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醛!”我們三個互相交換了一下眼神,異口同聲地說出了這個名詞。
甲醛,化學式HCHO,式量30.03,又稱蟻醛。無色氣體,有特殊的刺激氣味,對人眼、鼻等有刺激作用,易溶於水和乙醇。水溶液的濃度最高可達55%,通常是40%,稱做甲醛水,俗稱福爾馬林(formalin),是有刺激氣味的無色液體。
這種東西一般用作農藥、消毒劑和染料等工業品的原料,但除此之外,它還會在醫學上被用作保存屍體的防腐劑。
掌握了這個線索,再結合薄林描述的那個人的體貌特征,此時的我們基本已經可以確定,那具行屍曾被人用福爾馬林溶液浸泡過。
多數人可能並不知道,福爾馬林屬於限售品,而且市麵上能買到的那種用作消毒的福爾馬林溶液,一般濃度也就是在24%左右,不足以用作屍體的防腐劑。
而且在時下這麼一個強製火葬的社會大環境下,要想合理合法地保留一具完整的屍體,也並非是什麼易事。
那麼什麼人,或者說什麼樣的地方,有條件使用這種高濃度的福爾馬林溶液浸泡一具屍體呢?
答案已經呼之欲出,當然是各大醫學類院校!甚至那具行屍,可能原本就是某所醫學院校用作教學的人體標本!
駱小冉第一時間將這一情況彙報給了馬局長,片刻之後,接到命令的南郊分局迅速出動了大量警力,對其轄區內凡是涉及醫學專業的院校進行排查,尋找一切有價值的線索。
很快便有一條重要線索反饋回來——中州醫科大前段時間丟失了一具人體標本,相關負責人由於害怕承擔責任,將此事隱瞞了下來,這一次眼看著要東窗事發,這才主動交代出了這件事。
那個負責人很快便以嫌疑人的身份被帶到了我們麵前,由於事關重大,馬局長也從市局趕了過來,參與進了這次審訊工作。
原本所有人都以為,那名負責人頂多能為我們提供一些旁枝末節的線索,比如屍體丟失的時間,或是在屍體丟失前後有見沒見過什麼形跡可疑的人之類的,通過這些線索去做進一步的調查。
然而經過審訊,卻讓我們有了意料之外的收獲——那具‘丟失的屍體’,其實是被此人以二十萬的價格賣掉的,而且那具屍體的買主,長著一雙明顯有異於常人的黃眼睛。
不過可惜的是,這個偷賣屍體的家夥並不清楚那個‘黃眼睛’的身份,甚至連他的樣子都說不上來,唯獨那雙醒目的黃眼睛,讓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雖然知道了這件案子的背後有那個‘黃眼睛’的影子,但說來說去還是無法確定對方的身份,因此對我們來說,實際上並沒有多大的幫助。
案件似乎又一次陷入僵局,現在隻能期望著賀魯平或是劉薇那邊能有所發現了。
至於薄林和那個偷賣屍體的家夥,前者繼續以嫌疑人的身份暫時羈押在南郊分局,後者直接送到看守所,交由檢察機關以盜竊、侮辱屍體罪對其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