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亮與六便士》reference_book_ids\":[7294567269638605859,7257408038934416421,7312749103488699429,7222920241372728376,7280735357891513379,7293418917064608779,7291888573853207591,7315849121229704204,7291888573752544295,7109046343171050533,7291888573798681654,7026712701988506661,7119067496950271007,7123131941926243358,7301261849255742464,6959122738086677511,7229547271430343715]}]},\"author_speak\":\"code\":0,\"compress_status\":1,\"content\":\"  1

我以往動筆寫小說,從未如此猶疑不定。我將本書稱為小說,隻是因為我找不到別的名字稱呼它。我沒有多少故事可講,也不會以死亡或婚姻來收場。一死百了,死亡總是故事的大結局,而婚姻也能使故事圓滿收官。老於世故的人昧於事理,才會瞧不起傳統上所謂的大團圓結尾。老百姓自有健全的本能,認為有了這樣的結局,該交代的就都交代了。男性和女性,不論經曆多少悲歡離合,終於得以聚首,便實現了他們傳宗接代的生物功能與興趣。可是我會讓讀者懸於半空。此書寫的是我對一個男人的回憶,我跟他總是時隔很久才會有一次近距離接觸,在分手期間,我對他的遭遇知之甚少。當然,我發揮一下想象力,便足以合乎情理地填補空白,使我的敘述連貫一致;但我不願這麼做。我隻想記下從親見親聞中了解的情況。

多年前我寫過一本小說,取名《月亮與六便士》。那本書我寫的是著名畫家保羅?高更,我利用小說家的特權,設計許多情節,來描繪我創作的這個人物。創作的依據,隻是我對那位法國藝術家生平事跡的少許了解提供給我的聯想。寫這本書我卻不願如法炮製。我不會做任何虛構。為了避免在世者感到難堪,我為在這個故事裏扮演角色的人自行設計了姓名,我還另外花了心思,確保沒人能識別他們的真麵目。我寫的這個人沒什麼名氣。他很可能永遠都寂寂無名。也許在他行將就木時,他的塵世之旅所留下的痕跡,不會多於投石於河水時在水麵留下的漣漪。所以我這本書,如果終究有人讀的話,隻是因為它可能擁有一些內在的趣味。也有可能,他為自己選擇的生活方式,他性格中異乎尋常的力量與美好,會對他的同胞施加不斷增強的影響,使得大家在他辭世許久以後,或許會認識到,在這個時代出過一個非常傑出的人物。到那時,我在此書中寫的是誰,就會大白於世,那些想對他早年生活至少有所了解的人,就可以從此書中多少得遂所願了。我想我這本書,在其得到公認的範圍內,對我朋友的傳記作者而言,會是用得上的資料。

我不想哄騙讀者,說我記錄的對話,可以當作逐字逐句的實錄。我從不記錄人們在這個場合或那個場合說了些什麼,但隻要談話與我有關,我的記憶力是可靠的,雖然我用自己的語言來複述這些交談,但我相信表達的意思不會走樣。我剛說過我不做任何虛構,現在我想把這個聲明改一改。我采取了自希羅多德時代以來的曆史學家慣用的擅自主張,把我本人沒有親耳聽到也不可能聽到的講話,通過故事中那些人物之口說出來。我這麼做的理由,跟曆史學家一樣,都是為了活躍場景,使之逼真。那些交談,如果隻是記流水賬一般轉述出來,可讀性就差了。我希望自己的書寫出來有人讀,我想,設法提高作品的可讀性,是站得住腳的。聰明的讀者自有慧眼,很容易看出我在何處用了這種手法,並且完全可以棄之不顧。

我動筆寫這本書時忐忑不安,另有一個原因,即我描寫的人物主要是美國人。了解人是很難的事情,我認為除了本國同胞以外,所有人都是無法真正了解的。男男女女不僅僅是他們本身,還是他們出生的那個地域,是他們在其中蹣跚學步的那座城市公寓或那個農場,是他們在孩提時代所玩的遊戲,是他們偶然聽老太太講過的故事,是他們所吃的食物,是他們所上的學校,是他們喜愛的體育運動,是他們閱讀的詩章,是他們信仰的神靈。所有這一切,使他們成為現在這樣,而這一切不可能通過道聽途說就能了解,你隻能通過親身經曆才能懂得。你隻有變成他們本身才能懂得。由於你隻能通過觀察才能認識不同國度的人,所以你很難在書頁之間可靠地將他們描寫出來。就連亨利·詹姆斯那麼眼光敏銳、心細如發的觀察家,雖然在英國生活了四十年之久,也未能創作出一個地地道道的的英國人。至於我自己,除了幾篇短篇小說外,從未試圖描寫本國同胞以外的人。我在短篇小說中冒險逾越雷池,是因為在短篇小說裏處理人物時可以粗放一些。你給讀者畫個大致的輪廓,讓他們去填充細部。有人會問,既然我能把保羅·高更變成英國人,為什麼不能將本書中的人物如法炮製呢?回答很簡單:我辦不到。我一改,他們就不再是原來的樣子了。我不敢冒稱他們是美國人自己眼中的美國人,他們是英國人眼中所見的美國人。我沒有試圖重現他們講話的特色。英國作家試圖重現美國人講話特色時造成的亂像,跟美國作家試圖重現英國人所講的英語時造成的亂像是旗鼓相當的。俚語是個大陷阱。亨利·詹姆斯在他寫的英國故事裏老是使用俚語,但從來不如英國人用得那麼地道,所以他非但沒有取得追求的對話效果,還動不動就令英國讀者受到難過的驚嚇。

2

1919年,我前往遠東,碰巧路過芝加哥,由於和這個故事無關的原因,在那裏待了兩三個星期。當時我剛出了一部成功的小說,成為一時的新聞,所以我剛到達,就接受了采訪。第二天早晨,我的電話響鈴了。我接了電話。

“我是埃略特·坦普爾頓。”

“埃略特?我以為你在巴黎呢。”

“沒啦。我來看妹妹呀。我們想請你今天過來跟我們共進午餐。”

“我很樂意。”

他約定了時間,給了我地址。

我認識埃略特·坦普爾頓已有十五年。他此時已年近六十,高個頭,風度翩翩,麵目清臒,一頭濃密的卷發有些花白,益顯其容貌出眾。他一向穿著講究。他在查維特專賣店購買服飾用品,但套裝和鞋帽卻在倫敦購買。他在巴黎時髦的聖紀堯姆街上的左岸有一套公寓。不喜歡他的人說他是個商人,但這是他非常痛恨的指責。他有品位有學識,他願意承認,在過去的歲月裏,當他剛在巴黎定居時,他給那些想買畫的富有收藏家出過主意;當他通過社會關係聽到一些英國或法國的沒落貴族有意於賣掉一幅品質一流的好畫時,他很樂意讓其接觸美國博物館的主管,他碰巧認識那些人,他們正在關注著某某大師的這樣一幅代表作。法國有許多世家,英國也有一些,處境迫使他們在不為人知的情況下,轉讓布爾的一幅簽名作,或齊本德爾本人親手做的寫字台,所以他們樂意認識一個文化素養深厚並且舉止文雅的人,指望他能夠慎重地把事情辦好。人們自然會認為埃略特從交易中撈到了油水,但良好的教養使他們不會說出口。刻薄的人斷言他公寓裏的每樣東西都是代售品,在他邀請美國富人共進午餐,進食豐盛佳肴,喝過名酒佳釀之後,他那些貴重的名畫,有一兩幅就會不見了,或者會有一張精工鑲嵌的抽屜小櫃被一張塗漆的櫃子所取代。如果有人問他某件物事為何不見了,他會有鼻子有眼地解釋說,那東西還不夠他的品位,他用品質高得多的東西把它換掉了。他還補充說,老是看著同樣的東西會感到膩味。

“Nous autres americains,”他先講法語後講英語,“我們美國人,喜歡變花樣,這既是弱點又是長處。”

巴黎有些美國太太,聲稱了解他的底細,說他家很窮,他能過上現在這種生活,隻是因為他非常精明。我不知他有多少錢,但他那位身為公爵的房東肯定會叫他為公寓付一大筆錢,而且那套公寓裏都是值錢的家具和裝飾。牆上掛的是偉大的法國大師的畫作,有華托的,弗拉戈納爾的,克洛德·洛蘭的,等等;奧布鬆地毯在鑲木地板上展示它們的美麗;客廳裏有路易十五式的套件,有非常優雅的圖案,所以正如他所說的,很可能一度屬於蓬巴杜夫人。總之他不用努力掙錢,就足以按照他認為適合於紳士的那種方式生活,至於他在過去靠什麼手段能夠做到這樣,如果你不想跟他斷交,就最好明智一點,不要跟他提起這件事。於是他沒有物質上的憂慮,一心一意投入生活中的主要誌趣,也就是社會關係。他在法國和英國和窮酸貴族建立的業務關係,鞏固了他年輕時拿著給要人的介紹信初來歐洲時所取得的立足之地。他的出身吸引了他持介紹信來投奔的美國名媛,因為他出自一個弗吉尼亞的世家,通過母係追溯他的血統,源於《獨立宣言》的一位簽署者。他很受眷顧,開朗,舞跳得好,槍打得準,網球也拿手。他是所有派對上的亮點。他到處獻花,贈送昂貴的巧克力盒。他很少宴請賓客,一旦宴請,必定獨具一格,令人開心。這些闊太太被他領到蘇荷區的風流文人餐館或拉丁區的小酒館,覺得很受用。他總是準備給人幫忙,隻要你有求於他,不論多麼麻煩,他都樂意去做。他不厭其煩地討得上了年歲的女人的歡心,很快他就成了許多顯貴門第的ami de la maison,即家庭寵物。他極度和藹;如果有人爽約了,你在最後一刻才邀請他,他也從不介意。你可以把他安排到一位非常無趣的老太太身邊,指望他竭盡所能來令她著迷,令她開心。

他定居於巴黎,卻總是在早秋前往倫敦,投入到社交季節的尾聲之中,並到鄉間住宅走訪一圈。在兩三年內,不論是在倫敦還是在巴黎,他結識了一個美國年輕人能夠認識的每一個人。那些最初把他引進社交界的太太,發現他的熟人圈子拓展得那麼廣,都很吃驚。她們的心情很複雜。一方麵,她們很高興看到自己栽培的年輕人取得如此大的成功;另方麵,她們有點惱火,因為這年輕人竟然跟她們自己還隻有泛泛之交的那些人打得火熱了。雖然他對這些太太仍然很禮貌,仍然很殷勤,但她們不安地意識到,他把自己當成了社會上的進身之階。她們擔心他是個勢利鬼。這是毫無疑問的。他是個徹頭徹尾的勢利小人。他是個恬不知恥的勢利鬼。為了能夠受邀參加一個他想出席的派對,為了跟某個名氣很大、性情執拗的老寡婦建立關係,任何侮辱他都能承受,碰多大的釘子他都不怕,再粗魯的待遇他也能囫圇吞下。他是不屈不撓的。一旦他盯上了獵物,他就會非常執著地獵捕,就像植物學家,為了找到一株格外珍稀的蘭花,不怕麵對洪水、地震、熱病和敵對的土著。1914年的戰爭給了他大功告成的機會。戰爭爆發後,他加入了野戰救護隊,先在佛蘭德斯,後在阿爾貢服務;一年後他回來了,扣眼上別著紅綬帶,在巴黎紅十字會有了一席之地。這時他已很富有,他對顯貴們讚助的慈善事業慷慨解囊。他總是以高雅的品味和組織才能,協助所有廣泛宣傳的慈善活動。他加入了巴黎兩家入會條件最苛刻的會所。在法國最高貴的女士嘴裏,他是ce cher Elliot,,即“好人埃略特”。他終於如願以償了。

3

我初遇埃略特時,隻是一個普通的年輕作家,他沒把我放在眼裏。他對人的麵孔能做到過目不忘,無論在哪裏跟他邂逅,他都會和我熱情握手,但未表露加深交往的意向。打個比方,如果我在歌劇院遇見他,他正和一位上流人士在一起,他就太容易看不見我了。但是,緊接著我就在劇作方麵有了一鳴驚人的成就,很快我就發現,埃略特對我親熱多了。有一天我收到他的請帖,邀我去克拉裏治飯店午餐,那是他在倫敦時的住所。這是個小型聚會,沒什麼要人參加,我的想法是,他在試探我。但從那以後,由於我的成功給我帶來了許多新朋友,我見他的機會就更多了。此後不久,我在巴黎度過了秋日裏的幾周,在一位共同的相識家裏遇見了他。他問我住在哪裏,一兩天後我又收到午餐邀請,這一次是在他的公寓裏。到達後,我吃驚地發現,這是個檔次相當高的聚會。我不禁笑了。我知道,他以準確無誤的社交理解力,已經意識到,作為一名作家,我在英國社交界是無足輕重的,但在法國,一名作家僅僅因為他是作家,就會備享尊榮,而我就是如此。在接下來的那些年裏,我們的關係變得相當密切,卻沒有發展為友誼。我懷疑埃略特·坦普爾頓是否可能做朋友。他對人品毫無興趣,隻看重其社會地位。我偶爾到巴黎,他偶爾到倫敦,每逢他需要補充賓客,或者他不得不款待美國遊客時,他總是邀請我赴會。我猜想,那些美國遊客,有些是他的老主顧,有些是拿著介紹信來找他的陌生人。他們是他背負的十字架。他覺得他得為他們做點什麼,但又不願讓他們會見他那些顯赫的朋友。打發他們的最好辦法當然是請他們吃頓飯,領他們看場戲,但這也往往是棘手的,因為往後三周他每晚都騰不出身來,而且他知道那些人是很難就此滿足的。由於我是個作家,翻不起大浪,他不介意告訴我他在這種事情上的難處。

“美國人亂寫介紹信,一點也不體諒別人。我並不是不願意見那些推薦來的人,可我真是不懂,幹嗎要把他們強加給我的朋友!”

為了彌補招待上的不周,他把大籃的玫瑰花與大盒的巧克力送給客人,但有時他還得加碼。就是在那時,在他對我講了心裏話之後,他有幾分天真地請我去參加他組織的聚會。

“他們很想認識你,”他在邀請函裏恭維我,“某某夫人很有教養,你寫的書她全讀過。”

某某夫人會告訴我,她非常愛讀我的那本《佩林先生與特瑞爾先生》,並祝賀我發表劇本《軟體動物》。

4

如果我讓讀者覺得埃略特·坦普爾頓是個卑鄙小人,那就是我對他不公了。

首先,他是法國人所謂的serviable,就我所知,英語中沒有一個詞與它的意思完全相當。辭典告訴我,英語的serviceable,作“對人有益”、“樂於助人”和“好心”解時,是過時的用法。埃略特正是這樣的人。他為人慷慨,雖然他在入世之初,給熟人大量贈花、送糖、派禮,無疑懷有不可告人的動機,但是,當已經不需要再送的時候,他還在這麼做。贈與給他帶來愉快。他很好客。他的大廚可以跟巴黎的任何廚師媲美,在他的餐桌上,保準會給你上當季最早的時鮮。他的葡萄酒表明他是個品酒的行家。不錯,他挑選賓客時最看重其社會地位,意氣是否相投是次要的標準,但他會留心至少邀請一兩位具有娛樂能力的賓客,所以他的聚會幾乎總是令人開心的。人們背地裏嘲笑他,說他是下流的勢利鬼,卻照舊欣然接受他的邀請。他的法語講得流利正確,腔調無可挑剔。他煞費苦心地學習英國人如何講英語,想要從他的講話中不時聽出一點美國調子,你的耳朵要非常靈才行。隻要你不跟他談起有關公爵和公爵夫人的話題,他就非常健談。但即便是談到那些權貴,既然他的地位現已鞏固,他也會容許自己妙舌如花,在你跟他單獨交談時,他就更加沒有顧忌了。他有一根快活的毒舌,而有關這些顯貴要人的醜聞,無不鑽進他的耳中。我從他那裏得知誰是某王妃最小那個孩子的父親,誰是某侯爵的情婦。我相信,就連馬塞爾·普勞斯特掌握的貴族秘聞,也多不過埃略特·坦普爾頓的知識。

我在巴黎居留期間,我們常常共進午餐,有時在他的公寓,有時去餐館。我愛逛古玩店,偶爾買件古玩,更多的時候隻是觀看,而埃略特總是興致勃勃地陪我去。他懂行,並且真愛藝術品。我覺得他熟悉巴黎的每一家古玩店,而且和老板混得很熟。他熱衷於討價還價,我們出門時他老是對我說:

“你看上了什麼,不要自己去買。隻要給我暗示一下,剩下的事情交給我辦。”

當他以開價的一半為我買到想買的東西時,他會興高采烈。看他和賣家討價還價是一種享受。他會爭辯,勸誘,發火,要賣家講講良心,嘲笑賣家,指出那件東西的毛病,威脅說不再踏進這家店門,歎氣,聳肩,訓話,皺起眉頭氣衝衝地朝門口走去,當他最終砍價成功時,他會傷心地搖頭,仿佛他乖乖認輸了。接著他會用英語對我耳語:

“買下吧。比這價錢再高一倍,也算便宜。”

埃略特是個熱心的天主教教徒。他到巴黎沒住多久就認識了一位法國神父,此人因為勸說不信教的人和異教徒皈依教會而聞名。這位神父是個宴會狂,並且機智過人。他隻為有錢人和貴族服務。不可避免地,埃略特會被此人吸引。此人雖然出身卑微,卻能成為那些門禁最嚴府邸中的座上賓。埃略特曾向新近接受這位神父勸告皈依天主教的一位美國闊太太透露,雖然他的家族總是信奉聖公會,但他早就對天主教會感興趣了。一天晚上,美國闊太太請埃略特在餐桌上會見了這位神父,就他們三人在場,神父談笑風生。埃略特的女主人把談話轉向天主教的教義,神父講得虔誠,但沒有賣弄學問。他雖然身為神職人員,但他是作為塵世一員對塵世另一員講話。埃略特榮幸地發現,神父對他的一切無所不知。

“範杜木公爵夫人前幾天還談到你。她告訴我,她認為你智力非凡。”

埃略特高興得臉紅了。他經人引領見過那位殿下,但他絕沒有料到,殿下竟然沒有把他立即忘掉。神父談到信仰,講得既聰明又和氣;他思想開明,觀點新潮,胸懷寬容。聽他一席話,埃略特覺得教會就像一家高級會所,受過良好教養的人是非加入其中不可的。半年後他被接納到其中了。他的轉變,加上他對天主教慈善事業捐贈時表現出來的慷慨,為他打開了過去對他關閉的幾扇大門。

他放棄祖輩的信仰,可能懷有不純的動機,但他改教後的虔敬是無可置疑的。他每個星期日都去上流人常去的教堂做彌撒,按時去懺悔,並定期訪問羅馬。終於,他的虔誠得到獎賞,他當上了羅馬教皇內侍,而他執行公務的勤勉盡職也得到了獎賞,他可能是獲得了聖墓神職。他作為一名天主教徒的事業,事實上跟他作為homme du monde即俗人的事業一樣,取得了同等的成功。

我常問自己,是什麼導致如此聰明、如此善良、如此有教養的一個男人被勢利迷住心竅呢?他不是暴發戶。他的父親在南方一所大學當過校長,他的祖父是個有點身份的牧師。埃略特那麼聰明,不會看不出許多接受他邀請的人,之所以應邀前來,隻是為了吃免費餐,而這些人當中,有些人很笨,有些人毫無價值。他們響亮頭銜的魅力使他看不見他們的缺陷。我隻能猜想,跟這些古老世家的紳士混得很熟,成為其夫人的忠實侍從,給了他一種絕不會厭煩的成就感;我認為這一切的背後,是一種激情的浪漫主義,致使他在羸弱瘦小的法國公爵身上看到了曾經跟隨聖路易前往聖地的十字軍騎士的影子,在那些獵狐時大呼小叫的英國伯爵身上看到了曾經跟隨亨利八世奔赴金布之域的祖先的身影。待在這樣的人身邊,他覺得自己生活在遼遠而英武的過去。我想,在他翻閱《哥達年鑒》時,一個又一個的名字令他回憶起古老的戰爭,曆史性的攻城略地,著名的決鬥,外交的謀略,以及國王的風流韻事,這時候,他的心跳便會加快。總之這就是埃略特·坦普爾頓。

5

我正在洗臉整裝,準備動身去赴埃略特邀請我參加的午宴,這時服務台打來電話,說埃略特到了樓下。我有點驚訝,但我收拾停當後,便馬上下樓。

“我覺得我來接你會更保險,”他在我們握手時說,“我不知道你對芝加哥熟不熟。”

他有一種想法,是我發現一些曾長期僑居海外的美國人所共有的,認為美國是一個難以了解甚至有些危險的地方,所以讓歐洲人自己去找路是不安全的。

“時候還早。我們可以步行一段。”他建議道。

空氣略帶寒意,但天空無雲,伸伸腿腳倒也愜意。

“我想在你見到我妹妹之前,我最好介紹一下她的情況。”我們行走時,埃略特說道,“她在巴黎跟我同住過一兩次,但我覺得當時你不在巴黎。告訴你,這次聚會人不多,隻有我妹妹,她的女兒伊莎貝爾,和格雷戈裏·布拉巴森。”

“那個室內裝修師嗎?”

“正是他。我妹妹的房子挺糟糕的,伊莎貝爾和我要她把房子重新裝修。我碰巧聽說格雷戈裏在芝加哥,所以我讓妹妹今天請他來進午餐。當然他算不上真正的紳士,但他有品位。他為瑪利·奧裏凡特裝修過蘭內城堡,為聖歐茲斯裝修過聖克裏門特·塔爾伯特。公爵夫人喜歡他。你會親眼看到路易莎的房子。這麼些年她在那房子裏是怎麼住過來的,我永遠無法理解。其實就連她怎麼能夠生活在芝加哥,我也永遠無法理解。”

原來布萊德雷夫人是個有了三個孩子即兩兒一女的寡婦;但兩個兒子比女兒大得多,都已娶妻。一個在菲律賓的政府部門,另一個子承父業,從事外交公幹,在布宜諾斯艾利斯。布萊德雷夫人的亡夫在世界各地都有過職位,在羅馬當了幾年一等秘書後,被任命為駐南美洲西海岸某共和國的公使,並在那裏去世。

“他去世後,我曾讓路易莎賣掉芝加哥的房子,”埃略特繼續說,“但她對那房子有感情。它在布萊德雷家手中已經有些年月了。布萊德雷是伊利諾斯州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他們於1839年從弗吉尼亞遷來,他們得到的土地,距離今天的芝加哥約有六十英裏。他們現在仍然擁有那塊土地。”埃略特停頓了一會兒,盯著我,看我作何反應。“在這裏安家的那個布萊德雷,我想你會稱之為農夫。我不知你是否了解,在上個世紀中葉,中西部開始搞開發時,有許多弗吉尼亞人,都是好人家的小兒子,為未知的魅力所引誘,離開了故鄉的煮肉鍋。我妹夫的父親切斯特·布萊德雷看到芝加哥有前途,就進了這裏的一家律師事務所。不管怎樣,他掙夠了錢,讓他的兒子衣食無憂。”

埃略特說話時沒有強調什麼,但他的神態令我想到,他說的重點,並非已故的切斯特·布萊德雷離開他繼承的莊嚴宅邸和大片耕地而進入律師事務所,重要的是他攢了一大筆錢,至少可以部分地補償他的損失。後來有一次,布萊德雷夫人給我看了幾張照片,拍的是埃略特所說的他們在鄉下的那個“宅邸”,埃略特在一旁不大高興。我看到照片上是一幢一般的木屋,帶有一個小花園,不過在離屋子一箭之遙的地方,還有穀倉、牛舍和豬圈,其四周則是荒廢的原野。我不禁想道:切斯特·布萊德雷先生在舍棄故宅遷往城市的時候,是很清楚自己做了怎樣的取舍的。

不一會,我們叫了一輛出租車。我們在一座褐石建造的房子前下了車。房子窄狹而偏高,必須登上一段陡階才能達到前門。它坐落於通往湖岸大道的一條街上,夾在一排房屋之間,它的外表,即便在那個明麗的秋日裏,也是顯得了無生氣,看到它,你會覺得不可能有人會對它產生感情。一名高大強壯、一頭白發的黑人男管家把門打開了,將我們領進客廳。我們剛進房,布萊德雷夫人便從椅子上站起來,埃略特把我介紹給她。她年輕時一定是個美女,雖然嘴鼻稍大,但輪廓端正,眼睛也生得好看。但她那發黃的臉已經下垂,幾乎是根本沒有化妝,顯然她已在跟中年發胖的鬥爭中敗下陣來。我揣度她不甘心承認失敗,因為她就座時,是直挺挺地坐在一張靠背筆直的椅子上。她那件緊身胸衣的無情甲胄,使她坐直背椅比坐彈簧椅舒服一些。她穿著一件流蘇很多的藍色長袍,她的高領襯了鯨骨,撐得直直的。她有一頭漂亮的白發,燙成致密的波浪形,經過了精心梳理。她的另一位客人還未到來,在等候那位客人的時候,我們東拉西扯地聊天。

“埃略特告訴我,你是走南線過來的。”布萊德雷夫人說,“你在羅馬停留了嗎?”

“停了,我在那裏停了一星期呢。”

“親愛的瑪格麗特皇後還好嗎?”

她的問題令我有些驚訝,我說我不知道。

“哎呀,你沒去看她嗎?那麼好的一個人。我們在羅馬時,她對我們可好啦。布萊德雷先生那時當一秘。你為什麼不去看她呢?你可不像埃略特,你不能去意大利王宮,一定很遺憾吧?”

“一點也不遺憾,”我笑道,“其實我不認識她。”

“你不認識她?”布萊德雷夫人說,好像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怎麼會不認識?”

“跟你說實話,作家一般來說不會跟國王王後什麼的推杯換盞。”

“可她的確太可愛了,”布萊德雷夫人勸誡我,好像我不認識那位皇家要人,就是太擺架子了,“我保證你會喜歡她的。”

就在此時,門開了,管家把格雷戈裏·布拉巴森領進門來。

格雷戈裏·布拉巴森,盡管名字有些請調,卻並非風流人物。他又矮又胖,頭禿得像隻雞蛋,隻在兩耳周圍和脖子後麵還有一圈黑色的卷發。他麵孔赤紅,沒有胡須,看上去就像將要出一頭大汗。兩隻灰眼挺機靈,嘴唇肉感,下巴厚重。他是英國人,我有時會在倫敦一些放縱的聚會上遇見他。他很快活,很誠懇,動不動就大笑,但你不必是識人高手,就能看出他那熱熱鬧鬧的友好勁兒隻是一種偽裝,背後隱藏著一個非常精明的生意人。若幹年來他是倫敦最成功的裝修師。他的聲音低沉,發出有力的回響,兩隻肥胖的小手非常善於表達。他用生動的手勢,用滔滔不絕的興奮言語,就能在拿不定主意的客戶心裏激起想象力,所以客戶幾乎不可能抵製他的命令,就像是接受他給予的恩惠一樣。

管家又走進房裏,手上端著雞尾酒的托盤。

“我們不等伊莎貝爾了。”布萊德雷夫人端起一杯酒,說道。

“她去哪兒了?”埃略特問。

“她跟萊雷打高爾夫去了。她說過可能回來得晚。”

埃略特轉向我說:“萊雷的全名是勞倫斯·達瑞爾。伊莎貝爾可能和他訂婚了。”

“我不知道你還喝雞尾酒呢,埃略特。”我說。

“我才不喝呢。”他啜著手裏拿著的那杯酒,冷冷地回答,“可在這個禁酒的野蠻國度,你有什麼辦法?”他歎了口氣,“在巴黎一些人家也開始上雞尾酒了。可惡的交通糟蹋了好風俗。”

“胡言亂語,埃略特。”布萊德雷夫人說。

她說此話,聲調和善,但態度決斷,使我覺得她是個有性格的女人。她投向埃略特的那一瞥,既逗樂又精明,令我猜疑她對埃略特的看法是挺實在的。

我在猜想布萊德雷夫人如何理解格雷戈裏·布拉巴森這個人。當格雷戈裏進屋時,我看到他以職業的眼光把屋裏掃視了一遍,不由自主地揚了揚他那濃密的雙眉。這確是一間令人吃驚的屋子。牆上的壁紙、窗簾和彈簧家具上用的印花棉布,都是一個花樣。牆上掛著嵌在大金框子裏的油畫,那明顯是布萊德雷一家住在羅馬時買下的。其中有拉斐爾派的聖母像,有基多·勒尼派的聖母像,有祖卡羅畫派的風景畫,以及潘尼尼畫派的廢城。屋子裏擺設著他們旅居北京的紀念品,雕花過繁的烏木餐桌,碩大的景泰藍花瓶。還有他們在智利或秘魯買來的東西,刻在硬石上的肥胖人像和陶製花瓶。還有齊本達爾做的書桌布,和一隻鑲嵌細工做的玻璃櫥櫃。燈罩是用白絲綢做的,一位笨畫家在上邊畫了身著華托式服裝的牧童牧女。這間屋子委實醜陋,但我不知為何,它又討人喜歡。它有一種家常久居的氛圍,你會覺得那種紛亂具有某種意義。所有這些不協調的物件相屬為一統,因為它們都是布萊德雷夫人生活的一部分。

我們剛喝完雞尾酒,門被推開了,進來一個女孩,後麵跟著一個男孩。

“我們遲到了?”女孩問道,“我把萊雷帶回來了。有沒有什麼給他吃的?”

“我想會有吧。”布萊德雷夫人笑道,“按鈴,叫尤金添個座來。”

“是他給我們開門的,我已經對他說了。”

“這是我的女兒伊莎貝爾,”布萊德雷夫人轉向我說,“這是勞倫斯·達瑞爾。”

伊莎貝爾匆匆跟我握了手,便性急地轉向格雷戈裏·布拉巴森。

“你就是布拉巴森先生吧?我想見你都快想瘋了!我愛死了你給克萊門坦·道默家做的活。這間房子不可怕嗎?幾年來我一直要媽媽把它改一改,現在你來芝加哥了,我們的機會來啦!請把你對這屋子的真實想法告訴我。”

我知道這是布拉巴森最不想做的事情。他瞥了布萊德雷夫人一眼,但對方那毫無表情的臉什麼也沒告訴他。他斷定說話算數的是伊莎貝爾,於是爆發出一陣大笑。

“我相信這屋子很舒適,如此這般,”他說,“不過如果你要我直說,那麼,我確實認為它相當可怕。”

伊莎貝爾是個高個子女孩,鴨蛋臉,直鼻梁,眼睛漂亮,嘴巴豐滿,顯出家族的特征。她長得好看,但胖了一點,我認為這是由於她還小,我估計她隨著年齡增長會苗條起來。她的雙手強健優美,不過也肥了一點點。而她那由短裙所展示的雙腿也略嫌粗壯。她皮膚好,膚色較深,運動和乘敞篷車回家,無疑加深了皮膚的色彩。她陽光而活潑。她那煥發的健康,她那嬉戲般的快樂,她那對生活的享受,以及你在她身上感到的幸福,是令人振奮的。她是如此天真自然,她使得風度翩翩的埃略特看上去未免俗氣。她的清新使得臉色蒼白而有皺紋的布萊德雷夫人顯得又疲憊又衰老。

我們下樓去吃飯。格雷戈裏·布拉巴森看到餐廳時眨了眨眼。四壁貼了暗紅色的仿呢牆紙,掛著一些麵色陰冷的男女畫像,畫得非常蹩腳,那些人是已故布萊德雷先生的上代先人。他本人也在牆上掛著,胡須濃密,僵直地穿著袍子和漿過的白領。布萊德雷夫人的像出自90年代的一位法國畫家之手,掛在壁爐台上方,她身穿一套淺藍色緞子的晚禮服,戴著珍珠項鏈,頭發上戴著一顆星鑽。她的一隻手戴著寶石戒指,手指撫摩著花邊披肩,那披肩繡得非常精細,一針一針清晰可見,另一隻手漫不經心地拿著一把駝鳥羽毛扇。家具是黑橡木做的,黑壓壓的一片。

“你覺得這家具怎麼樣?”我們就坐時,伊莎貝爾向格雷戈裏·布拉巴森問道。

“我斷定它花了一大筆錢。”布拉巴森回答。

“確實如此。”布萊德雷夫人說,“這是布萊德雷先生的父親送給我們的結婚禮物。它們滿世界地跟著我們跑。裏斯本,北京,基多,羅馬。親愛的瑪格麗特皇後對它們大加讚賞。”

“如果是你的,你會怎樣處理它們?”伊莎貝爾問布拉巴森,但沒等後者答話,埃略特替他回答了。

“一把火燒掉。”他說。

這三個人開始討論如何處置這間屋子。埃略特力主路易十五式的風格,而伊莎貝爾想要大餐桌和意大利式的椅子。布拉巴森認為齊本達爾的風格更符合布萊德雷夫人的個性。

“我總覺得這太重要了,”他說,“一個人的個性。”他轉向埃略特,“你肯定認識奧裏凡特公爵夫人吧?”

“你說瑪麗?她是我的至交之一。”

“她要我為她裝修餐廳,我第一眼看見她,就說要用喬治二世的風格。”

“好眼力!上次我在那裏吃飯,留意過那間房子。品位好極了!”

談話就這樣進行。布萊德雷夫人聽著,但你看不出她在想些什麼。我很少說話,而伊莎貝爾的那個小夥子,萊雷,我忘了他姓什麼,則一語不發。他坐在餐桌另一邊,夾在布拉巴森和埃略特之間,我不時地看他一眼。他顯得很年輕。他和埃略特身高差不多,六英尺差一點,瘦長,四肢柔軟靈活。他外表可愛,既不英俊也不平常,有點害羞,一點也不引人注目。我感興趣的是,就我記憶所及,雖然他從走進房子起連六句話都沒說,但他好像完全自由自在,以一種奇怪的方式,不用張口就能參與交談。我留意他的雙手。那雙手很長,但跟他的個頭比起來並不大,形狀很美,同時有力。我想畫家會喜歡畫這樣的手。他身形單薄,但外表並不纖弱;相反,我應該說他結實而頑強。他的臉在寧靜時顯得嚴肅,曬成了褐色,但除此以外膚色還算白皙;他的五官雖然十分端正,卻並不出眾。他的顴骨略高,太陽穴凹陷。他的頭發是深棕色的,稍有起伏。兩眼顯得比實際要大,因為眼窩深陷,睫毛又濃又長。他的眼睛很特別,不是伊莎貝爾和她母親及舅舅共有的那種深棕色,而是深得連虹膜都跟瞳孔成了同一顏色,這就使瞳孔顯出一種格外強烈的眼神。他有一種吸引人的自然優雅,我看得出來伊莎貝爾為什麼會對他著迷。她的眼光不時地在萊雷身上停留一陣,我從她的神態中似乎不僅看出了愛,也看出了疼。他們的眼光相遇了,萊雷的眼光裏有一種柔情,看上去好美。沒有什麼比年輕人相愛的光景更加動人,而我,當時已屆中年,還是羨慕他們,但在同時,我想不出是什麼原因,又為他們感到惋惜。這是犯糊塗,因為就我所知,他們的幸福並無障礙;他們的家境似乎很舒適,他們沒有理由不結婚,沒有理由不會永遠過上幸福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