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條有以上行為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員工,除按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外,還須賠償公司的經濟損失。如觸犯法律,需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十四條違紀處罰程序:
(1)違紀處罰必須根據《獎懲管理製度》及有關的規章製度,並嚴格按照《違紀行為處罰流程》公正、公平、公開地進行處理,並通告受處分的員工:
①部門經理級以上人員的違紀處分,須由分管副總提出,報請總經理批準後執行。
②部門經理級以下人員的違紀處分,由其所屬部門經理提出,並將違紀處罰的材料送人力資源部存檔。
③因重大過失行為導致需解除勞動關係的,由其所屬部門經理提出處理建議,經人力資源部與工會溝通並審核相關材料後,報請總經理審批。
④重大過失行為導致需解除勞動關係的,一律由公司正式發文通報。其他違紀行為的處分,均由職能部門對被處罰人進行通告。
(續表)
(2)輕微過失行為。
由其所屬部門根據違紀行為的具體情況,直接向員工提出處分。口頭警告的內容及經濟處罰的金額應以記入員工《月度工作任務評價表》的方式,反饋及告知員工,以給其提供一個改正的機會。
(3)過失行為。
①如犯兩次以上的輕微過失行為或過失行為,由員工所屬部門以書麵形式向其發出警告通知書,以指出其行為過錯及經濟處罰的標準。受處罰員工及其所屬部門在警告通知書上簽字後,應將警告通知書的複印件交人力資源部存檔。
②當員工對違紀處罰有爭議,拒絕在警告通知書上簽字時,其所屬部門經理須以談話的形式與員工進行溝通,做好談話筆錄並需要員工簽字確認。談話筆錄、處罰報告及相關證據報請分管領導審核後交人力資源部,人力資源部審核同意部門的處分意見並簽字後,該紀律處分方才生效。如人力資源部對處分意見有異議,需人力資源部與其所屬部門經理溝通,達成一致意見後,由人力資源部將處罰處理意見反饋給其所屬的部門及員工。
(4)重大過失行為。
①如犯兩次過失行為,或犯重大過失行為的,其所屬部門須就違紀的情況以談話的形式與員工溝通,做好談話筆錄,提出處分意見,填寫《解除勞動關係審批表》並附違紀行為的相關材料,交人力資源部,同時向被處罰的員工發放“員工停職通知書”。人力資源部就提交的違紀處分報告及證據進行複查、審核並簽署意見,必要時須與員工談話,同時取得工會的支持,將處分報告、談話筆錄及相關證據報請總經理審批後,按流程辦理。
②員工停職期間,須按相關要求接受調查處理。停職期間的薪酬按本市最低的薪酬標準發放。
第十五條員工如有未列入上述各類過失中的過失行為,公司有權決定其過失種類,有權視其嚴重程度給予相應的處理。
附則
第十六條員工行政嘉獎、榮譽稱號、特殊獎勵、過失行為、重大過失行為導致解除勞動關係的獎懲材料均須做好記錄並統一進行保管,以備查閱。
第十七條本製度的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所有。
第十八條經公司總經理核準,本製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獎懲流程
企業在進行獎懲操作時,須嚴格執行相關的標準,要做到在製度麵前人人平等。下麵列出××公司的獎懲管理流程,以供讀者閱讀參考。
××公司獎懲管理流程
執行部門檔案編號
批準人員批準日期
員工所屬部門人力資源部總經理
獎懲表格
下麵列舉獎懲管理工作中常用的表格,以供讀者閱讀參考。
獎懲人員確認表
獎懲人員確認表
填製部門檔案編號
員工姓名所屬部門職位編號
獎懲原因與建議
申報部門:日期:年月日
部門經理意見
部門經理簽章:日期:年月日
(續表)
分管副總意見
分管副總簽章:日期:年月日
總經理意見
總經理簽章:日期:年月日
被獎懲人員意見
被獎懲人員簽字:日期:年月日
獎懲異議申請表
獎懲異議申請表
填製部門檔案編號
員工姓名所屬部門職位編號
獎懲異議日期
獎懲異議事由
申報人:日期:年月日
部門經理核準
部門經理簽章:日期:年月日
分管副總核準
分管副總簽章:日期:年月日
總經理審批
總經理簽章:日期:年月日
獎懲統計表
獎懲統計表
填製部門檔案編號
年度:頁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