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人尋味的是,你還會驚訝地發現:慈善並非資本那樣由少數人壟斷。平民並非僅充當慈善的受眾,他們更是主體。以美國為例,僅1996年,就有70%的家庭參與了捐款,而戶均支出額為696美元。重要的是,慈善內容包羅萬象,除了捐款,更需大量的勞務和義工,目前,美國絕大部分非盈利性慈善機構,都依賴誌願者無償地貢獻時間、技能和精力來維持。據《美國捐贈》雜誌統計,僅1996年,全美誌願者人數即達9300萬,每人每周平均義務工作時間為4.2小時,按價值量統計,這些勞務折合金額為2015億美元(遠超過1507億美元的當年捐款量)。
不僅美國,在其它西方國家,這種全民性的公益付出在維係社會運行和彌補政府職能方麵——對實現“小政府、大社會”的憲政功能,皆發揮著巨大功效。比如在澳洲,非營利組織的主體即社會福利服務機構(為老年人、兒童、殘疾人、失業者、吸毒者、無家可歸者及難民提供照理、培訓、安置、谘詢等服務),僅1993年就有11000家規模不等的該類組織。1994年,該組織提供的服務包括護理床位2.7萬張,公寓床位5.1萬張,日均送餐5.5萬份,受益殘疾人21.5萬,熱線電話服務40萬次。
這些數字至少說明一點:在美澳這樣高度資本化和私有化的社會,慈善實已成為一種日常生態和民間傳統,一種高度普及和自覺的公眾生存文化。而且它是非個案、非新聞、非宣傳式的,尋常和平易到了極點——至今也未聽說過誰因做好事而被頌為典型或偶像。
應該說,這些慈善雖發生在市場背景下,但其實質與資本文化及商業精神關係不大,更大程度上,它是一種深遠的宗教傳統和現代生存理念(比如“有限消耗”原則、“創造”與“消費”分離意識、對人生幸福與價值的定位等)合力的結果,更多地源於一種文化習性和生命美學精神。比爾·蓋茨那樣的榜樣,也絕非我們想象中的偽善或商業秀,更多地,它是精神和道義的產物,是對生命審美的結果——即使該善舉帶來了廣告效應,那也更像“精神廣告”,而非“產品廣告”。
那麼,何以在我們地盤上要借助“非凡”文化、靠精神表彰和高度宣傳來推廣的慈善行為——到了大洋彼岸反成了一種默默常態和毫無懸念的樸素之舉呢?為何越重視私產合法性,財富的出讓與疏散程度反而越高?為何越重視個體價值和利益,物質舍棄的勇氣反而越大?為何主觀上的“私產”意識,反而贏得了客觀上的“共產”效果(而我們這兒恰恰相反)?
中國文化下的資產觀
電視劇《北京人在紐約》裏有一幅情景:王起明撞見女兒在曼哈頓街頭為非洲兒童募捐,氣急敗壞:“救非洲的孩子?你以為你是誰呀……我的孩子誰來救啊?”(其實他已算個中產階級了)從王的暴跳如雷中,不難看出一種世儈心理:“我是上帝嗎?為什麼要負責上帝的事務?”進一步說,這心理更多地屬一種中國模式——典型的無信仰模式,一個本土的美國父親是很難說出這番話的。統觀整部劇情,確也沒見王起明有過什麼誌願或慈善舉動。從這點看,王雖在美國站穩了腳跟,甚至生意上打敗了洋鬼子,但精神氣質上倒很“中國”,一點兒沒有被“異化”的跡象。相反,女兒的可塑性比其父大得多。
其實,這透露了兩種不同的生存文化、信仰傳統和資產觀。
先說說美國——
美國的慈善事業從一開始就具有強烈的宗教意緒,教徒比非教徒有著更大的社會熱忱,據調查,教徒中有80%積極投身慈善,非教徒中僅占50%。可以說,在個人財產的開放性上,基督教文化發揮了很大作用。
從18世紀英屬期始,美國人就普遍接受基督教(尤其新教)。美國雖秉守信仰自由,但幾個世紀以來,基督教始終扮演著信仰基石的角色。所以,在這個全球商品化程度最高的國家,便出現了市場文化與上帝旨意——享樂與分憂、據有與割舍、私欲與公益——兩極意識並駕齊驅、交相輝映的精神景觀。雖在經濟模式和製度理念上,美國最大限度地弘揚私人價值與個體權益,但在道義信仰和靈魂路線上,美國人卻在上帝那兒感受著終極關懷的溫暖——這等於讓個體角色始終在相互關愛、彼此嗬護的人際關係框架中運行。
自古以來,基督教就有契約:個人對正義、和平與集體福祉負有不可推諉的責任。《聖經》中更處處充滿了博愛、利他、濟世等諭示和督導。《聖經?舊約全書》中,約伯列出了他的善舉:“窮人求援,我總樂意幫助;孤兒求助,我即伸出援手……我以正義作衣服穿上,公道是我的外袍,我的華冠。我作盲人的眼睛;我作跛子的腿;我作窮人的父親……”十八世紀著名的牧師喬納森?愛德華茲在《對窮人的慈善責任》中說:“真正的基督徒,絕對要求有這種責任,並按上帝的教誨堅持不懈地履行這種責任……必須對窮人慷慨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