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5 章 強者和強者(1 / 3)

藍非歡很想仔細檢查宏然的傷,但那局長不給他們‘兄弟’私人空間,而是盡責地問宏然事情進展。

藍非歡也是想知道的,便耐心旁聽。

涉及破壞垃圾箱的有三人,一開始不是拒捕,而是醉酒,當值的兩名員警應付不來,才叫宏然去幫手,宏然在要銬住一人的時候,那人拿起他們破壞垃圾箱用的鐵鍬亂揮,致使宏然掛彩,傷勢並不重,救護車來是因為那三人都醉得無法走路,怕是酒精中毒,便送去了醫院洗胃。

喝醉的情況犯法也得負法律責任,藍非歡覺得自己會有機會見到那三人,他正想先告辭,就聽宏然對局長說:“那三人的父母和監護人都到醫院了,師兄說他們會處理,讓我先回來。”

藍非歡心念一動,問宏然:“涉事者未成年?”

宏然答:“有兩個是,一個不是,但也就昨天滿的十六歲,剛才在醫院聽到其中幾位家長說,孩子就是慶祝生日,第一次喝酒,不知道節製。”

藍非歡想起首日上班時整理出來的數宗由同一未成年人所犯的破壞公物和偷竊案,犯案人因未成年而從未給提告,隻以私下賠償和議銷案,那會兒他之所以特別留意,是因犯案人近期就成年,而近來市內頻繁發生類似舊案的破壞現場。

“這三人,我要起訴他們。”藍非歡說。

宏然眨眼,沒有搭腔,隻是默默看向一邊的局長。

襯衫上別的檢察院徽章局長早已認出,但正式表明身份還是必要的,藍非歡提起脖子掛的吊牌讓局長過目後,就開始一板一眼嚴肅地說:“刑法第十八條,醉酒犯罪者應當負刑事責任,破壞公私財產觸犯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觸犯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再根據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者,則令家長或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基於以上,我身為執法人員,有權做主立案調查。”

局長眨眼,沒有答話,隻是默默看向宏然。

“都……都對的,沒……沒說錯。”宏然支支吾吾,藍非歡不理解他在尷尬什麼?難不成都忘了這些曾經熟讀的刑法?

“我現在回去申請傳喚令,局長,麻煩您等我電話。”藍非歡說完就往外走到路邊叫車,宏然跟到他旁邊,神情別扭,像是有話又不敢說。

藍非歡收回叫車的手,斜瞪宏然,“這種事情哪能在醫院就能處理?你那師兄是不是認識涉事人?”

“好像……是認識的街坊……”宏然摸鼻子。

藍非歡撇過臉,見有計程車來立即抬手,車子靠邊停下。

“非歡,你氣我沒接電話嗎?”

“我氣你沒接電話?”藍非歡覺得可笑,男朋友竟然以為自己這麼幼稚。

“我為什麼生氣,你不如自己想想,今晚回家給我一個最好的答複,要是不夠好。”藍非歡打開車門,垂眼瞄宏然腰部以下一眼才坐上車,“好自為之。”話音落,車門關。

藍非歡一回檢察室就給局長撥電,索取報案人記錄、員警現場辦案過程的詳細報告,以及涉案人和涉案人家長的聯係方式,估計按正常辦事效率一小時內就能得到這些材料,屆時再立案並開始偵查。

為了提高效率,藍非歡先草擬偵查所需的非強製性傳喚令,連強製性的拘傳令也一並擬好,還率先致電垃圾回收負責單位,要負責人把遭破壞的回收箱保存為證物,接著就派助檢去拍照存證。

助檢沒有多問,立馬準備好外出裝備,離開前才靠近藍非歡桌前,壓低聲說:“部長剛才來過,要我們若見您回來,就請您到部長檢察室。”

意料中事。藍非歡姑且點點頭表示明白,可助檢還是沒走,聲音壓得更低,臉色也有些尷尬地說:“部長……有點生氣,您小心點說話。”

“知道了,去辦事吧。”藍非歡心領部下的關心,挨罵的心理準備早做好了。退賽不報備、請假太倉促,若換作自己是部長,一樣要把這樣的下屬罵個狗血淋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