非正式的個人目標;四是韋伯的“強製性信任”,即正式製度和特殊性的團體背景使用不同的機製保證實現對已經達成的行為規則的遵守。在此基礎上,波茨定義了社會資本,他認為社會資本就是一種處在網絡或更廣泛的社會結構中的個人動員稀缺資源的能力。隨著對社會資本理論研究的不斷深入,愈來愈多的學者開始關注並分析社會資本。美國著名學者Fukuyama(1995)從社會學和經濟學角度研究誠信和信任的地位基礎上,指出社會資本就是人們在一個組織中為了共同的目的去合作的能力。Kawachi(1997)認為社會資本代表了社會組織的特征,如公民的參與、相互性的規則以及彼此間的信任,社會資本的功能在於它能方便相互間利益合作。MacGillivray(2002)指出社會資本是能夠使社會公眾和組織工作更有效率的社會網絡、規則和關係的總稱。目前,社會資本正日益成為社會學、經濟學、政治學等多學科分析的共同理論工具。根據科爾曼的解釋,社會資本的基本表現形式分為:義務與期望、信息網絡、規範及有效懲罰、權威關係、多功能社會組織和有意創造的社會組織(Coleman,1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