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2章信任資源和家族主義、泛家族主義(1 / 2)

家族企業是一個古老而常新的企業組織形式。它是一種家族資產占控股地位,家族規則與企業規則相結合的企業組織形態。家族企業在全世界都普遍存在,據資料顯示,世界上大約80%的企業與家族有關。在美國和歐洲,早期的工業化是隨著家族企業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當時的企業基本上都是家族式經營。即使在當代,世界各國的家族企業仍然是企業群體中數量最為龐大的部分,也是各國經濟中最為活躍的成分。在美國,90%以上的企業屬於家族企業,其創造的產值超過全部企業的半數;上市公司中由家族企業控製的也超過40%。《財富》500家大公司被家族控製的也在1/3以上,像摩托羅拉、福特、惠普、杜邦等國際知名大公司也都是由家族控股的。在亞洲,家族企業更為普遍,日本的鬆下、韓國的現代、泰國的四大金融集團等都是家族控製的企業。在中國台灣的100家集團企業中,大部分都是由家族掌握控股權並對企業進行家族式經營。據有關資料統計,在1987年的中國台灣97家企業集團中,屬於家族集團的有81家,占86.6%;家族集團中的核心人物屬於一個家族者,共有56個集團。

可以說,家族企業已經成為世界上普遍而重要的企業組織形式,並且正極大地影響著世界經濟和貿易的發展。家族企業由於所有權高度集中於企業主或家族成員,企業主往往可以憑借權威性,能夠在預算硬約束下,適時根據市場情況調配生產要素,抓住一切可能的創新機遇,以血緣關係為紐帶形成一致對外的內部向心力和凝聚力,從而取得創業成功,因此,家族企業也是資本原始積累和創業的主導形式。家族企業經過初創時期,實現了資本的原始積累,就進入了一個相對穩定的發展時期。但是,伴隨家族企業的發展,企業發展所麵臨的問題會不斷出現,最典型的莫過於在企業傳承上出現的“富不過三代”現象。據資料顯示,家族企業的平均壽命為24年,恰好與企業創始人的平均工作年限相同;隻有30%的家族企業可以傳到第二代手中,其中有不到2/3的企業能夠傳到第三代,後者中大約13%的企業能夠傳出第三代。而中國家族式私營企業的壽命更短。由此,“富不過三代”似乎成了家族企業的宿命。雖然,在家族企業傳承問題上的確存在著“富不過三代”的現象,但是筆者認為,這隻是我們通常看到的事物的一個方麵,我們往往容易忽略事物的另一個方麵,那就是在中國,為什麼那麼多的家族企業會選擇在代際間傳承?如果我們忽視這個問題來分析家族企業“富不過三代”的現象,將是不全麵的。隻有了解了代際間傳承發生的原因,我們才能去深究為什麼中國家族企業的代際傳承不超過三代或者說壽命更短。因此,本書關注的視角就是借助於上文的人力資本產權界定費用和委托代理契約形式選擇的關係模型,從信任資源和產權角度來剖析中國家族企業代際傳承的深層次原因,從而進一步對人力資本產權機製與行為偏好問題作出解釋。阿爾欽和德姆塞茨將企業看作是一個團隊生產,而團隊生產最大的特點就是最終產出是一種共同努力的結果,那麼企業作為團隊生產的基礎就是合作。在大多數文獻中,信任是與合作緊密相連的,通常我們把信任看作是經濟行為中促成和維係合作的重要機製之一。

它一般被解釋為是一種期望對方不會利用自己脆弱性的信心,或者說是對於相互合作所持有的信心。西方很多學者普遍認為華人之間的信任度是較低的,缺乏相互間合作必要的信心。史密斯就認為,不誠實和相互不信任是中國人的兩大特點。馬克斯·韋伯也曾指出,在中國,一切信任、一切商業關係的基石是明顯地建立在親戚關係或親戚式的純粹個人關係上,而非我們所說的普遍意義上的彼此信任。福山把華人公司製度化的障礙原因也歸於華人文化對外人的極端不信任。由此可見,在許多西方學者看來,中國是一個低信任度的社會。而與高信任度社會相比,在一個低信任度的社會裏,人們更喜歡作含糊和間接的交流,往往通過人際關係來規範行為,而並非製度。但是如果我們仔細觀察中國的社會經濟結構,就不難發現,中國的信任結構並不能簡單地用低信任度來描述。因為,在中國由家族主義和泛家族主義構成的合作團隊中卻存在著極高的信任,而這種極高的信任甚至還體現為團隊成員對團隊權威者的一種忠誠。因此,判斷中國經濟社會結構的信任狀況,必須基於家族主義和泛家族主義來區別分析。一般而言,信任通常被界定為普遍信任和特殊主義信任:相對西方社會的普遍信任而言,華人社會存在著三種不同的特殊主義信任:一種是以家和家族為核心的內外有別的特殊主義信任,即家族信任。長期以來,家族主義被認為是中國傳統社會中人際關係的核心,汪丁丁曾指出家的概念是中國從最深厚的文化層次中流傳下來的,並至今仍是中國人行為的核心。它已經成為中國人與人之間合作的根本源泉。同時,在中國,家族主義還不斷呈現出明顯的泛化趨勢,費孝通老先生曾用“差序格局”來描述過這種泛家族主義,即在參與家族以外的組織活動時,往往會自然而然地將家族中的結構形態、關係模式以及處事方式推廣、泛化或帶入這些非家族性的團隊或組織中。因此,家族信任也就逐步擴展到泛家族信任,也就是說,家族成員在合作互動中不斷地將與他們有著地緣、業緣、學緣等聯係的外人予以“家人化”,不斷擴展著自己的信任邊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