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6章 薪酬福利管理(4)(1 / 3)

(3)加班報酬的支付。公司可選擇安排員工調休或發給員工加班工資,以達到員工工作和業餘生活的平衡,其工資的計算方法如下表所示:

非輪班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方法輪班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加班日期工資計算方法加班日期工資計算

周一至周五15×時薪×加班時間輪班日15×時薪×加班時間

周六、周日20×時薪×工作時間輪休日20×時薪×工作時間

法定節假日30×時薪×工作時間法定節假日30×時薪×工作時間

(4)津貼。公司根據各部門經理簽署的排班表發放中夜班津貼、輪班安排特殊津貼及輪值津貼。

第十條第13個月的工資將根據員工本年度的工作期限按照以下比例發放:

(1)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其第13個月工資將在次年一月的發薪日發放。

(2)未工作到年底的員工均無權享受第13個月的工資。

(3)受過紀律處分的員工,將直接影響到其第13個月工資的發給情況。

第十一條發生下列情形時,公司可扣減員工的薪資:

(續表)

(1)遲到、早退扣薪。員工每天遲到、早退以超過5分鍾但不滿半小時計為1次,遲到、早退超過半小時的以曠工半天論處。每月遲到、早退累計不得超過3次,否則按以下方法扣薪(以半小時為計算單位,不滿半小時者均以半小時計算):薪資合計數÷月法定工作時數×累計遲到早退小時數×2。

(2)事假扣薪。事假扣薪方法:薪資合計數÷月法定工作時數×事假時數。

(3)曠工扣薪。薪資合計數÷月法定工作時數×曠工時數×3。

(4)其他違紀導致的處罰、操作違規造成的損失、旅遊費用等需員工個人支付並許可公司代扣的部分、員工向公司借款並許可公司代扣的部分、司法部門要求扣款及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可代扣等情形下,可以根據相關規定進行扣薪。

(5)個人所得稅等。員工的所有收入都須按相關稅法繳納一定比例的稅額。納稅的項目包括:工資、加班費、輪班津貼、輪值津貼、第13個月工資、獎金及其他任何收入,稅金由公司代為向當地稅務局申報繳納,且公司代為扣繳員工應繳納的五(四)險一金。

第十二條員工的薪資僅在下述情況中發生變化:

(1)年度績效考核評估後,公司根據市場情況、公司具體贏利狀況及員工年終績效考核評估的成績綜合考慮後調整員工薪資。

(2)員工因工作成績突出晉升或在內部招聘中遷調升職的。

(3)因公司業務發展或個人事業發展需要,員工遷調至公司其他部門或分公司工作,新職位職級與原職位相同的,則保持原薪酬待遇。不同的,則按公司升職的相關規定作相應的調整。

福利

第十三條公司為全體正式員工繳納社會保險,包括:生育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

第十四條公司為全體正式員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第十五條公司根據員工職位,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在員工入職後為員工投保以下商業保險:

(1)意外身故和殘疾險:全體員工均參加此保險。

(2)意外醫療險:全體員工均參加此保險。

(3)疾病身故和全殘險:全體員工均參加此保險。

(4)重大疾病險:全體員工均參加此保險。

(5)補充住院/手術醫療險:全體員工均參加此保險,可賠付90%。

(6)交通工具險:因工作原因,所有經常出差的員工參加此保險。

(7)境外出差保障險:境外出差的員工參加此保險。

第十六條公司為員工1至16周歲的子女投保以下商業保險:

(1)獨生子女意外身故和殘疾險。

(續表)

(2)疾病身故與全殘險。

(3)門診住院醫療險,可賠付50%。

(4)大病醫療險。

第十七條員工及員工子女商業醫療保險理賠。

員工須憑子女的出生證明複印件到人力資源部進行投保登記,保期從投保登記的次日起生效,投保前發生的醫療費不予理賠。

員工所提供的子女就診病曆上應注明病情、檢查、治療、用藥及劑量;病曆上的日期與收據上的日期一致;病曆上的子女姓名必須與收據上的姓名以及投保時所提供的姓名一致。