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會兒派出所傳真來的資料放到我桌上。”藍非歡囑咐書記官後便到部長室去敲門,門沒有特別隔音,他聽見裏頭有部長以外的人聲,不是閔檢,但有些熟悉,一時想不起來。
“進來!”部長自門內喊。
藍非歡推門入內,先是一鞠躬行禮,才看向麵對麵隔著茶幾在沙發就座的兩人,一人是部長,另一人原來是那位負責偵辦他被人檢舉刑訊逼供的高級檢察官嶽檢。
“藍檢,不是家有急事請假嗎?”部長的臉色和語氣都很不好,人之常情。
藍非歡回答:“謝謝部長關心,我已經把私事處理好。”
“你的私事可沒那麼容易處理好,過來!”部長叫狗一般,手指在茶幾旁邊抖動,那不是讓藍非歡就座的意思,藍非歡除了忍耐,別無他法,安分地站到部長和嶽檢之間,主動像個侍從那樣端起桌上茶壺給兩人沏茶。
嶽檢無動於衷,表情很是平淡,他手邊有份卷宗,藍非歡認得那個序號,正是自己被檢舉的案子。
嶽檢端著茶杯開口,“閑話就不多說,藍檢,你的案子我暫時決定不起訴,證據不足是我的理由,你逮捕犯人的經過並非全程有人目擊,監控攝像亦存在死角,犯人堅稱你毆打並侮辱恐嚇他,但沒有直接證據,驗傷報告顯示犯人身上的確有被毆打過的瘀青,但那不能證明是你做的,我這麼說,你應該知道代表什麼。”
藍非歡思索片刻,淡然應道:“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下毆打、恐嚇、並帶侮辱情節的罪行,觸犯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罪成需從重處罰,若起訴不成,按檢察官法第四十七條,檢察官有違紀行為當予以處分,處分方式可以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或開除。”
嶽檢點點頭,喝了口茶說:“我今天來找你上司的目的就是要根據你辦事的表現來決定後續處分,其實以你在最高檢察院的標青功績,給你警告算是最重的處分了,不過就在剛剛,有位派出所局長給你部長打了電話,藍檢,你能不能說一下檢察官法第四十八條?”
檢察官法第四十八條:檢察官涉嫌違紀違法,已經被立案調查、偵查,不宜繼續履行職責,需按照管理權限和規定的程序暫時停止履行職務。
藍非歡在心裏念了一遍,說不出口,他沒忘記這條款,但確實疏忽了。
“你剛才幹什麼去啦?”部長喝問。
藍非歡頂著一定挨罵的風險,回道:“案子總得有人要辦,部長可以先把那案子交給別人處理。”
“我還需要你教?”部長吼了句,轉向嶽檢說,“嶽檢,罰他記過,大過!”
嶽檢抱著手臂,抬頭看藍非歡,藍非歡轉臉避開對視。
“我會盡快結案,在那之前,藍檢,你放假吧。”
“放多久?”
“輪得到你問嗎?”部長罵得都走音了。
“最少一周。”嶽檢答。
藍非歡驚訝,一周?省檢察院的效率這麼慢?他不掩飾內心的疑惑,直盯著嶽檢求解釋。
“就這樣了,我先告辭。”嶽檢拿起卷宗站起身,部長跟著起身來送。
“他放假,讓他送吧。”嶽檢拍一拍藍非歡肩膀,沒等部長反應,就攬著藍非歡肩膀離開部長室。
沿著階梯往樓下走時,嶽檢用苦口婆心的語氣說:“這裏是小地方,但你不是小人物,盯著你的視線都很凶殘,我手上這份卷宗要是換了別人拿,你這會兒已經在審訊室。”
藍非歡走偏一些,讓嶽檢仍搭在肩上的手臂滑落。
“不勞費心,我的事我自有分寸。”
“哦,那一周的假期,按你的分寸,你覺得應該用來做什麼?”
藍非歡在樓梯口回頭看落後的嶽檢,嶽檢身後正好是能看見停車場的窗口,他往窗外指著接道:“他在等你,據我所知,你就算走後門出去,也得繞到前麵才能上街,躲不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